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寻夕并不担心他说的问题,却很担心找不到让他歇脚的地方,不仅是因为他现在太过虚弱,更因为她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驯服野马的过程,暴露自己的事情,她是绝不能做的。
“总有办法的,可现在我们得找个地方歇脚,”鹤寻夕顿了顿,道:“就算是有了马匹,你总要休息休息,我们才好上路,而且现在围场的官兵也不知道有没有退了。”
南宫绯蝶并不回答她的疑惑,只是指着前面道:“往那边走,那边有一处地方是可以藏身住人的。”
“你难道经常来围场?”鹤寻夕道,“你不是天天伏在这里,等着皇帝到来,好刺杀他吧?”
南宫绯蝶嗤笑道:“要杀皇帝,我不用这么费事。”顿了顿,他道:“况且没有人雇佣,我去杀他做什么?”
“没人雇佣?那你不是刺客?”鹤寻夕问道:“既然你不是刺客,为什么在这里?”
“不过是些私事。”南宫绯蝶道。
“私事?!为了点私事,你来这个地方?这可是皇帝老子的地盘,你这样贸然的来,不就是自找被人打吗?现在搞成这样……”鹤寻夕若有所思的点头,道:“不过,这样也好,要是你不来这里,我大概要被弄死的。”
南宫绯蝶似是不屑,他扫了一眼鹤寻夕,道:“皇帝的人,还没本事把我伤成这样。”
鹤寻夕挑眉她大概能猜到围场中的‘刺客’是怎么一会儿事了,不过是南宫绯蝶与人打斗,无意冲撞了皇帝,她道:“另有其人?他现在在哪儿?这个围场里?”
她不懂武功,都能看出南宫绯蝶的武功应该高深莫测,要不是九百葵是九百家的人,大概会被南宫绯蝶秒杀,既然能将这么高武功的南宫绯蝶伤成这样,那对方的武功一定更加高超,要是对方还在这个围场里,说不定,连和南宫绯蝶在一起的自己也要遭到危险。
就算是对方放过自己,可对方是绝对不可能放过南宫绯蝶,这点单看南宫绯蝶手臂上的伤口,就不难看出,对方下手的狠戾急。像是十分着急的想将他送入地府。
南宫绯蝶现在的状态,除了被人宰杀,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奇迹发生,总不能期望那人出现,一跤摔在南宫绯蝶的剑上,自己撞死。
绝不能让南宫绯蝶死,南宫绯蝶死了,她也就离生不如死不远了。
“他死了。”南宫绯蝶冷声道。
他虽然杀死了那人,可自己却也伤的不轻,他几乎能够看到自己死在这片森林之中的情形,只不过世事难料,他竟遇到了身旁的这个女子,她的话,让已经做好死去准备的自己改变了主意,为了这世上他唯一的亲人,他要活下去。
听到这个消息,鹤寻夕虽然松了口气,可仙谪与生俱来的悲悯,却还是让她的心头沉了沉,但却没有表现在脸上,她还是平常的摸样,她看向南宫绯蝶道:“如果他死了,尸体呢?尸体如果在围场里的话,应该不久就会被在围场搜索的官兵找到,如果找到了刺客,那些官兵就会退去,我们也能够顺利逃出围场了!”
南宫绯蝶深沉的看了她一眼,笑道:“你倒是不怕我?”
他的笑声很轻佻;,鹤寻夕想他现在心里,应当已经与决死之心彻底没了关系,更没有在杀人的时候,大概恢复到了平常时候的样子,她看向对方疑惑道:“我为什么要怕你?”
南宫绯蝶道:“知道了我刚杀了个人,还不害怕我?你这女子的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不怕我等会儿杀了你?”
“这个我不怕。”鹤寻夕笑道:“有没有人买我的命,你不是说过,皇帝的命都是要有人买,你才会去取的吗?那我这么一个小人物,又不比皇帝重要,你要为我破例?我虽然不是很了解血炼,可是杀手组织和刺客组织里,交易的规矩应该很重要吧?”
