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狐假虎威
一九八三年,初秋。
刘文斌是一个头脑聪明而又灵活的人,早两年就学会挣外快了。因为他的工作是在市**开小车,有广泛的社会接触面,所以他对各种消息都十分灵通。他认识的人比较多,特别是与**各部门派去广东出公差的不少人有所往来。于是,他便有了让别人从深圳或广州将一些紧俏商品捎带回来的机会,然后通过转手倒卖,便可从中赚到不少钱财。起初,他只是从一只打火机、一块电子表、一件时装等小买卖做起,基本上算是无本生意。在尝到甜头之后,他的胃口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有计划地拿出部分赚来的钱作资本,开始尝试小批量购进港台歌星原版录音带和影视录像带等紧俏商品,然后通过熟人关系转给国营商店负责代销,而自己从中坐收渔利。就在这个靠动脑筋“做生意”的过程中,他得以结识了一个叫“黄仁德”的本市人,并且两人很快就成了铁哥们。
黄仁德,时年三十二岁,是市旅游公司商店的经理。平时在社会上,他特别喜好结交朋友。他有句常挂嘴边的口头禅:多个朋友多条路嘛!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个人利益,他不惜利用手中的职权,通过自己所掌管的国营商店给刘文斌帮忙,出面代销那些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走私商品。他胆敢这么做,只因为他可从中得到利润分成或者直接拿回扣。能有钱私下落入自己的口袋,又何乐而不为呢?所以,黄仁德与刘文斌认识后一拍即合,私交甚好,两人的合作关系也越来越紧密,并在生意场上形成了一种相当牢固的“双赢”联盟。两人私下这种想办法搞“私捞”的做法,既不为外人所知,又能获得相当可观的收入,正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
一次在酒桌上,刘文斌通过其好友黄仁德,偶然地认识了一位从广东来南疆市做大生意的周老板。
周老板四十出头,额宽秃顶,个矮肥胖,长得其貌不扬。他那广东普通话往往让人听着觉得别扭,有点像吃了夹生米饭的味道。他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颗硕大的方形金戒指,似乎在向人们显摆他的经济实力。常言道:十个秃子九个聪明。那些与周老板打过交道的商人,都觉得他绝顶聪明,老谋深算。这话可是一点不假哟。当他得知刘文斌父亲是现任副市长,立马对这位年轻的司机刮目相看,并且换上一副阿谀奉承的笑脸,不惜屈尊地恭维和讨好对方。在生意场上,周老板虽然认识黄仁德在先,并且与其所任职的旅游公司商店有过一些商业往来,而他更看重后来才认识的刘文斌,尽管对方不过是一名单位里的司机,可对方却有相当不错的家庭背景。他深谙商场上的各种游戏规则,深知在在南疆市站稳脚跟并能做成某些大生意,没有靠山是根本不行的。为此,他经常主动邀请刘文斌到桂江大饭店喝早茶或摆设饭局,并亲热地与对方称兄道弟。一来二往,两人的关系就变得很不一般了。
周老板要使刘文斌成为生意场上的伙伴,首先就要让对方尝到甜头。为此,他运筹帷幄,不惜冒着极大的风险,用一辆大货车把六万余只走私表从广东偷偷摸摸地运进南疆市,然后再把这批货物亲自交到刘文斌手上。他批发给对方的电子表价格是每只六元,并许诺抛完货后再结算返款。他如此慷慨大方,把看得见的利润空间都让给了对方,他自己是否还能赚到钱呢?这是谁也不清楚的事情。
但可以肯定的是,刘文斌如果能够顺利地将这批紧俏的走私表批发出去,那绝对是可以轻而易举地赚得盆满钵满的。他为得到这样的机会而喜出望外,觉得这位周老板实在是够朋友,值得与对方做生意和继续交往下去。
一天上午,大街上人来车往,熙熙攘攘,嘈杂而喧嚣的声音不绝于耳。只见何秋霖身穿便装,驾驶一辆草绿色的边三轮摩托车迎面开来,然后拐进了和平菜市场。在沿街摆摊的狭窄马路上,他的边三轮被迫减速,在人群中缓慢地穿过那拥挤不堪的地段,终于把车开到江南中心工商所门前。
何秋霖熄火下车,疾步走进工商所,径直来到所长办公室。
“陈所长,我回来了。”何秋霖用手背抹了抹脸上的汗水,难掩兴奋心情,还未坐下端口气,便急忙地汇报道:“具体情况我都弄清楚了。那条‘线报’是准确的,确实有一批数量巨大的走私表偷运进我市了。这可是一个不小的经济案件哟。”
“哦,看来你还是有收获嘛。”陈所长见何秋霖一副心急火燎的样子,便把正在阅读一件文件放下,不紧不慢地说道:“来,先坐下来,慢慢说。”
“大前天晚上,从广东方面过来的是一辆加长的东风牌大货车,……”何秋霖在陈所长对面坐下,梳理着整个事件的经过,详细地汇报道:“据知情人说,这辆货车上装的全都是走私电子表,估计数量有五、六万只,总价值至少五十万元以上。货主是本市人,他正打算把这批走私表以批发的形式倾销出去。实际上,已有不少商家从货主手上拿到了样品。陈所长,你看,就是这种外观像一只手镯似的女式电子表。”
在说话的同时,何秋霖从公文包里拿出两只颜色各异的手镯表,摆放在陈所长的办公桌上。
“这种电子表,我看还是蛮新颖独特的嘛。”陈所长拿起一只手镯表,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然后,若有所思地问道:“嗯,那么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那还用说,我们经检组这回可有事干啦!”何秋霖毕竟年轻气盛,认为把握十足,对查办此案充满信心,毫不犹豫地直言道:“这批走私表的落脚点,我已经查明了。货主把它们存放在物资局下属的一个公司仓库里。依我看,我们应当先查扣这批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