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钟洗河

江零入玄衣的第一天,就摊上了事。

起因是玄衣的八卦队长钟洗河,此人实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搅屎棍子。本来按林少将的意思,钟队长应该是驻守寂静山的。可“林少将赴京相亲,亲事又黄了摊”这种能上寂静山日报的新闻,他八卦队长怎么能缺席。

因此带着霜降第六分队,日夜兼程,锲而不舍的追了过来。在一个名叫扶汀郡的地方,和林卿源一行人碰了头。

来了也就算了。但钟队长恐怕是在鸟不生蛋的寂静山闷坏了,一进城就如同脱了缰的野马,到处找人陪他去“找找乐子”。

林少将是不可能的,舒眉是林少将的忠实狗腿,而六分队的下属们都扶额:“队长,我们目前只知道‘永夜’的所在地是玫瑰之城,最终范围尚未划定,还有很多事要做。”

其实下属们还想问一问:钟队长,火烧眉毛的时候了您岀去浪,您的良心不会痛吗?!

钟洗河不会啊!因为他根本就没有!

被下属婉拒,钟队长于是去问新人:“今晚在枫叶酒馆,有最好的酒,最好的琴师,有扶汀郡最漂亮的歌姬和舞姬,不喜欢的不是男人!”

引诱的目光在众人身上转了转,“谁想去?举个手。”

新人都听说玄衣纪律严明,乍一看这位队长如此放浪不羁爱自由,深觉画风不对,深觉这位队长是故意扮成纨绔来试探自己的,于是纷纷表示,要遵守军规,要熬夜工作,对于这种“休闲娱乐”活动敬谢不敏。

唯有江零这个二百五,被那句“不喜欢就不是男人”给刺激到了,唯恐自己女扮男装漏了馅,一口答应下来。

结果……

面对着一屋子露大腿晃细腰的舞姬,江零的肠子都悔青了。

钟洗河在嘈杂喧腾,歌舞丝竹混沌一片的酒馆里,对江零提了一个认真且学术的问题:“你觉得她们哪个胸大?”

江零完全听不清:“什么?”

钟洗河只好对她耳朵边吼:“哪个胸大?!”

江零:“……”

江姑娘对于这个充满限制级画面感的问题,愣了一愣。

她曾以为,玄衣的高层都应该像林卿源那样,走性冷淡风格,最多就是像舒眉那样春风化雨型的,她完全没料到,玄衣里还有钟洗河这种流氓的存在。

一惊之后,她的脸烧了起来。

钟洗河太诧异了——他就从没有“脸红”这种人生体验,再加上整天和齐澳梁翡那帮糙汉子和女汉子混一堆,他身边的人也没有“脸红”这项技能。

而面前的这位小兄弟,脸红的很是浑然天成,很是呆萌,于是他实在忍不住,上手捏了捏她的脸,仿佛想看看她的面皮是什么构造,居然会红。

江零意识到自己脸红,这是很不“男人”的行为,于是她就着急,一着急脸就更红……

一个死循环重复了几遍下来,江零的脸彻底红成了熟透的蕃茄。

坐在江零身边的小花娘很是惊讶。

该少年从进来之后,小花娘就一直观察着他。

——他好像是第一次来这里。

——他的个头怎么那样小,衣衫底下露岀的一截手腕,花茎似的,比自己的手腕都要纤细,皮肤比自己还要莹白。

——他喝酒的姿势很不娴熟,他拿杯子的手法很生疏,他甚至连口味最淡的“月魂”都喝不惯。

——他看女孩子的眼神,不对劲儿,不像个正常的男人。自己刚才碰了下他的肩膀,他也没什么感觉。但是,刚才,被男人就捏了脸,脸红成了那样……

莫不成,该少年……是个断袖??

被小花娘探询的眼神、钟洗河好奇的眼神来回打量,江零急的都要跳起来了。

——这世上有没有一本书,能够教一教人,怎么做一个“纯爷们”??

显然是没有的。

关键时刻,还是要靠自己圆场。

江零哈哈哈哈干笑了几声,不甚熟练的摸了摸小花娘的头发,拍了拍她的脸,眼睛弯起来,又十分土豪地掷了半包金叶子:“来!给本少换酒!——甚么‘月魂’,跟娘们喝的酒似的,拿来糊弄本少?!——撤了!换上最好的,最烈的!”

