在回吴兴的路上,我转道赶往会稽,凭着邓当转交给我的吴侯手谕,不但一路上畅通无助,就连求见章郡守,也十分顺利。
章郡守与上次见面时的风格完全不同,一副正义凛然,公事公办的样子,他仔细地审阅了我呈上来的所有资料,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审核完毕,最后同意了资料上所有的请求。
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我也没闲着,在风亭馆的附近,找了一处待租的房舍,细细观看完毕,我当场交了租金,又去办好契约,当天夜里便舒舒服服地住了进去,这都是托了沈氏的福,在吴兴的时候,听她讲过这一带有不少舒适的空房子出租的。
从章郡守那里取了盖戳的文书回来后,我依照原先的计划,将建造作坊,招募匠人等事情交付给当地的牙行,一切谈妥画押,看看再无其他事情,在十一月初,我回到吴兴。
刘婶和李婶听说我要搬家,都感到很意外,但是都没有反对,表示同意继续跟着我,至于听风和赏雨,因为家人在吴兴,和我签的又是活契,所以只能很遗憾地提前结束契约。
至于我的两个弟子,曹远道愿意将曹赋应送到我身边继续学艺;郭琳珺,现在只是暂住在外祖母家里,她的兄长又在会稽居住,所以这次也跟我一起走;哈森,作为我目前的武师傅兼郭琳珺的名义上的护卫人员,在征得沈氏的同意后,也顺理成章跟着我们到会稽。
就这样一行人收拾收拾,雇了两辆马车,笃悠悠地上路了。在路上,我骑的是卞迎雪送给我的大宛良驹闪电,刘婶,李婶陪同郭琳珺坐一辆马车,那曹赋应和身体没有大愈的哈森坐另一辆马车。至于卞迎雪送给我的宝剑,那剑把上的宝石实在是太耀眼,光芒太璀璨夺目,我怕有人惦记,所以把它藏在放书籍的箱笼中。
郭琳珺和曹赋应年纪虽小,又是家境殷实人家的孩子,却没有丝毫娇骄之气,对于一路上吃的,住的,从来没有任何怨言,我颇感奇怪,同时又感到责任重大:千万不能出意外,跟千万不能误人子弟。
这一天傍晚,见到一家新开的名叫枕霞舍的客栈,我十分喜欢这个名字,于是决定今晚在此投宿。
枕霞舍,名副其实,其时正是黄昏,天边的晚霞宛如后世人所作的七彩喷漆画,色彩浓烈,热烈奔放,枕霞舍如同落入画中的建筑,彼此交相辉映,天人合一,不外如此。
在客栈大堂吃晚饭的时候,我眼角的余光注意到邻桌的几个人时而不时地打量我们,于是我侧耳小心倾听,发现他们都是中原一带的口音,从偷听来的只言片语中得知,他们好像是迷了路,已经在这一带兜了好几天的圈子了,正在想法子怎么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
我感到奇怪,这里的道路并不复杂,而且周围一带也算不上人烟罕迹,想要找个本地人来问路,应该是不难的,他们怎么就“迷路”了呢?
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打定主意,绝对不做被好奇害死的那只猫,所以继续埋头吃饭。
吃好饭正要回房里休息,邻桌的人见我们放了碗筷,居然也不约而同地放下碗筷,朝我们望过来,其中有两人起身迈步,非常客气地向我行礼问好:“在下周泰,见过公子。”:“在下韩冬,见过公子。”
我只得客气地回礼:“见过周先生,韩先生,在下木青。”
然后示意刘婶和李婶先带曹赋应和郭琳珺回房,只留下哈森一个在身边陪同,他再不济,也是个成年男子,可以在旁边给我壮壮胆子。
那名叫周泰的长得方面宽额,身材高大,他满脸堆笑:“我们兄弟几个都是冀州人,听说江东一带不少行业急需人手,所以我们才南下寻找机会,但因不识路途,在这一带已经绕了好几天,刚才听掌柜的说木公子正要往会稽,所以这才冒昧打扰相问,还望木公子不要见怪。”
旁边那名叫韩冬的浓眉细目,也一脸的陪笑。满脸希冀。
我微微笑道:“不知道在下能帮周先生什么忙呢?”
韩冬见我不但不恼怒,反倒笑容可掬,于是在旁抢答说:“既然木公子和我们都是前往会稽,我们兄弟几个想跟在木公子的后面,不知道是否方便?”
