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内选举工作的基本要求
党员大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委员会的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2次;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1次。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
党员代表大会是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该级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机关。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设立委员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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