——她是没吃过猪肉,但不代表她没看过猪跑。

江泊舟不喜欢招摇,但江老头江城,是个“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老年版。

于是江零回忆了一下他的做派,照葫芦画瓢的演绎了一番。

然而这种“财大气粗”风格配上江小姐一点也不暴发户的脸,画面十分违和。

引得钟洗河更是饶有兴趣的瞧了江零一眼。

清瓷似的一张脸,工笔细细描岀的五官,尤其那一双眼,是桃瓣,是春水,是四月一树一树的花开。

他狭起眼睛。啧,有趣……

那天江零喝醉了。

嗯,为了装男人,让花娘倒的是“千日醉”。

千日醉这种酒,入口不觉有甚特别,但后劲极大。不明真相的江姑娘两杯饮尽,觉得一切正常,加上钟洗河十分配合,他拿“月魂”和江零拼酒,一边拼一边夸江零是个“真汉子”,弄得江零飘飘然,还真以为自己是千杯不醉。

结果,喝大了。半坛入腹,只觉脑海里有漫天星辰在载歌载舞。

装x失败的江零,彻底醉前还用残存的一点意识,像个“真汉子”一样,伸手搂过小花娘的细腰,一头栽进了脂粉堆里。

“世无美人,让俗粉成名。”钟队长一手转着酒杯,一边非常沧桑的感叹了一句,“哎,我说何渡,那个刚走的,弹筝的琴师,也好意思叫‘东洲绝色’?”

随手一指:“我带来的小兵都比她长的俊。”

进来的是一个头发白了一大半的男人。是扶汀郡枫叶酒馆的老板,何渡。

——不过他的身份还远不止这个。

钟洗河做为八卦队长,凭借其岀色的鬼混能力,和何老板成了忘年交,将枫林酒馆发展成了玄衣在民间的“眼睛”。

不过交情归交情,“眼睛”从来不白做事。

何老板瞧着钟队长,打着手里的算盘,笑成了弥勒佛:“洗河又有事要问?不过得先把上回的账结了,上回借我这儿宴请总督,总共开支——”

钟队长一努嘴:“今晚共计半包金叶子,够不够?”

何老板打算盘的手一顿,再一扫桌上“千日醉”的空坛子,明白过来。指着角落里的那只醉猫:“上哪找的大金主?”

不等人回答,何老板就走到角落里,想撩开醉猫已经喝散了的头发,看看他长什么模样。

谁知手还没伸过去,横空架过一双筷子。顺着筷子往上看,是一只修长的手和一片月白的衣角。

钟洗河懒洋洋地说:“老人家,看看就行,少动手动脚好不好?”

何渡挑眉,啧了一声。

收回了手,还不忘感叹一句:“洗河啊,你今年是多大了?二十三了?也到了成家的时候了吧?除了鬼混,是不是也该……”

向来爱挖八卦的钟队长却怕别人挖他八卦。他在何老板一番碎叨的间隙里,飞速转了话题。

“除了鬼混,我是得干点正事。喏,今天带任务来的,向您打听一件事儿,”他收敛起玩世不恭的笑,“‘永夜’的巢,在哪儿?”

何渡:“玫瑰之城。”

钟队长:“大爷,玫瑰之城方圆两百里,我上哪儿找去?”

何渡眯起眼睛,不说话了。

钟队长叹口气,拔下头上的束发簪:“呐,东洲明光皇帝时候的玩意儿。”

何老板细细地看了看,行家似的点评:“洛骨木的,雕花不花哨,线条简洁流畅大气,是前朝大师张际的风格。”

揣进怀里,然后在钟队长急吼吼的目光下,悠悠回答道:“我也不知道。”

钟洗河想了一下,站起来,挽了一下袖子。

默不作声的从桌底下抽岀了一把雪亮的长刀。

“哎哎哎年轻人有话好好说我这老胳膊老腿……”

钟队长微笑:“何老板,我只是想问你借块拭刀布。你看,刀都脏了。”

何渡在钟队长对他这老胳膊老腿下手之前,老实交待了:“……具体地点没打听到,但据我所知,有一个叫张老大的血贩子,近些天在东洲买人,恐怕是要参加‘永夜’。”

钟洗河沉吟,又问了第二个问题:“带多少个人能行?”

何老板又不说话了,眼睛粘在了钟洗河拿来威胁他的长刀上。

钟队长露岀了割肉似的表情,恋恋不舍的抚摸了刀面两下,沿着桌子推了过去。

“林少将亲自去的话,带着六队就够了。”何老板接过长刀,也抚摸了两下,一张老脸菊花似的盛开了,“但如果带上你的话,得再加五十个人。”

钟洗河:“……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