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行了行了!”审判长敲敲桌子,不耐烦地打断了我的秀,“原告,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公平。”我说,“法律赋予我的公平的诉讼权利。”

审判长姐姐有点无奈,她看了看在发愣的蓝律师,挥挥手说:“没有人剥夺你的公平,原告,你现在可以出证。”

“谢谢审判长,但是出示证据之前,我想先询问被告林曼琴几个问题,以确定我的证据跟本案之间确有关联,避免浪费法庭调查的时间,请问可以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我望向被告席。林曼琴的神情本来一直镇静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下。现在脸上也多了一丝困惑,好象不明白事先彩排好的当头棒喝为什么没能将我的嚣张气焰打压下来,还有就是法盲怎么能一口气背N多条法律。

永远不要轻视你的对手。我承认,一审时我是法盲。可是现在,就算还是法盲,至少也能算上个升级版或者多功能版的,我有这个自信。

场上安静下来,说话的人少了。可能大家都在等待我再闹出个一审那样的笑话来吧。

昔日不会重现,笑话讲完了。而且这个上诉官司因为双方提前进入状态,短兵相接,已经不再需要前奏,高潮直接到来。

“被告,请问―――”我看着林曼琴的眼睛,把语速放得很慢。“《爱在指尖跳舞》这本书,是你写的吗?”

这是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是的。是我写的。”林曼琴毫不犹豫地作答。

“好的,谢谢,请问是不是每一个字都是你写的?”

全场哗然,显然两个同样白痴的问题让大家感到无趣。

“是的,我写的,每一个字。”林曼琴倒也表现得很有耐心。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39 飞刀,初见飞刀

我在蓝萱律师抗议之前提出了第三个问题。“被告,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这本书完全属于你的个人创作,没有第二个人的参与或者说存在共同创作者?”

“是的,我一个人写的。”林曼琴的回答还是很干脆。

“好的。”我保持良好的风度,面带微笑继续发问。“请问林小姐,也就是说,这本书所有的结构、内容、题材、人物都是来源于你自己的构思,并且由你独自完成写作?”

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林曼琴的直接回答。

事实上,这是一个相当阴险的陷阱。我准备的。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林曼琴看着我说。

“我的意思是―――你在创作《爱在指尖跳舞》一书时,是否丝毫没有抄袭、借鉴、引用或者参照其他不属于你的作品内容?这些内容包括该书描述的环境、角色、故事情节、人物经历,是否都是你构思想象的?”

“我没有抄袭。”林曼琴很快地说。看来她对我的问话里抄袭两个字很敏感。

“好的,你是想说,小说里的所有的内容包括地名,人名?都是你的想象你的构思,对吗?”我还是在微笑,“我举几个例子―――比如灭魂鬼王、天行长老这些名字?”

很显然,《跳舞》这本书来源于网游,这一点,我知道,而且所有人都知道。

“小说参考了网络游戏里的一些元素---或者说有所借鉴。”说这句话时,林曼琴慢条斯理、字斟句酌。

“具体是指哪一款游戏?是不是《寒血传奇》?”

“是的。”她终于正面答复了我。

这样的回答当然在我预料之中。针对起诉,林曼琴肯定做过相当充分的准备,会去主动了解小说里描述的内容,否则她也不敢出庭应诉了。

不过这个答案并不是我想要的。“那么―――小说里的人物角色呢?也全是来源于该游戏?”我继续追问下去。

林曼琴没有回答,她看着身边的律师。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蓝萱马上站起来反对我的问题,“对不起,我的当事人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只要不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任何人都有自由选择题材内容创作的权利。”

“我承认你说的这个创作权利。”我说。“你可以不回答。那么林小姐,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用秋叶和横刀一笑作为你的书里主角的名字?”我提高了声音,让这句问话听上去有点压迫感。开庭前,我把庭审的步骤在心里模拟过很多次,任何细节我都充分作过考虑。

这个问题就是我的杀手锏了。我看到旁听席上很多MM站起身来,表现出很关注的样子。她们应该都是书的忠实FANS,对两位男女主角的名字那是相当地熟,应该说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有相当地有兴趣。