鹤寻夕似乎在南宫绯蝶看过来的眸子里看到了笑意,不由猜测他面具下的脸上是不是也同样带着笑容。
南宫绯蝶似笑非笑道:“规矩固然重要,可要是我自己买,自己取,这样就不算是破坏规矩了。”
鹤寻夕皱了皱眉,想了想,便伸手从怀中掏出了一小锭银子,也不说什么,直接就将银子从南宫绯蝶的衣襟里塞了进去,道:“那我先自己买下自己的命,这样你总不能再买我的命了吧?而且现在我是雇主,我要你等我寿终正寝以后,等我完全没了气,那个时候,再来捅我一刀。”
南宫绯蝶哭笑不得,“寿终正寝了以后?这样做未免太损阴德,死了还要捅别人尸体一刀,这我怕是做不了。”
鹤寻夕道:“捅不来也没什么关系。最重要的是,你已经收下了我的酬金,反正只要没人能买我的命就行。”
南宫绯蝶用受伤的手臂费力的在自己怀中掏了半晌,才掏出一锭极小的银子,更是哭笑不得,刚才看着银子的一角,只以为其余银子攥在了对方的手里,可拿出来一看才知道,除了刚才露出的那个角,根本没有什么多余的地方给她攥,不过回想想,他也不觉得奇怪,刚才对方将银子塞进来的时候,他就没多大的感觉,可见这银子并不是大,而是很小很小。
南宫绯蝶道:“你的命就值这么多钱?”
鹤寻夕道;“你也觉得多了?可惜我怀里最小的只有这个了。早知道今天会遇到你,我应该准备一个铜钱的。”
“……我是说,你怎么把自己的命看的这么不值钱。”南宫绯蝶无语的差点说不出话。
“不是有句话叫做‘命贱好养活’吗?”鹤寻夕毫不介意,道:“我还希望我的命再贱些,最好是连倒贴几万两金子,都没有人要的那种。”
南宫绯蝶道:“这是因为我说了那些话,你才故意这么说的?其实我是开玩笑的,你不必这么贬低你自己……”
“谁说的?”鹤寻夕道:“我是认真的。”
南宫绯蝶诧异,道:“难道你从不觉得自己的命贵?不希望自己、自己更有价值一些?”
“……”鹤寻夕想了一会儿,道:“要是什么时候我打算把自己卖了的话,我应该会很希望自己值点钱。不!是值很多很多很多钱!”
“……”南宫绯蝶憋了好半晌,还是没法说服自己将附和对方的话说出口。
渐暗天色之下,旷远的围场更显神秘美丽,像是昏暗光线中,半褪了衣衫的女子,柔美惑人的用眼神挑逗着人的心弦。
花玦一人先出了森林,已经跨上了他的那匹黑色骏马,他身后的溪边还随意走着几匹马,正低着头饮水。
一小队官兵正在溪边不远处站着。
他们正在等着花玦下令回营帐。花玦也在等,他正在等着二九将乐长风带回来,等着乐长风将鹤寻夕带回来。
等了许久,远方的林中跑出几个小点般的人,慢慢近了些,才大致能看清是两个人,花玦皱了皱眉,有些不满乐长风和二九跑的
这么快,将鹤寻夕落在了后面。
花玦示意官兵先行,自己则策马朝着乐长风和二九跑来的方向奔去,不一会儿,花玦就到了两人的面前,可他的眼神并没有落在面前任何一人的身上,而是直直的看着他们身后的那片森林。
过了许久也没有看到他想要见到的身影,像是意识到了什么,花玦的心突然狠狠攥起,他冷冷看向面前的两人,道:“鹤寻夕人呢?”
“你说的就是这个地方啊?”鹤寻夕打量着两人好不容易到达的,南宫绯蝶所谓的能住人的地方,满脸失望。
他们面前,是一座连小山都算不上,只能说,是一块冷灰色巨大异常的岩石,大约有千人宽阔,百人高,中下部裂开了一个巨大的石缝大概两人高,数十人宽,底部的石块突出,正好能当踏脚石台。往石缝里看,里面一片黑暗,颇有种深不见底的意味。根本没法让人看清里面都有些什么,也许是水,也许只是个很深的洞。
“壮士,这个黑洞根本没法住人吧?”鹤寻夕十分失望道。
“壮士?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名字,不能换个正常点的称呼?”南宫绯蝶声音有些奇怪,显然是十分不适应‘壮士’这个称呼,用‘壮士’来称呼一个杀手,确实有些正派过了头,南宫绯蝶宁可对方叫得难听点。
“好汉?英雄?”鹤寻夕想了想,疑惑道:“大师?主持?”
“……南宫就行了。”南宫绯蝶突然想起自己似乎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顿了顿道:“你的名字?”