我看了一眼无精打采的哈森,发现他两眼无神,昏昏欲睡,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便打算婉言拒绝,那叫周泰的顺着我的目光也看了几眼哈森,对我笑道:“这位老师傅像是得了水土不服之症,而且症状十分严重,需要仔细治疗才是。”
那韩冬也帮腔道:“不瞒木公子,我们一行人共有六个,现有一位弟兄正在房中歇息,也曾受这水土不服的折磨。他和你这位师傅曾是同病相怜。”
这两人说话时措辞非常严谨周到,而且言谈之间也不像是市井之徒。我不禁对他们的身份产生了好奇,于是轻叹一口气:“两位说的没错,我这位师傅正是严重的过敏症状,身体日渐虚弱,可愁没有良方可治。”
自从上次陪我到蛟川吃坏累坏之后,哈森的身体状况是每况日下,我把他从沈氏那里要了过来,也是想让刘婶她们照顾他几天,也好减轻我的内疚之情。
说来也怪,这哈森竟然愿意跟我们一起到会稽,这是我怎么想都想不透的。
周泰和韩冬相视一笑:“木公子不必烦恼,我们六人中有一位曾是走方郎中,懂得一点治病的方子,如果木公子信得过我们,不妨按照他的方子给你这老师傅抓一副药试试看,也许有帮助。”
我笑问道:“请问,你们那位水土不服的兄弟吃了有用吗?”言下之意,你们那位在房里歇息的兄弟吃了也不见好,干嘛要推销给我?
周泰露齿一笑:“我们那位兄弟已经大好了,他在房中歇息,并非这个原因,而是另有隐情。”
这人的牙还真是白!他说话的时候,我在心里嘀咕道。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两人:“既然是隐情,那在下也不多问了。你们说的方子我倒是想看一看。”
这时候,哈森抬眼看了我一下,好像没有反对。
周泰好像是大喜过望,他朝韩冬努了努下巴,韩冬马上心领神会,回到邻桌去跟一个儒生模样的人低声耳语几句,那儒生起身到账房那边要来纸笔,刷刷地写了起来,没过一会,一张药方递到我跟前。
我看了看药方上面的药材,倒是不稀奇,普通的药铺应该都有得卖,所以欣然收下:“如此便多谢两位了,晚上我就让老师傅服用,如果果然有效,诸位,到时跟在我们身后便是。”
投桃报李么,应该的。
后来药是李婶出去抓的,刘婶亲自熬的,“配合帝”哈森当晚服过后,睡眠极好,第二天起来时,精神好了许多,本来无神的眼睛也亮了起来,看着我时甚至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看来这些人还有两把刷子,于是我和那周泰约定,如果服完这一副药,哈森能好转,即使不能恢复得像以前那样,至少可以骑马,那么到了会稽,我一定尽量帮他们找活干-----反正么,我那边也需要人手不是。
周泰听完,颔首陪笑,胸有成竹。
就这样,我们的后面多了一条大尾巴:五个半大男人,之所以说五个半,是因为周泰说的那个“有隐情”的兄弟自始至终只露出正面一次,原来是个“丑男”,而且是个哑巴,这可怜的人脸上长了一大块紫红色的胎记,将半个脸都遮住了,像京剧里的红脸一样,他以前在家乡时做的是给人抄抄写写的差事,不用说话,也不大见人的,这次南下,途中生了病,又怕人耻笑,所以干脆不怎么露面了。
这个人“露面”那一次,我偷偷地看了看,发现其实这人身材还挺不错的,绝对没有职业病----因为长期伏案抄写而导致的鸡胸,肚子大等,反倒身材修长匀称,从背影看,还有点玉树临风的仙韵。
可惜啊,是个不会说话的,脸上又有那么大一块胎记,我很无聊地替别人惋惜着。
说来也奇怪,那哈森服完一副药以后,果然慢慢地好了起来,像他原来的样子了------有一天清晨,我甚至看到他很眼馋地盯着我的闪电,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而闪电估计也受够了我这三脚猫的胆小谨慎,竟然对哈森也十分友好,人和马两两相望的样子,在所有人看来都会感叹:好一幅千里马遇到伯乐的和谐场面!
他们这副惺惺相惜的样子刺痛了我,看得我有点火大。这马可是某人特意送给我的,所以不管爱马如痴的哈森爷爷和闪电多么投缘,哈森看闪电的眼神中有多少的倾慕,我都没有松口让他骑上去的,还不那么含蓄地请他和闪电保持一定的距离,哈森明显不高兴。
那又怎么样,我才是闪电的主人!
