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党的领导。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落实责任制。《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着重从3个方面作了强调:一要明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常委会(党组会)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谋划,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建立社会组织联系点,深入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加强分析研判,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之责,投入更多精力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谋划发展思路,统筹研究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力量资源,统筹检查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履行具体指导之责,要专司其职,认真研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真正钻进去、深下去,把情况摸清摸透,把问题找准找实,加强分类指导,把上级要求落细落小,一项一项、一步一步地抓好具体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协同配合之责,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职能,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具体指导;民政、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职能,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二要考责。各级党委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三要追责。要明确奖惩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必要的基础保障。目前,缺经费、缺场所、缺制度性保障,是制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瓶颈。一要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社会组织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二要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设党组织活动场所,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统筹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鼓励企事业单位、机关和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场所共用、资源共享。三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将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制定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奖惩措施,强化结果运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宣传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先进典型,营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良好氛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