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作为补阙的身份上朝,王唐镜之事李家是受害者,李隆基自然要询问一番李适之的意思,李适之被李跃打过招呼,此次倒是罕见的没有站出来反对李林甫,所以百官自然也看懂了,大家都是明眼人,这件事情更像是达成了某种协议一般,犹如商量好了的剧情,各得其利罢了。
眨眼间,时间就来到了五月,这一天,琴中仙十分热闹,两股很长的鞭炮从三楼直接挂到一楼,各种准备工作算是就绪,噼啪声响起,正式开张了。韦彦裴风贺凌桓三人自然是最早来捧场的,李跃领着他们在琴中仙内转悠了一圈,尽管三人都算是长安城内数一数二的公子哥,也不禁对琴中仙的规格惊奇不已,暂且不提这价格一层比一层高,比其他的楼市更是高出了一截,买琴留诗就更是别具一格,十分新颖的时想法。当看到第五层那一只漆黑的琴盒中,独独只摆放着一架琴,五千两黄金更是耸人听闻,简直天价。
韦彦说道:“三弟,五千两黄金,这能有人买吗?虽说剑南的春雷琴号称天下第一琴,实为无价之宝,可是你这九幽琴,虽明码标价五千两黄金,已经到了天价的地步,啧啧,你可真敢要价啊。”
裴风想了想说道:“有实力用五千金买九幽的客人,恐怕寥寥无几,莫非这是非卖品?”
李跃笑着说道:“呵呵,既然标价,就不是非卖品咯,难道三位兄弟就没发现,咱这琴中仙价格都比市场价高出不止一个档次?”
贺凌桓犹豫了一下,笑道:“三哥,虽说琴中仙的气质高雅,但是恕小弟之言,没有名气,恐怕三哥的想法难以实现。”
李跃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带他们来到内阁,说道:“看看这是什么。”三人的目光一下子跃到上面,只见一张大纸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琴中仙三个字,而右下角的小字才是关键,“李隆基提!”
“原来如此。”
“三弟果然出手不凡。”
“怪不得三个如此自信,有皇上御笔,想不被疯传都难啊。”
三人各自露出不一样的惊叹,这天底下,有皇帝帮忙做广告,能够没有名气么。李跃吩咐下人将李隆基的御笔挂在门匾上,果然一下子就引来很多人围观,越传越凶。李跃对这种情况早有预料,将事情交给马襄,带着韦彦三人到了一家酒楼。
几杯酒下肚,裴风突然问道:“三弟何时动身前往西北,不明白你为何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富贵长安不呆,去那种边疆之地,也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了。”
李跃闻言默不作声,转了转酒杯,淡淡的说道:“实不相瞒,后日便启程,这一去,三
位兄弟以后就要多保重了。人各有志,二哥就别劝了。”
虽然不太懂李跃的决定,不过心底还是希望他能够理智一些,天子脚下做官,机会更多,升官也更快,到了鸟不拉屎的边疆,那可是玩命的活,当然了这只是韦彦跟裴风的理解,贺凌桓倒是挺赞成的,说道:“驰骋疆场,马革裹尸,大丈夫当该如此,可惜我没有勇气。”
李跃静静的看了三人一眼,认真的说道:“不说这些了,世事无常,有备无患,我为何这样做,以后两位兄长就会明白了。再者说了,莫非你们就这么不相信我。”
叹了一口气,裴风说道:“也罢,凭三弟的本事,到哪都能闯出一番事业,只是有一点你必须答应我。就是无论如何,下次回来不能少一块肉,否则休怪二哥不客气啊。”
李跃心中一热,知道他们两也是担心自己的安危,说道:“好啦,不说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了,二哥的心意我知道啦,只是朝堂凶险不比战场上的危险,尤其是伯父为人宽厚,正直义节,以后二哥还要多张个心眼,毕竟我无害人意,人有害人心啊。”
就在四人把酒言欢,聊得起劲的时候,房门被推开,只见一个下人走进来,弯着身子说道:“李公子,奉我家老爷的命令,特地前来给你道谢。”稍作惊愕之后,李跃便笑着回道:“告诉王老爷,区区小事,不必放在心上。”
一句话点醒了另外三人,联系上次王唐镜之事,王老爷肯定就是那位长安的首富王元宝啦。可惜他即将就不再是长安的首富了。那位仆人并没有立刻退下去,而是继续说道:“我家老爷听闻公子即将西行,特地命我告诉公子,有一份厚礼要送给你。”
