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商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已经不是原来的景象。
她勉强从地上爬起身,然后望了望四周的风景。现在站着的这个地方不像是繁华的洛阳城,倒像是不知名的荒郊野岭,只有孤零零一座庙宇立在眼前,庙的前后周围都栽满了槐树。
槐树属阴,乃是树中之鬼。引商上一次被范无救带到阴间,走的就是槐树林那条路。而眼前这庙宇被槐树重重包围,阴气森森,让人望上一眼便想举步离开。
她站在庙门前瞄了一眼,正想着该如何回到城中,便见成双出入的拘魂鬼们从那庙内走了出来,没一会儿,又一对拘魂鬼押着亡魂进去。来来回回不断,不知道多少负责勾魂的拘魂鬼在这庙宇里进出,而他们带来的亡魂在进了庙宇之后却都不见了踪影。
引商心下惶恐,再不多看一眼,转身逆着庙宇的方向拔腿便跑。可这庙旁的槐树如同长了腿一般,她跑到何处,树影一晃,它们便拦到何处,重重叠叠排在眼前,叫人看得眼花缭乱,左看右看也看不到出路在哪儿。
情急之下,她将十指相握,本想烧了几棵槐树逼迫它们让路,可是转念一想,万一这法子把自己困在火里可就得不偿失了。于是只能静下心来去看这树的方向。眼前树影重叠,一排一列看似混乱,不过定睛看去,便发现这树无论怎样移动都是按着既定的方向,想来是一个阵法。
引商也曾学过几日八阵图,可是眼前这阵法却远比她所知道的八卦阵要复杂,任她如何摒心静气,最后也只看了个眼花缭乱。待她狠狠心选定了个方向往外闯,这次倒是一路畅行,只不过再一抬头,便发现自己又站在了那座庙宇前面。
这一次容不得她再跑,有两个守在门外的人便拿着锁链过来将她硬是绑进了庙内,他们都是兵士打扮,又与寻常的凡间衙役有些不同。引商挣扎不得,几乎是被拖进了庙内,正欲告诉他们自己身上带着阴差的腰牌,可是一摸腰间,却发现那牌子早已不翼而飞。而拖着她的那两人也毫不留情,见她想挣脱,手上更是用力将她按在了庙内。
只见这偌大的庙宇里只有一桌一椅,那是凡间并不常见的高桌高椅,椅上坐着个七八岁左右的幼童,正拿着一本书簿细细查看。
那两个衙役打扮的人将她往棕红桌案前一拖,又递上了两个牌子,桌后那孩童将牌子拿过去看了看,又翻了翻手中的册子,认真核对了一番,最后点点头,“宋引……没错,确实是长安人士。咦,道士?这是因何寿终的?”
最后几句就全都是他的自言自语,而在听到”寿终“二字之后,一直浑浑噩噩的引商总算是清醒了过来。
不对不对!她现在不在此处!她本应在洛阳城里等着花渡才对!
在那槐树林里转了那么久,她竟险些忘了自己“昏厥”过去之前发生了什么!
那时花渡去带青娘回阴间,而在他走出没多远之后,一团从东方飘来的黑烟便渐渐靠近了洛阳城,待引商闻道那股血腥气之时,一切都晚了,她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眼不是别的,正是那三千恶鬼狰狞的面孔!
她这一辈子见过的鬼怪都没有那日见到的多!现在她总算是知道范无救所说的阴司无主是什么意思,竟能任由这么多厉鬼逃出地府,想来下面已经远远不是一个“乱”字了。
而当初认为此事与自己全无关系的引商,又怎能想到自己这辈子会死在从阴间逃出的恶鬼手里!
虽说“晕厥”之后的事情她已经记不清了,可是看看现在的情形,想来她也已是一缕幽魂了。若非如此,又怎么会和那些亡魂一样被拖进这庙宇!
想到这儿,趁那孩子还在核对户籍,引商连忙张口问道,“这是哪儿?你们是不是要把我带到地府去?”