“鹤寻夕。”
南宫绯蝶才轻轻念了几遍,鹤寻夕就打断他,仍然是不满的,重复道:“南宫,这里根本不能住人吧?!现在已经很晚了。”
“莫怕,这里周围野兽很少。”南宫绯蝶以为她是担心夜里野兽的袭击,便安慰道。
“晚上很冷。”鹤寻夕道。
“……嗯?”很显然,对方的回答,并不是南宫绯蝶预料之中的,他以为对方应该是松一口气,或者别的反应,不管怎么样,所有他能够设想到的反应中,都不应该和晚上的温度扯上什么关系。
“而且夜路难走,你还这样了。要是再不找到能住人的地方,咱们大概要冻死了。”鹤寻夕道。
“……你是担心,我会死在半路上?”南宫绯蝶虽然知道现在自己的伤势严重,对方对自己耐力与体力的质疑,还是让他忍不住有些不满。
“我是担心我死在半路上,你自己都说你是将死之人了,我还关心你做什么?”鹤寻夕道。
“……”
两人并没有争论太久,南宫绯蝶以假装自己没有听见鹤寻夕结束了对话。
不等鹤寻夕再次质疑洞穴能否住人,南宫绯蝶就示意鹤寻夕扶着他往里走,她本想再反驳些什么,见他似乎十分笃定,却还是将话咽了下去。
等到了黑漆漆的洞里,鹤寻夕就有些后悔,分明是漆黑一片,见不到光,还贸然同意了扶着对方进来,这样一来,就连自己也倒了霉。
她正这么想,身旁就亮起光来,鹤寻夕疑惑转头,对方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了一颗夜明珠,珠子并不大,可发出的光,足以照亮他们脚下的路。
“早不拿出来。”鹤寻夕不满的朝他抱怨,却见对方没有回应,忿忿的撇了撇嘴也不再说下去。
又走了好一会儿,不知是不是她多心,脚下的路竟像是故意修造往下倾斜着,又像是天然形成的,让人看不太出破绽,等到走到低,里面的大小竟和一个小小的房间差不了多少,而且并不怎么潮湿,从入口处积累的露水雨水都顺着石台的边沿慢慢往里淌,竟在最里面的两个边角积成了一小一大两个水塘。
鹤寻夕道:“确实是可以住人了。我出去拣点木柴,生个火,你在这里等我。”
说着就将要将南宫绯蝶的手臂从自己的肩上拿下,扶着他找个干净些的地方坐下,还没动手,就被对方制止,她疑惑的看向对方,刚要问,就看对方向左边扬了扬下巴,大概是让自己扶着去那边。
靠近了岩壁,南宫绯蝶并不急着坐下,而是在岩壁上敲了敲,鹤寻夕站在他身边,帮他拿着那颗照明的珠子,看着他鼓捣,不一会儿,就见对方似乎找到了什么,蹲下了身子,鹤寻夕刚要蹲下去,却听‘嗑啦’一声。
面前的石壁竟然往里转开,鹤寻夕吓得几乎跳起来,往后稍稍退了几步,道:“这才是你住的地方?”
“进去吧。”南宫绯蝶低声道。
鹤寻夕点了点头,扶着他往里走。等到了里面才知道这不止是住人的地方,更是一条秘密通道。
“你在围场里建造秘密通道做什么?”鹤寻夕看着坐在石桌旁处理伤口的南宫绯蝶,问道:“不怕被皇帝发现了,顺着你的密道杀进血炼里?”
“杀进血炼又如何?”不用再走来走去牵扯伤口,南宫绯蝶明显精神了些。
“阁主竟然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血炼阁?”鹤寻夕道:“你既然不在乎,应该把血炼阁卖掉,省得以后阁子出事,你后悔。”
“……我卖了就不后悔了?”南宫绯蝶眼神奇怪的看向对方,鹤寻夕对后悔这个词的理解,显然与他对后悔的理解相差甚远。
“有了钱,还后悔什么?”
“……”原来是这么回事。
“有了钱,你就可以卖好多好多金子。”鹤寻夕光是想想那金灿灿的光芒,就觉得十分的开心。
“……进血炼能赚更多的钱。”南宫绯蝶顿了顿,道:“只要你杀人多,出手快下手狠。”
“我不能杀生。”鹤寻夕认真道。
“……那真可惜,”南宫绯蝶道。
“可惜什么?”