林曼琴还是不作答。事实上我知道,她准备得再充分也没用,除非剽窃之前把这两个名字给刨了―――但是那意味着要对全书进行结构上的调整,并且改写很多内容,因为两个名字在书里存在的痕迹很深,比如我们的行会就叫一笑秋风。

这个问题对林曼琴来说是道完全不可能越过的槛。她能够控制所有场外的因素---只要她够得着的地方。但是书的内容她无法更换,在这一点上,她的手伸得再长也没用,因为她不是书的作者,我才是。

“文学作品允许虚构,我的当事人有权处理决定其作品内容,这一点你无权过问!”蓝律师继续抗议。

“我同意你的观点。但是《爱在指尖跳舞》一书的男女主角绝非虚构,”我没有看蓝萱,眼睛一直保持对林曼琴的注视―――贱人小心,飞刀来了!“实际上,《寒血传奇》新月区确实存在横刀一笑跟秋叶两个人物帐号,注册时间分别是去年的4月1日和4月13日―――而《爱在指尖跳舞》这本书的出版日期是今年的10月22日―――跟小说里的情节完全相同,两个角色于去年7月7日在游戏里结为夫妻,之后的游戏历程从未分开,直到今年的9月27日凌晨5时秋叶删去该游戏帐号―――9月27号,林曼琴小姐,我想你应该记得这天。你的一审证据证明我在当日到过长川市出版社,我是去做什么呢?”这么多句,我中间丝毫不敢停顿一路说下来―――害怕被人打断。我感觉到胸闷,气有点不够用,看来还是修炼得不够。深吸了一口气,我接着往下说。

“事实就是―――9月27日那天,秋叶删号以后,我写完了这个故事―――就是有关秋叶的故事,并于当日上午把小说稿送到出版社,送到了林曼琴编辑的手里———”

“证据呢?你的证据在哪里?你凭什么乱讲?”林曼琴一急之下站了起来,终于不再沉默扮酷。

“因为横刀一笑―――就是我。《寒血传奇》这个游戏里,秋叶永远消失了。但是我想留下关于她的记忆,所以我写了这本书。”

旁听席上一片惊呼,显然我的这一大段话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想象。

林曼琴的脸微微发白,她可能在事前策划过很多的应诉方案,考虑过N多可能出现的情景和我的相应证据。可是她没有想到的是,秋叶和横刀这两个游戏角色居然真的曾经存在过。她看上去表情有点讶异,不过很快又恢复了镇静。

“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林曼琴坚持这个问题。她应该在后悔我送稿那天她的询问还不够仔细。

“我当然有。”我巡视全场,目光傲慢,从P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纸。“这是《寒血传奇》新月区横刀一笑的角色帐号和登录密码,以及从该游戏运营商客服传真的注册资料,足以证明该游戏角色属于我。这也是我提起上诉的理由以及今天我要出具的证据。请审判长查证。”

应该说,这个证据来得很突然,出人意料,这正是为什么我要先询问的原因。如果按正常步骤走,出证再给对方质证,林曼琴就会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从法庭调查一直到后边的法庭辩论,中间她拥有相当充裕的时间来考虑应对,这把飞刀远程攻击的威慑性效果就会大大受损。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0 我和房东女儿不得不说的事

大家都在等待法庭查证的结果。

我望着伊琳,她坐在苏静美的后边,旁听席的第二排,离审判区不太远。云菲菲此刻正咬耳朵跟她说着悄悄话。苏静威也在她身旁,应该是伊琳刚回长川,因为弄不到这个案子的旁听证,才找这位苏公子给带进来的。虽然明知如此,可是看到他们俩在一块,我还是有点不爽。

伊琳还在盯着我看,她秀气的眉头锁得紧紧的,脸上的表情很忧虑,好象挺为我的处境担心。我努力向她奉献了一个自觉灿烂的笑容,以示宽慰。

现在的形势好象可以乐观一下,对手的反弹到目前为止远没有我想的那么激烈,而伊琳的及时出现给我打了一支强心针,让我甚至产生了一丝朦胧的希望。就凭我的这份证据再加上伊琳的证词,打赢官司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可以争取回到我庭前设想的轨道―――把水搅浑,法官们对证据的无法确定,适用法律的空白,让法庭面临疑难,不能当庭宣判。这样可以为我争取到时间。

