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背着书包的小佳人坐在一颗梧桐树底下,问着小一枫。
“娶你做太太呀。”
小一枫抬起头笑了,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阳光透过枝桠撒在他的额头,在上面做了个天使的烙印,然后他就消失不见了。
骆一枫死了。
盛宏门乱了。
干练务实的林宇良,毋庸置疑地被股东和元老们推崇成了老大。骆一枫举行葬礼的第二天早上,他就搬进了老大才能用的那间大办公室。股东和元老们发话了,骆一枫的死虽是大悲之事,但门内事务耽误不得,希望林宇良尽快带头处理。
从西雅图回到台北的那一天开始,到现在也不过数月而已,谁会想到林宇良会这样轻而易举地取得老大的位置。就连料事如神的容倾,也只猜对了五分。
人人都说林宇良命好,有造化,可是又有谁知道林宇良为了这一天,究竟付出了多少努力。
他开始穿正式西装上班,住所由普通的单身公寓变成了依山傍水的独栋别墅,小弟们的称呼由“林先生”变成了“老大”,成王败寇,这是小孩子都懂得的道理。再加上他辅佐骆一枫的日子,人人都看得出他的成绩,所以在盛宏门中,几乎没有不尊敬他的人。
他已经不是池佳人的小跟班,也已经不是骆一枫的助手。他现在管理着无数下属,在台北雄霸一方,已经可以和道上许多重要人物平起平坐。
他,是盛宏门老大。
“宇良,我来啦!”
听到这声甜腻的呼唤,林宇良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起来不让容梦诗发现。
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容梦诗几乎天天都会来盛宏门报到,直到她都和盛宏门看门的人混熟了,每次看门的见到她都直接放她进来找林宇良。现在盛宏门一大半的人都以为他们两个是情侣了吧。
“不是都说了叫你不要来了吗?”正在写东西的林宇良几乎要把手中的笔给捏碎了。
容梦诗坐在他桌子对面的皮椅上,撅着嘴埋怨他:“哇,你好傲气啊,当了老大都不想理我了呢。”
“我说过很多次了,现在盛宏门的事情很多,需要我一一处理。而且你是容华会的人,你频繁出现在这里是不合适的。你不会想要逼我告诉看门人永远不要放你进来了吧?”
容梦诗显得很无辜:“我才不是容华会的人!我一点都不懂你们口中的那些什么黑道啊生意啊,我只是我哥哥的妹妹而已。”
“但你哥哥是容华会的老大,也就注定了你也是容华会的人的事实。”林宇良真的不想和她扯上关系,他有预感这会给他带来麻烦。
“可是我就是喜欢你,我就先天天来看你嘛,不然我会想你的。”
对于容梦诗的大胆和热情,林宇良也很吃不消。他和容梦诗不过相差三岁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代沟?真是搞不清楚。
“佳人也知道了骆一枫去世的事了吧。
”
“应该是吧,虽然最近不怎么能见到佳人姐,不过听文医生说她心情不太好。”
“她认识骆一枫比认识我还要早,失去他就像失去半个亲人一样吧。”林宇良理解池佳人的心情,她虽然表面强悍坚韧,但内心还是很重感情的。就算她恨骆一枫,现在骆一枫去世了,她恐怕也恨不起来了吧。
当一个你又爱又恨的人有一天永远地走出了你的视线,你的记忆里就会只剩下他的好了。他的眉眼他的笑脸,以前那些你不屑的东西,如今都成为了宝贵的回忆。
这是人心的定律,没人会逃脱。
容梦诗跑过来摇林宇良的胳膊:“宇良,快到下班时间了。我都已经在这里等你一个下午啦,我们一起去吃晚餐嘛,好不好?”
林宇良看着堆在自己面前的一摞摞文件,无奈地叹息:“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处理完,必须加班,今晚的晚餐可能就是外卖解决了。”
“那我也陪你吃外卖!”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这么坚定的一句话,让林宇良心中一暖。她虽然聒噪任性,但也懂得体贴人。
“外卖可没有你平常去的那些高档餐厅好吃。”
“你不要看不起我,我又不是没吃过。”容梦诗骄傲地说,“你忘记啦?我还在快餐店打过工呢!”
“好吧。”
于是几个小时后的盛宏门大楼,只有最顶层的一个房间亮着灯,林宇良和容梦诗一人捧着一份快餐,却没人觉得这是顿简陋的晚餐。
“虽然很好吃,可是却吃不完了。”容梦诗的饭量不大,基本上是正常人饭量的三分之二,所以当快餐剩下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她就已经完全饱了,“扔了吧?”
