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案例
浙江杭州:探索创新 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社会组织类型众多、情况复杂,在社会组织领域开展党建工作,一定要从这个领域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杭州市“双孵化、标准化、示范化”的做法,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和借鉴。在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态势下,各地各单位要多在创新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载体平台等方面下功夫,通过持续的探索、总结、完善,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2013年以来,杭州市在巩固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探索创新,以“双孵化、标准化、示范化”为抓手,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双重孵化,推动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同步发展。探索推行社会组织和党组织双孵化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机构。会同市民政局在每个区、县(市)和部分镇街组建社会组织孵化器,为初创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资金项目、培训辅导等支持,帮助社会组织起步发展。同时建立孵化器党委(总支),隶属民政局,在每个孵化器至少配备1名党员社工,明确承担党组织孵化职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双孵化”工作的市区街三级例会制度,同步研究、推进社会组织及党组织孵化工作。制定出台全市《孵化器党建工作考核评估指标》,明确孵化器党建工作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成熟孵化的标准。如西湖区社会组织孵化器自运行以来,共孵化社会组织27家,培育单建党支部2个、联合党支部1个。三是明确工作重点。实行组织双孵化,通过阵地共建、经费保障、工作指导等手段,同步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和党组织组建。推行党员双管理,孵化器党委(总支)在各村社建立党建工作站,与属地党组织一起做好辖区内小微社会组织党员的管理。开展人才双培养,通过思想引导、教育培训把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实现工作双促进,设立党员先锋岗、争创诚信先锋、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推动社会组织与党组织互促共进。
二、标准引领,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行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引领,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促进党组织规范运行、发挥作用。一是制定标准化测评体系。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会同民政、工商、财政、司法等相关部门分类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个私协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社会组织孵化器等11个不同类型的标准化测评体系。二是开展星级管理。每年由市委“两新”工委牵头,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市直主管部门党组织和区、县(市)委“两新”工委根据分类测评体系对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星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提出改进或整顿意见,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明确每年度标准化建设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并落实跟踪管理。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社会组织党组织被定级为五星的,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定级为一星级和无星的,对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同时,民政部门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测评得分纳入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明确定级为一星级和无星的社会组织不得评为3A及以上等级,并与政府购买服务挂钩。
三、示范培育,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强、发展强”品牌。加强示范培育,引导社会组织看样本、学方法、促提升。一是开展重点培育。以市级“党建强、发展强”
评选为抓手,通过推荐申报、实地考察、综合评定等程序在全市表彰一批科学发展成效显著、党建工作特色鲜明的社会组织,列入市级双重管理范围加强示范引领;掌握一批规模和影响较大、党建基础较好的社会组织,列入区、县(市)直接管理范围进行重点培育,推动打造成为“双强”示范点;提升一批党员人数较多、党建氛围较好的社会组织,列入区、县(市)双重管理范围强化联系指导。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依托两新微博群、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协会网站、简报会刊等载体,运用现场观摩会、结对共建、座谈交流等形式,加大“双强”示范点的宣传力度,努力使点上的成功探索成为指导面上工作的普遍经验,实现创建一个、带动一片。三是强化党建保障。对市级10个重点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每年按照5至10万的标准下拨党建工作经费,对其他社会组织党组织,每年按党委2万元、总支1万元、支部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党建工作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各地各单位安排5%—10%的留存党费以奖代补。
(来源:中国非公企业党建网,2013年6月4日)
上海:抓牢抓实社会组织党建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近年来,上海市社会组织以每年800多个的数量增长,目前已有各类社会组织3.8万多个。市委着眼于“管得住、管得好”和有利于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探索健全纵横结合、上下贯通的领导指导体系。
逐级分类健全领导体系,在市级层面及17个区县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负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并对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高校、民办医院等行业特征明显的700多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由业务主管部门设立行业党委,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形成“三级联动、条块结合”的管理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委组织部牵头,10个市委工作党委以及市社团局等参与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定期研究推进党建工作。出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办法,将社会组织党组织关系挂靠、落实党建指导员等纳入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审核内容,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社会组织年检。强化党建工作责任,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责任制检查和区县、街镇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在即将开展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中,要求行政机关脱钩不脱管,确保党建责任落实到位。
全面推进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按照“党组织应建尽建、工作覆盖全面有效”的目标,上海在社会组织中积极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规范设置单独组建,在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中抓组建,推动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秘书处、基金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规模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中介机构以及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独立组建党组织。截至2014年底,全市社会组织建立独立党组织2259家。抓大促小联合组建,对规模小、流动快、人数少的社会组织,依托楼宇、园区、流通市场综合党委等区域性党组织抓组建,已建立636个联合党组织覆盖2989家社会组织。对面广量大、行业特征明显的社会组织,按照“以民管民”的思路建立联合会党委,并在所辖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布点划片工作托底,对全市近20万家未注册登记、仅在街镇备案的碎片化群众活动
团队和各类社区公益组织,依托街镇党组织,以1至2平方公里为单位建立片区党组织,每个片区选派1至2名党群工作者,及时跟进党的工作。目前全市建立1700多个片区党组织,党群工作者达到3000多人,基本实现了对社会组织党的工作托底覆盖。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上海市坚持把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作为党组织的首要任务,着力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
把党的工作融入运行发展,倡导220个市级行业协会在章程中明示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等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市慈善基金会等30余家社会组织党组织联合发出倡议,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叫响了“自律”与“诚信”的口号。积极团结培育领军人物,通过社会组织党组织这个桥梁纽带,加强对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的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积极发现和推荐优秀领军人才。目前,全市已有78名社会组织骨干担任市和区县“两代表一委员”;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中,52%的发起人由党员担任,36%的非党发起人成为“党建之友”。创新载体发挥作用,针对一些社会组织中的党员骨干组织关系未转入的情况,按照“一方隶属、多方活动”的原则,探索在社会组织决策层中建立党的工作小组,保证党员骨干在社会团体中参与决策管理、发挥主要作用。
切实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资源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事业、满足群众需求,团结凝聚群众。
服务改革发展,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处在改革一线、智力密集的优势,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服务职工群众,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和职工群众定期沟通制度,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助推人才健康成长。服务社会治理,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实行党组织承担社会责任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情况“双报告”,并纳入党组织和党员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引导激励社会组织及其党员参与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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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
多措并举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有钱办事”“有人干事”“有场所议事”。
多元投入经费,在全额返还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缴党费的基础上,各区县按照党员人均200元标准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党组织书记交通、通讯补贴;向新成立党组织给予启动经费补助,其中市管党费为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一次性拨付5万元党建工作支持经费;各市委工作党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通过专项列支等办法提供经费保障。抓好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引导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全市70%的社会组织已落实党组织书记和负责人“双肩挑”。结对共建资源共享,推动全市230个街镇党建服务中心、216家文体活动中心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实行场所共用、资源共享;推动10多家非公企业与公益性社会组织签订结对合作协议,实现项目对接、资源互补;互联网、新材料等领域社会组织党组织之间开展联建,结成9个产业联盟;每年举办“公益伙伴日”,百余家社会组织现场开展专业交流合作,分享项目、共享资源,收到良好效果。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2015年11月23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