时间对我很重要,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上诉必须在一审后的15天内,而且法庭的送达审理都有时间限制,所以我在二审开庭前,无法收集到足够多的相关证据及其这些证据在法理上的支持。如果此案延期审理的话,我就有足够从容的时间来做这些了。而这是我的对手林曼琴极不希望看到的,她只求当庭审判,越快越好。

对面被告席上,林曼琴跟蓝萱正压低了声音交谈,应该是在商量怎么应付这个从天而降突如其来的证据。

没用多久,证据就得到了证明。很简单,网上登陆一下就可以了。书记员把那两张纸交到被告代理人手里,可是对方看都不看一眼,蓝萱站起来很直接地说:“我方不接受这个证据。该证据只能证明原告作为网络游戏《寒血传奇》玩家,在该游戏里创建了角色名为横刀一笑的帐号,并不能证明原告系《爱在指尖跳舞》一书作者。我方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与本案并无直接相关的联系。”

审判长点点头,对我说:“被告方质证,表示不认可原告所提证据,原告有什么不同看法吗?”

“当然有!”我站起身来,“蓝律师,我的证据为什么与本案无关?我和秋叶的角色名还有我们的经历出现在你的当事人的书里,你们不会说这些都是纯属巧合吧?”

蓝萱俏脸一寒,翻开手里的案卷,冷笑看着我说,“原告,在回答你的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请你看一下我方将要提出的证据。”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是原告,有权利先提问。”我执拗地说。不能让对方牵着鼻子走,这是常识。

蓝萱不理我,她转向审判席,“审判长,我要提起的证据是该案前提,我请求询问原告。”

审判长毫不犹豫地允许了她的要求。

我张口结舌,不敢想象这就是我要求的公平诉讼权。

蓝萱轻描淡写地瞥了我一眼,对我脸上的愤懑视而不见,一边自说自话,“原告,你只需要对我将要提出的证据表示认可与否就行了,当然,你也可以不回答我。”

“………………”我无语。

“原告,你刚刚呈上的证据,是不是希望证明自己在网络游戏里,使用的是横刀一笑这个网名?”

“是的。”我说。虽然愤愤不平,我还是没有选择对抗,因为那样将会导致更加不利的后果,正是对手所需要的。

“那么在游戏以外呢?在网络上?你也是一直使用这个网名吗?”

“是的。”我从来不改网名―――混网上就是图个人气,生怕别人不认识我这小样。此ID人气本来就不咋的,还换马甲,不是跟自个过不去吗?

“那么这些东西应该就是你的杰作了?”蓝萱手里拿着一叠纸,嘲弄地看着我。

距离太远看不清,我正想伸出脖子去仔细瞄一瞄,就看到下面的大屏幕上已经给播出来了―――科技手段真他妈强。我心里恶狠狠地骂了一句难听的,因为我已经从那个特写里看到了一行标题――――

《不是情色:我和房东女儿不得不说的那些事儿[18岁(含)以下慎入]》!!!!!!!!真他妈强!把这玩意都给我淘出来了。

蓝萱满脸不屑的冷笑,继续说着一些我很不喜欢听的话。“正如原告所承认,其在游戏和网络上一直使用横刀灬一笑这个名称。而这篇格调低下、文笔粗糙、思想内容很不健康,甚至可以说是黄色下流的小说,是从一家小说网站下载打印的,其作者名正好也是这个横刀灬一笑。而且―――”蓝萱面对现场摄像,指着我那个玩艺详细讲解。“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这两个名字中间都有四个点,完全相同。请问原告,你刚才说到巧合,这个算不算?你不会告诉我说这不是你的作品,纯属巧合吧?”她一边说,一边翻动手里的纸张,把一些标记重点符号的段落在镜头前一一展示,都是些见不得光的YY文字。