“扔掉也太浪费了吧。”林宇良是个孤儿,比一般人懂得节约食物。
“那怎么办?我又吃不下了。”容梦诗把快餐盒推到林宇良面前,露出羞涩的表情:“你帮我吃了吧。”
“……”
“反正你的饭量比我要大嘛,这么一点点也不是吃不下去,求你啦。不然被扔掉,我会很伤心的。”容梦诗央求着,那张无辜的脸上写满了认真的表情。林宇良先是无言了几秒,然后点了点头,重新拿起筷子。
会体贴地帮我吃剩下的饭,这应该就是恋爱的场景之一吧。容梦诗托着下巴看着吃着东西的林宇良,甜蜜地这么想。
吃完了东西,林宇良又重新回到了工作中,不一会儿容梦诗又蹭了过来:“宇良,你工作那么累,我来帮你捏捏肩膀吧!”
“啊,不用了,我马上就做好了。”
“没关系嘛,我还没有给别人按摩过,说不定我会按得你很舒服呢。”说罢一双魔爪就攀上了林宇良的肩膀。
林宇良没有推辞,长期的伏案工作的确让他感到很疲倦,肩膀和后背时不时都会发出阵阵酸痛,所以尽管容梦诗的按摩水准不大好,但还是让林宇良放松了很多。
两人就一直保持着这种“妻子帮丈夫揉肩”的姿势,容梦诗觉得很幸福,可是林宇良却觉得这样有些暧昧过头了。毕竟,他喜欢的是池佳人。
时钟已经指向了八点半,容梦诗突然想起自己必须在九点之前回去,可是现在坐公车回去已经完全来不及了。容倾给过她一辆车,但由于她学了很久的驾驶也学不会,索性就放弃了。
“公车已经来不及了,我得叫司机来接我了。”
容梦诗拿出手机,刚想拨号,却被林宇良打断:“叫他来盛宏门接你?他肯定会向容倾报告你来过我这里的吧,容倾听到又会不满意。”
“啊,也是的……那我可以走远一点再叫他过来。”
“别麻烦了,我送你到家附近吧。”
“真的吗?”
容梦诗从没想过林宇良会主动开口说要送自己回家,她语气里是满满的惊喜。她就像生怕林宇良会改变主意一下,马上拿着包跳了起来:“你的工作做完了?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台北夜晚的灯光像流动的鱼,橙黄色的线条在这个城市上空穿梭。虽然已经系上安全带了,容梦诗还是那么雀跃,街道、行人和店铺在她眼中都变成了新鲜事物,一切都显得那么鲜艳。这一定都是林宇良在身边的缘故,她感到由衷的幸福。
“宇良。”
“嗯?”
“我想我到现在,都没有认真说过。”
“说过什么?”
“我爱你。”
林宇良吃惊,在红灯的间隙,转头惊讶地看着她。
“不是说着玩的,是真的,喜欢你。”
灯光掠过容梦诗白皙的侧脸,粉红的嘴唇,和她闪亮的眼睛,车内一片寂静。
程坞和文素樱的婚礼日期很快就来到了。
婚礼当天是难得的晴天,这让一直担心雨季影响婚礼的文素樱放心了不少。婚礼地点就在两人的新居别墅私人花园的开放性草坪上,现在上面摆满了白色的椅子和放甜品和酒的餐车,已经有部分客人就坐了。
周围有圈养白鸽的笼子,在婚礼的时候白鸽掠过天空,那样的美丽实在是不可言喻。
再往前走不远就是一个制作精美的银色拱形门,上面点缀着欧式风格的小雕塑和数朵烂漫的百合花,再过不久神父就要在这里宣布二人结为夫妻。
程坞和文素樱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人世,所以这场婚礼安排得很简单。受邀的客人并不多,大多是容华会里的熟人。
池佳人还在人群里看到了当时在西雅图帮她做辩护的钟修立律师。
容梦诗没有来,她向来不喜欢文素樱,所以这时候不知道又跑去哪里玩了。容倾来了,就坐在第一排靠边的位置上,西装革履,表情还是那么冷淡。
这是池佳人第一次做别人的伴娘,她穿着自己亲手改的纯白色修身礼服,头上还带着花环,领着几个花童站在那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