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本质一致。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我们党曾经有过不重视法治的教训。我们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因为这三个方面本质上是根本一致的,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反对的。把这三个方面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着力讨论谁大谁小、谁重谁轻、谁先谁后等问题,是表面和片面的,也不排除有人别有用心。我们应当着力研究并努力在实践中把三者更好地统一起来。加强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更好统一的关键,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使法的内容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对立法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各级党组织,应当将立法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二,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法治体系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复兴之路上的一次历史跨越。法治体系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历史经验中的一次文明自觉。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一字之差,却标志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跨越。这要求我们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有”,迈向“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优”,从而实现法治新常态。
第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一是内容全面。既包括市场经济、民主政治、文化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又突出强调了保障公民权利法律制度,以有利于实现公民权
利保障法治化。二是任务明确。在六大重点领域,都提出了立法任务。三是项目具体。比如,编纂民法典,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社区矫正法等。四是要求更高。在立法工作中,要做到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要做到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保证法律体系的现实有效性、内部统一性。要按照中央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各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立法其实包括法律的制定、法律的修改、法律的废除、法律的解释等。谈到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第五,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既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这有利于充分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规范社会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完善法律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对重要条款单独表决,有利于立法机关权衡利弊,也有利于立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第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法治政府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政府的行为都受法律规范和制约。法治作为一个与人治相对应的概念,最核心的思想就是通过法律遏制政府权力,政府必须受法律的控制,这也是法治政府与非法治政府的根本区别。非法治政府只要求人们守法,而自己不用守法;法治政府则不仅要求人们守法,更要求自己带头守法,即法治政府最基本的特征就是把
自身的权力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以防止权力被滥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第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难题不断涌现。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以坚韧不拔的勇气、积极进取的精神、扎实细致的作风,直面问题、敢于担当,知难而进、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司法规律,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第八,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如果说法律制度是法治的身躯和骨骼,那么法治精神就是法治的魂魄和血液,法治中国建设只有从法治精神中获取理念统领和人文支撑,才能行之广远。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实践中,法律制度体系在我国已基本形成,而孕育和培植与法律制度相适应的法治理想、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等法治精神,对于当下中国则更为重要和紧迫。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