“你少了一项挣钱的本领。”
“也少了随时送命的风险,我觉得很值。我可以用我更多的精力去欣赏金子。”鹤寻夕道。
“……”南宫绯蝶疑惑,“你哪来的金子欣赏?”
“当然是赚的!”鹤寻夕惊诧道,“不然你以为我哪里来的?去淘金淘的?”
“你能赚到金子?”南宫绯蝶轻笑出声,鹤寻夕的身板确实很没用说服力,更何况一个女子,至多能綉点绣品,换点碎银子就不错了,“眼屎大的……”
南宫绯蝶的声音,在鹤寻夕掏出了一锭大大的金元宝后,戛然而止。
“你怎么赚的?”南宫绯蝶奇怪的看向她,难不成是做那……
“溜须拍马,谄媚逢迎。”鹤寻夕道。
“……”不是那种便好。南宫绯蝶似乎为对方松了口气,又似乎是为自己松了口气。
两人又攀谈了许久,才各自在石室里睡了,又过了一个多月,南宫绯蝶的手似乎好了些,他才提出要回血炼的事情,起初他并不同意带上鹤寻夕,毕竟血炼阁并不是普通的地方,可是在鹤寻夕的软磨硬泡下,想
着对方在他受伤时候的照顾,他一心软,就点头答应了。
等两人走出蜿蜒曲折的密道,鹤寻夕才知道为什么南宫绯蝶丝毫不担心密道被发现的事情,密道并不是直接通到他的血炼,而是通到京都之外一处偏僻的林间。
出了林子,南宫绯蝶从怀中掏出事先准备的信号弹,不一会儿,就有人来接应,看到鹤寻夕也只是多看了一眼,之后也没有说什么,更没有再看她,好像她是隐形了一样。
在马上颠簸了许久,鹤寻夕终于到达了南宫绯蝶的血炼,可她本人并不怎么清楚他们到底是怎么到血炼的,似乎是为了照顾她,也许是南宫绯蝶因为负伤的关系,他让人将马匹换成了马车,快要到血炼阁的时候,南宫绯蝶用黑布遮住了她的双眼。
他说,你就不会与血炼惹上什么关系,这样就算有人知道你曾经去过血炼,也不会有任何危险--不管是来自血炼阁,还是除了血炼以外,江湖上的人。
鹤寻夕自然明白他的意思,并没有拒绝,乖乖配合了他。
不知过了多久,鹤寻夕竟在车厢里睡了过去,等她再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不是在微微动荡着的车厢里,眼上的黑布条也不见了。
看着陌生的房间,朴质的装饰,她猜自己应当是在南宫绯蝶的血炼里了。
来血炼已经小半个月,鹤寻夕差不多已经习惯了在血炼的生活,血炼并不像她所想的那样诡异,意外地普通,若不是空气中弥漫着的凶煞戾气,她大概要以为是在什么世外高人的居所了。
“啊?血炼到我手上的时候,被我重新整饬过了。”南宫绯蝶一边扔着瓜子壳,侧身坐在房院楼下的过道,将腿放在围栏的长凳上,随意的搭着,他顿了顿,道:“人和房屋一起呐。”
刚认识眼前这个人的时候,鹤寻夕只觉得他冷冽凶狠的厉害,可等时间久了,才知道这人其实漫不经心的紧,虽然行为举止轻佻肆意,但是其实也不完全是那样。
而且长相漂亮的过分,到了血炼的第二天,鹤寻夕就看到了他的真容,惊艳的愣了许久,还是被对方扑哧笑出声才换回神来,她后来知道,只要在血炼的时候,南宫绯蝶就是不戴面具的,但是南宫静仁好像一直都戴着面具。
南宫静仁也是她后来看到的,兄弟两带着的面具几乎一模一样,她还给认错了,本以为对方会像是南宫绯蝶一样轻笑而过,谁知对方什么都没说,脾气淡漠的像是隐形的一般,听南宫绯蝶说两人是正宗的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鹤寻夕很难想象南宫绯蝶那张招蜂引蝶的张扬脸蛋,再配上南宫静仁那毫无波澜的脾气会是什么样子。
越想越觉得渗人,也就不去想了,反正南宫静仁也不会脱下面具,她又何必去杞人忧天?