面前的孩子抬眸睇她一眼,像是觉得她到了这种时候还在挣扎,着实可怜,便好心答了一句,“这是土地庙。”
土地庙?引商左右望望,看到的只是押送亡魂过来的拘魂鬼,还有负责将亡魂带往阴间的阴兵,想来这土地庙就是从阳世通往阴曹地府的第一个地方。
最后,她定睛看了看眼前的小小孩童,“难不成……”
“本仙就是这里的土地神。”大概是被质疑的次数太多,那孩子已经习以为常了,说完之后便拿了土地大印盖在阴兵递过的帖子上,示意下一个上前。
不等引商再问出什么来,那两个阴兵已经拉着她往桌案后右边的墙壁走去。只见他们各自伸出一只手按在墙上,那墙壁上便出现了一个幽深不见底的洞口,踏进去之后,引商只觉眼前一黑,再能看清的时候,身后的土地庙早已消失不见,面前则是一条望不到尽头的道路。不见黄沙不见泥土,放眼四周都空无一物,只能隐约看到前方的路上似乎也有阴兵押解着亡魂在前行。
这应该就是黄泉路了……引商心下一沉,跟着阴兵往前走的步子不自觉的慢了下来。她当道士的时候为许多主顾招过魂,而招魂不仅是招活人的生魂,也招”死人“的魂魄。这”死人“自然不是已经魂入地府的鬼魂,正是还在走黄泉路的魂魄。只有在魂魄还走在黄泉路的时候,招魂才有希望招得回来,不然再往前走,任是道行再高的道士也无计可施了。
她不知道花渡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发现她死了,可是她坚信不会一个救她的人都没有!只要现在放慢步子,总能拖到有人救她一命!
可是她身后的阴兵却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手中铁链一扯,便强硬的拖着她往前走去,这一路上,也有其他亡魂在苦苦挣扎或是讨好阴兵,只不过全无用处,他们所有人仍免不了被拖向阴曹地府的下场。
越往前走,引商越是惶惶,看着周围神色悲戚的亡魂,她不认清事实也难。这一切都明明白白的告诉她,她是真的死了,才十几岁的年纪便莫名其妙的死于非命!此后她要么是在地狱里受苦,要么是转世投胎去,今生的一切都记不得带不走!
她怎么能就这样死了?她还什么都没做过!就算不说以前空想的荣华富贵,她明明还没搬进长安城呢!还有她在阳世的亲人朋友,她也未曾与他们道声别……
“汪……汪……”走了不知多久,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狗吠声,黄泉路上的亡魂们俱是心神一颤。
古来,狗与鸡便能与阴间相通,看到许多阳世之人看不到的东西。而阴间也有两处地方,分别是恶狗岭和金鸡山。
引商战战兢兢的跟着阴兵爬过这两道山,眼看着身边许多亡魂都被那恶狗啃咬,断腿折臂者不在少数,在金鸡岭,利爪挠心,铁嘴叨眼的滋味更是不好受。万幸的是,她与大多数亡魂都平安的走过此处,想来也是生前未曾做下什么孽事才换来的。
这一路走得胆战心惊,过了此处,许多人已经心知还阳无望,老老实实跟着阴兵前行,只有她一人尚在四处张望,想着何时才能到地府。
既然现在凭自己一人之力逃不脱,那还不如快点到阴曹地府,只有到了那里,她才有希望见到谢必安或是范无救。就算他们帮不了她什么,也总好过就这么莫名的死了。
还不了阳,想尽办法留在阴间当差成不成??她还想再回长安城看一眼呢!
绑着她的阴兵可猜不出她心里正在想着什么,一路拖着她往前走,路过野鬼村来到迷魂殿,那里有一处水井,守在井边的鬼差很快舀了一碗水递过来。引商一见那水便拼了命的想要躲开,“我不喝这个行不行!”
这不会就是孟婆汤吧,喝了之后就忘却前世?
而那守在水井边的鬼差不耐烦的答了句,“当然不行,既然来了这儿就必须喝这个!”
