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我16岁。
每当早晨走出这个狭窄、阴森的小区,我就会昂首挺胸起来。
因为在这个小区里我是小薰,所有人都可以欺负的小薰,妈妈是个风骚的单身女人的小薰,没有爸爸的小薰。
走出这个小区,我就可以用我好听的名字,易紫薰。
外面没人知道我,没人知道我的家。
我喜欢呆在外面,我讨厌家里的阴冷和永远都存在的奇怪味道。
我的妈妈易蓝颖是个36岁的漂亮女人,她很爱打扮,每天都打扮。她喜欢往自己身上喷香水,往自己的脸上涂抹一层又一层的“染料”,然后对着镜子妩媚的笑着。她每天都跟我讲她年轻的时候有多漂亮,附近小区的小伙子们在外婆家门口排成了队,只为了见她一眼。
她确实很漂亮,妖媚的漂亮。
现在的我自然是懂得了水衫妈曾经在我面前说过了上百次的话的意思,我知道了她每天把自己打扮的那么漂亮的原因。
她18岁的时候认识了我的爸爸,一个比她大了两岁的帅气小伙。不久他们就坠入了爱河,不顾外婆的反对,妈妈执意随爸爸去了深圳。20岁的时候,妈妈因为受不了一直过着那种有一顿没一顿的生活,她带走了他们所有的积蓄,一个人回到了家里。不久,就发现她怀上了我。
在我看来,易蓝颖是个自私的女人,她脑子里全是她自己,外婆过世的时候,她竟然都没有掉一滴眼泪。
她把外婆的东西收拾到一起,把我拉到身边说:“小薰,以后这个家就只剩我们了,以后可宽敞多了。”
当时16岁的我,冷冷的看着眼前的女人说:“外婆走了,我很难过。”虽然外婆总是骂我,但是她却从来不舍得打我,我生病的时候,她那充满褶皱的脸上满是心疼,她总是“小宝啊,乖乖啊。”这样叫着。但是只要我的病好了,她又满脸的不待见。
易蓝颖像是没听到我的话似的,看也不看我说着:“小薰你以后住妈妈屋里,我搬去你外婆那屋。”
易蓝颖的屋子味道很大,
我不得不在床头摆一盆小花,清新的薰衣草,紫色的,淡淡的,暖暖的。
住在妈妈的屋子里有一个好处,从窗外可以看到外婆生前种的大片月季花,晚上打开窗子,就可以闻到香香的味道。
最近每天早晨我上学的时候,都会看到季水衫和她的男朋友挽着胳膊亲昵的走在一起。水衫的整个身体都要挂到那个男生身上了,看样子,水衫很喜欢他。
看见我走过来,水衫扯了一下那个男生的衣服说,圣启,他就是易紫薰。
在学校,我被很多的人关注,议论。这可能应该归功于易蓝颖,她很舍得在我身上花费时间和金钱。她给我买各种漂亮衣服,她希望我成为学校的公主。她会花大笔的钱让我去学钢琴,学舞蹈。我知道外婆走后给她留下了一部分遗产,或许她这样做的原因是觉得亏欠我已经不知是否还在世的父亲吧。
我突然想起水衫的男朋友了,我在学校见过他。他其实是个小痞子,我真不知道水衫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人。因为现在的季水衫已经不是以前的小肥妞了,16岁的她已经变得亭亭玉立起来,面容清秀,身材苗条。可是,她对我的仇视却丝毫没有改变,我也不知道她为何这么讨厌我。
我背着易蓝颖新买的书包走在校园的林荫小路上,我喜欢这条路。合欢树开的花好香,粉嘟嘟的小花,像极了田可的脸。
田可是我的的同桌,一个很可爱的男生。只要和我一说话,他的脸就会变红,红嘟嘟的小脸,不动声色的出卖了青春期小男生的那些个小秘密。他喜欢我,我知道。
我捡起了地上被风吹落的合欢花,准备回去做标本。就在这时,一辆单车停在了我的面前,车上是一个干净的少年,白衬衣加牛仔裤,只是我注意到他的左耳朵上有一个亮晶晶的耳钉,像极了水衫的男朋友。“小痞子”我心里这样想的同时,我收回了视线,转身离开。
“喂,你。”少年说话了。
我装作没听见,继续低头走着。
“喂,那个易紫薰是吧?”
我回过头看着他,他笑了
说:“做我女朋友。”
“什么?”我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心里默念着“神经病”,但还是微笑的对他说道:“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少年却一脸肯定的看着我的眼睛说:“放学后校门口等我。”
我不屑的转过身,在这所高中什么样的表白我没见过啊,我才不会接受。况且,易蓝颖警告过我,不要把精力浪费在没用的恋爱上。
只是,我忽略了他说话的语气不是恳求,而是命令。
回到教室后,田可碰了碰我的胳膊说:“易紫薰,你认识王懿辰?”我看着他羞得发红的脸,刚才的不愉快竟然都忘掉了,笑着说:“不认识的。”
有时候我想,和田可这样一个细心、害羞的男孩子在一起真的很不错。他会帮我擦黑板,帮我提水,帮我值日,还会给我吃他的零食。有一次他借我的计算器用,还给我的时候,上面显示着三个数字“521”。那一刻,我觉得这个男孩子真的是很可爱,很可爱。
他和别的追我的男生不一样,至于为什么不一样,我也不清楚。
放学后,我还是像往常一样自己一个人回家。
只是今天与平时不太一样。
我一靠近校门口,就发现了水衫和她的男朋友,还有今天早上的那个“神经病”。
他们三个趾高气昂的站在校门口,毫无疑问,等我。
我硬着头皮走了过去说:“找我什么事?”
水衫指着早上的那个人说:“这是王懿辰,他喜欢你。”
然后,就看见王懿辰和林圣启无耻的笑着,露出了洁白的门牙。
在我的世界里,“喜欢”这个词很圣神,不是喜欢就可以说喜欢的,要用心的去为自己喜欢的人付出,这才是真正的喜欢,就像田可一样。听着喜欢从这样的人嘴里说出来,就像说喜欢一条小狗一样的随意、简单,我顿时觉得很恶心。
我抬起头坚定地看着王懿辰的眼睛说;“对不起,可我不喜欢你。”说完,转身就离开了。
身后留下了一脸惊讶的三个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