周泰他们那伙人依然不紧不慢地跟在我们后面,那长胎记的老兄再没露脸,整天稳稳坐在马车里,我很怀疑是我乍一见到他时发出那声不礼貌的惊叫,把人家给吓出自闭症来了,所以偷偷地念了几句经文,希望减轻自己的罪孽。
会稽终于到了,周泰和韩冬过来跟我告辞,我很信守诺言地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忙,韩冬拱拱手说:“暂时不麻烦木公子,我们兄弟几个先到城中打探,如果实在没找到路子,再来找木公子。”
这样也好,我也需要时间处理家事,所以也不客气:“好吧,周先生韩先生,那我就不留你们了,以后有用的着的地方,尽管开口。”
周泰和韩冬谢过不提,甚至那个“丑男”也在马车里发出了一点动静,估计是说“木公子客气了,其实我很想出来和你道别”一类的客套话。
搬进新房子以后,刘婶和李婶还是同住一个房间,其余的人都是单独住一个房间,加上我用了一个房间做工作室兼教室,这样一来,这屋再没有任何空房间,也就是说,如果小吴派卧底来,只能打地铺。不过,既然我已经“妥协”,主动来到会稽,他,应该不会再派人过来了吧?或者说,他已经派来了,如果有,那只能是,哈森。
周泰那伙人治好了哈森的过敏症,同时也治好了他的轻度自闭综合症,自从他在路上发现闪电对他有好感以后,他血液里流动草原男儿的对马匹的嗜好无限量地爆发了,他利用一切机会接近它:主动喂它吃的,主动牵它出去遛遛,给它梳毛,洗澡,甚至还给闪电做心理咨询师--------估计是叫闪电继续忍受我这个不识千里马的“主人”,简直比专业的马夫还尽心,到底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我暗暗叹气,只希望他不要因为一匹马造我的反才好,就像吕布为了一匹赤兔马而杀了丁原一样。
不过很快我就的发现自己想多了,哈森虽然爱马成痴,但是“爱之有道”,到了会稽以后,他教我学鞭子时,比以前用心多了,每一次都不厌其烦地示范动作要领,对我也比以前严格,一定要我完全掌握他教的技巧,虽然还是不爱说话,但是他通过细微的动作无声地告诉我:他在尽心教我了,那么我是不是应该让他骑一下闪电呢?
只是这样一来,我吃的苦头就多了,不单单是手心磨出了茧,更烦人的是他身上的气味。
不知是不是人老了的缘故,哈森身上的膻味越来越重,教我练武时,时而不时地冲入鼻子里,我曾有几次要作呕,为了维护他的自尊心,我不得不强忍着,可是我的一片苦心没有换来哈森爷爷的觉醒,到了冬天,他甚至洗澡的次数也减少了,而且他的身上不但有膻味,还有闪电的味道。
我曾偷偷地让刘婶提醒他注意个人卫生,可是刘婶给我的反馈让我啼笑皆非:他说,人老了,不能经常洗澡,而且这里的水远没有他们草原上海子里的水洁净,而且他还一本正经地说,是周泰那伙人给他吃的药,加重了他身上的膻味。
真想不到,这人还挺会强词夺理。好吧,我还是做尊老爱幼的好青年吧,不过我跟刘婶李婶约法三章:以后大蒜,孜然八角等不许进门,连韭菜也不可以。
这点让哈森很不开心,他深邃的双眸光芒闪烁,高瘦的腰板挺了挺,对我严肃地抗议道:“没有洒孜然的羊肉不是羊肉,公子在剥夺我吃饭的权利。”
看看,我教育得好啊,一个雇员也来跟我谈吃饭的权利了,再这样下去,我怀疑他要跟我谈必须尊重他人身上的体味问题了。
有一次,哈森偷偷骑上闪电,在树林里疾驰了若干圈,被我发现后,他不但不认错,反倒目光灼灼,振振有词:“锋利的宝刀如果不用,会生锈,聪明的脑子如果不用,会变笨,我们草原上有一句话,将优良的骏马栓在马厩里,如同亵渎天神的恩赐,天神会惩罚这个不敬的人。所以公子,如果不想被天神惩罚,请你多骑马吧,不要再坐马车了。”
为了舒服,我现在出门办事都是坐马车的,马车多好啊,不怕风不怕雨,还可以躺在里面看书小憩,可没想到竟然犯了哈森的禁忌,看来以后没好日子过了,我叹了口气。
果然,和我说过“大道理”之后,哈森又给自己增加了一项教学任务:教我骑马,他很严厉地纠正我骑马姿势的不当之处,对于我的懒散也寒看不惯,有时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因为上次佛像在白兔镇显灵后,他良心发现,发现他以前不认真教我是极大的罪过,所以现在拼命地补偿回来?
我甚至怀疑他的下一步,是不是教我练剑?话说卞迎雪赠剑的时候,他也是在场的,当时还脱口而出:“真是一把好剑!”呢。
只是他会剑术吗?好像没听沈氏说过。
那他到底是什么人呢?真的像他所说的:自小在草原放牧,后来辗转到了中原,曾受恩于沈氏的先夫,五十岁时,妻子死了,他为了报答沈氏先夫的恩情,给沈氏做了护院,时间飞逝,转眼已是十年。后来见沈氏和我投缘,再加上沈氏也请他“教”我“武艺”,他这才来到我身边。
难道他以后就这样跟着我啦!我偷偷地看了一眼对着满桌子海鲜愁眉苦脸的哈森,忽然觉得自己很作孽。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