鹤寻夕看着自己身旁一脸散漫的南宫绯蝶道:“那你把那些造房子的人怎么办?他们对血炼很了解,你不怕他们到时候出去乱说?”
南宫绯蝶道:“每个人来的时候都是捂着眼睛的,走的时候我都和他们关照过了,你觉得他们有那个胆子与血炼阁作对?”
“这倒是。”鹤寻夕喃喃,转头看向院中的池塘里的尾尾色彩斑斓的游鱼,那些工匠都是些无欲无求的贫民,只求过上平稳的日子,谁会这么想不开与赫赫有名的杀手组织过不去?
“这倒是?”南宫绯蝶挑眉。
“?”鹤寻夕转过头疑惑的看向重复了自己话的对方。
南宫绯蝶道:“你这个年龄的女子可应急着找婆家嫁出去,现在你倒这么悠哉的呆在我这杀手阁里,你是打算以后嫁给谁?”
“你给我金子的话,我嫁给你好了。”鹤寻夕本以为他会要说什么,却从对方口中听见了些对她来说毫不紧要的事情,失望的转过头,继续盯着池塘。
“我看你不该嫁给我,你嫁给金子算了。”南宫绯蝶笑着揶揄道。
“我倒是想,可哪有金子在找媳妇的?”鹤寻夕顿了顿,“你把那金子带来,我就嫁。”
“从没见过你这么奇怪的女子。”南宫绯蝶嗤笑,道:“你想嫁给金子,我还真有办法。”见对方眼中闪光的转过头来,饶是他,也觉得有些汗颜,他顿了顿,道:“你以后到青楼去卖艺,差不多就算是嫁给金子了,不成你卖身都行。”
“青楼?”鹤寻夕道,“那是什么地方?小倌馆又是什么地方?”她记起邯郸城最有名气的好像就是青楼和小倌馆,但她并不是很清楚哪些地方到底是做什么的。
南宫绯蝶奇怪的看了她一眼,道:“你不知道?”见对方的表情茫然,并不像是撒谎,便接了下去,好脾气的解释起来,但也是大致的解释,“不过是有钱人寻欢作乐的地方,小倌馆是男子接客,青楼是女子接客罢了,没什么不同。”
鹤寻夕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她突然道;“我要去穗城一趟,你能陪我去吗?”穗城就是林茵茵在她耳边交代的地方,她并没有忘记,只不过最近段日子里,变故太多,南宫绯蝶又是受着伤的人,她一直都没有提起,现在,她想,应该是时候了。
“你要去穗城?做什么?”南宫绯蝶疑惑道。
“收人所托啊,”鹤寻夕顿了顿,突然又道:“血炼阁接不接传信的任务?”顿了顿,她皱眉道:“不过我没什么钱的。”
“哈哈,你到底要做什么。告诉我听听。”南宫绯蝶也不恼,倒是被她前后踟蹰的样子逗乐了,笑出了声。
鹤寻夕看了他一眼,将林茵茵的事情全告诉了他,对方竟同意派手下的人帮她将信带到,鹤寻夕知道了,又是呆了呆,重要的不是有人帮忙,而是不收她的钱,南宫绯蝶并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却看着对方呆愣的样子,又被逗乐。
一开始遇到鹤寻夕的时候,是她慌张逃命的时候,只觉得是普通的女子,可后来真的认识了对方,才看出对方的好玩,一副精明的头脑,可动不动就会因为什么奇怪的理由变得呆头呆脑,让他觉得好笑,不用防备对方,是让他最轻松的事情。
他其实觉得就算对方在这里呆上一辈子都没什么关系,正好可以陪他说说话,解解闷,可对方是个年轻女子,不是个男子,若是男子也许他能收她为徒,不一定要做杀手,也不一定要学武,有个名分留在血炼就好。
可对方却是个看似爱财的女子。
自己怕是留不下她。
南宫绯蝶看着她笑了笑,正好对方也看过来,鹤寻夕撇了撇嘴,道:“被长得再好看的人嘲笑,也是被嘲笑了。我不会开心的。”
“嘲笑你,那是你的荣幸,别的人还入不了我的眼呢。”南宫绯蝶笑的轻佻。
“我并不是很想要这个荣幸。”鹤寻夕面无表情道。
“可你已经得到了。”南宫绯蝶耸了耸肩。
“我能把它还给你吗?”鹤寻夕问道。
“这个怎么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