这倒使得李跃纳闷了,因为那个仆人手上并没有什么礼物,问道:“厚礼?不知是什么厚礼啊。”
下人笑着故作疑云的说道:“就在酒楼的后面,能不能手下就要看公子的本领怎么样了。”
韦彦等人也来了兴趣,打趣道:“送礼还要看人本事,你就别卖关子,吊人胃口,这酒都吃的没意思了。”
李跃直言不讳的说道:“既然如此,就烦请带路吧,我倒要看看是什么厚礼。”
四人大摇大摆的跟着那个下人一路来到酒楼的后面,让人纳闷的是,转了几个弯,走到了一个宽敞的马厩旁边,真是让人惊叹,王元宝的产业到底有多少啊,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具体有多少,走到马厩的外面,迎面走来三个人,可不正是王元宝,旁边还有两个穿着奇特的人。
王元宝看到李跃来了,笑脸相迎,说道:“哈哈,就知道贤侄一定会来的,如果一般的礼物恐怕入不了贤侄的法眼,恰逢今日贤侄的琴中仙开业,老夫这长安无数的基业正在转交,你看这里。”说完指向马厩内,一匹红棕色的高大骏马孤零零的躺在马槽内,旁边还有几匹颜色各异的骏马,看起来都是良骏,不过,很明显那头红棕色的马儿就像是一个不合群的孩子,被隔绝孤立了。
李跃惊奇的看
到这一幕,远远的望着他,专注而认真,说道:“马中之王,无外如是,我也见识过各种良马神驹,唯独未曾见到过如同此神驹一般鹤立马群,其他马儿连近身都不敢,敢问王老爷这到底是什么马,竟然有如此神韵。”
王元宝惋惜的说道:“此马名为赤电,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年前一个大宛国的商人与我做生意,特意将它送之于我,据言大宛国有高山,其上有马不可得,因取五色母马置其下,与集生驹皆汗血,因号天马子。一年多来,我多次想要驯服它,可惜它既是汗血宝马,心高气傲,非人中之雄难以驾驭,就连养马的仆人都被它踏伤过,以至于根本五人敢靠近,驯服就更别提了,所以就一直放在这里。眼看着我就要长安,带也带不走,所以不如送给贤侄。”
类似于这种神驹,已经通了灵性,李跃倒没有急着答应,想要驯服它,恐怕没那么容易,不过李跃心中很喜欢赤电,不想轻易放弃,缓缓往前走了两步,距离赤电不过几米的距离,它一下子从地上双蹄前踏,站起来,高过了两米左右,紧紧的盯着李跃,似乎只要他再往前一步,就要不客气了。
李跃没有贸然上前,向三位兄弟说了说,让他们各自先回去,王元宝也知道想要驯服赤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转身离去,很快,马厩前就只剩下李跃一个人独独的坐在那里,从晌午到黄昏,从黄昏到黑夜来临,嘴里碎碎念的说着,只是神情永远不变。
在黑夜彻底弥漫以前,李跃站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向赤电,心里紧张的注视的对方的反应,就在李跃走到还剩两米的时候,吃点突然暴躁起来,一个跃身,双蹄高高的举起,就朝李跃飞来。而李跃早有准备,在赤电暴起的瞬间,一个打滚从侧面来到它的腹下,电光火石间,赤电瞬间一个跳腾,看样子准备把李跃踢飞,李跃心中一怒,这畜生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心里也来了脾气。
右手从腰间抹出那把随身携带的断刃,先狼狈再打了一个滚,避开赤电的践踏,然后说时迟那时快,快速的一跳,趴在赤电的身上,这下子将赤电是真正的激怒了,在马厩内来回不停的跳腾,想要甩开背上的李跃,周围的马匹都被吓得不轻,马中之王的愤怒,一个个趴在地上,焉着头,一副顶礼膜拜的意思。
李跃心中的狠劲起来了,哪管三七二十一,紧紧地扣住赤电的背脊上的毛发,一边往前移,被它这一阵闹腾的也有些发晕,短刃从右手衣袖滑到手心,看准时机,猛地往前爬了一下,然后断刃直挺挺的竖在赤电的眼睛上。
冷冰冰的断刃在黑夜中,被赤电的两只眼球映出一段光,还真是通了灵性,对危险的深切感知,它一下子停了下来,鼻子还在不断打着响鼻,喘着粗气。李跃轻轻拍了拍赤电的头,对着它的耳朵说道:“跟着本公子,保证让你跟那项王乌骓,马中赤兔一般威风的。再不听话,老子一刀宰了你。”与其说前面两句话被赤电听懂了,倒不如说李跃最后恶狠狠的语气惊吓到了这匹千里赤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