说着,两个阴兵便愣是撬开她的嘴给她灌了下去。
引商难免呛到了嗓子,咳嗽了好几声之后猛地甩甩头,却也没觉得自己忘了什么,只是清醒了许多。快要接近地府的时候,她忍不住问了声,“刚刚喝的那是什么啊?不是孟婆汤吗?”
“现在哪轮得到你喝孟婆汤。”那阴兵面露鄙夷,“那是迷魂水,喝下去之后,一会儿在十殿阎君面前你就不敢说假话了。至于孟婆汤,那得看你犯了多大的罪行,喝不喝得上还难说呢。”
引商乖乖闭上了嘴。
走到这里,所有人都加快了脚步,直到前方出现了一座高城。那城墙不知由何砌成,墙身墨黑,如同一体雕成,上面又挂了个牌子,写着朱红的两个大字——酆都。
城门边每隔三步便站着个手持兵刃的阴兵,亡魂们依次往城里走,引商排在其中,待那守城门的阴兵核实了勾魂帖,便穿过城门往里面走去。
只是穿过了这道城门,眼前又是另一座城墙,这一座比前一座气势更加雄伟,城墙上方悬着十盏灯笼,灯火忽明忽暗,朱色的大门边却只有两个阴差在把守。不过定睛一看就会发现,这两个阴差与其他阴兵都不同,他们脑袋下面明明与常人无异,脑袋上面却是一个牛头,一个马面。
除了黑白无常之外,名声在阳世传得再远的就是这两位了,引商一时竟忘了自己的处境,不由多看了两眼,直到身边的阴兵拖着她往前走了,她才不得不将头扭了过来。
穿过这两道城门,出现在亡魂面前的是一条长河,还未走近便只觉腥风扑面。引商正想着这是不是要渡河了,身边的阴兵便将他们这些亡魂统统交给了等在此处的鬼差们。
相较起来,后来的这些鬼差要比那些阴兵们好说话得多,在押解他们的时候还与身边同伴说说笑笑,有几个亡魂战战兢兢的问他们问题,他们心情一好也就答了。
引商在里面挑了个瞧着最面善的,凑上前讨好的问道,“大人,我们去十王殿之后能不能见到无常二爷啊?”
“七爷八爷?”那鬼差瞪着眼睛看她,似是觉得她这个念头实在可笑,“七爷八爷哪是想见就能见的?就连我们这些当差的都轻易见不到那两位爷,何况你们。”
一句话就差点断了她的盼望。
引商懊恼的垂下头,却也没就此认命,仍在努力想着逃走的法子。而那些鬼差们才不管她是不是死心了,开始督促着亡魂们去河边准备渡河。
就在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徐大哥,你看见小狐狸没?”
声音刚落,人也出现在他们面前,那是个年轻的男子,看上去还未及弱冠,却生了一副极美艳的面容,若不是那嗓音,定会被当做女子。
引商生平见过了不少美人,可还从未见过这样美的一个,那张脸似男非女,就连眼角眉梢都是妩媚。不少亡魂都直勾勾的望了过去,想移也移不开目光。
而不待那被叫做徐大哥的阴差回答他,那个男子便在瞥向这些亡魂时愣住了。所有人都死死盯着他,他的目光却独独落在了引商身上,就像是见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喃喃道,“怎么会……”
引商左右看看,发现自己身边没什么奇怪的人了,这才确信他就是在望向自己。
“苏……”那姓徐的鬼差伸手想在他眼前晃一晃,可是名字还没说完,便见其突然闯进人群之中。
引商只觉身子一轻,回过神来时,自己已被那不相识的男子揽住腰际,他抓着她凭空跃起,身形一晃便掠出十丈之远,足尖轻点在那腥风扑面血浪翻腾的河面上,眨眼间便穿过这忘川河消失于对岸。
河岸这边的阴差们一个个都傻了眼,直到那姓徐的阴差气急败坏的拍了下大腿,厉声吩咐道,“快去禀告七爷,就说苏雅劫了个亡魂逃往鬼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