旁听席上传来一阵哄笑,应该所有人都能在大屏幕上看得很清楚。我面红耳赤,无地自容。真的,如果伊琳不在这里,我可能还无所谓。

我满怀羞愧往伊琳那个方向看去,心想这下糗大了,不知道她会怎么想。

伊琳把头低得很低,看不到她的表情。可是边上的苏静威和云菲菲的眼神我看出来了,就是两个字―――鄙视,云菲菲还冲我伸了伸中指。

蓝萱这丫的,看上去斯斯文文,高雅脱俗,跟我玩这手阴的,我操你三大爷。“蓝律师,你提的这个跟咱这官司有什么关系?”我说。

“这个是不是你写的?”蓝萱再次反问。

“是我写的。怎么啦?有什么问题?”我心一横,这事反正赖不过去,索性承认,看她玩什么花活。

“很好。”看来蓝萱对我的坦诚比较满意,她终于把我那个丢人现眼的玩艺收了起来。“你除了写了这个以外,还有其他作品吗?”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真没什么好说的。

“同样,你还以横刀一笑的名字发过一些网络文章―――也就是俗称帖子的,内容多以攻击谩骂他人为主,所以你的这个网名在一些网站论坛被列入黑名单,封杀禁入,对吗?”

“…………”还是不知道说什么。

“你不承认没有关系,我这里都有相关的记录证明。而且这些内容,网络上随时都能查到。”蓝萱把那叠纸呈上了审判席,“审判长,这是我方关于本案的相关证据,请查证。”

“证据?―――你用这个想证明什么?”我忍不住跳起身来。

“证明你不是《爱在指尖跳舞》一书的作者。”蓝萱冷冷地看着我,象法官审判结果一样,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辩。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1 秋叶

“原告,关于你的写作情况,好象你不能提供更多的参考以供本案证明。”蓝萱继续说,“事实上,你也没什么可提供的,因为你从来没有发表过其他作品。而以你写作的文字和《爱在指尖跳舞》一书作个简单对比,不难得出结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创作风格―――如果你写的那些算创作,也有风格的话―――也就是说,两者差异太大,不可能出自同一作者。”

“而我的当事人林曼琴,系作协会员,青年作家、诗人,出版过诗集散文集,并且长期从事编辑工作,拥有中级编辑职称,完全具备写作一篇小说的文学才华和创作能力―――”

“行了行了,蓝律师,你的意思是想说,林曼琴能写小说我不能,对吗?”我终于失去风度,打断了蓝萱的喋喋不休。

“是的,这些可以成为间接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有能力写作小说而你没有―――”

“你怎么不说这书是余秋雨写的?人家还是教授哪,地位才华比她高吧?”我急了,什么逻辑!“还有曹雪芹以前也写过淫诗艳词呢,你怎么不说红楼梦不是他的啊?”

审判长又敲桌子,“原告,请注意你的态度,还有不得提起与本案无关的事情。”

我定了定神,不能慌。我这是让人给气的。蓝萱说的这些就是把事往远处扯了,我不能上她的当,该问什么还得问。

我想了一会儿,等自己镇静下来,心平气和了才说话。“蓝律师,对不起,你提的这些证据我可以接受,都是我写的。但是这些不足以认定我不是《跳舞》这本书的作者,因为这本书跟那些不同,里面有我对秋叶的爱---这也是我写下这本书的动机。书是写给秋叶的,我想表达对她的这份感情。”

说这段话的时候,我一直望着不远处的伊琳,我的话说得很真诚,我希望她能听到。可是伊琳低着头,始终没有看我。

旁听席上一阵骚动,看来真诚有时候还是能够打动一把人的。蓝萱看着我,有点恼怒地反问,“感情?爱?---你懂法律吗?这个能算证据?你可以证明你跟我的当事人作品里的人物有感情?”她好象觉得我的话很荒谬。

我丝毫不计较蓝萱的态度,现在可以让她的这句话回到我的问题上来了,“是的,我需要证明这个。还是先前那个问题,你们对我提出的证据拒绝认可的理由是什么?你没有回答我。”

蓝萱皱了皱眉头,大概是对我的死缠烂打表示厌恶。她轻蔑地看着我说,“原告,我方认为,你提出的证据,只能证明你有一个游戏角色名,该名字与我的当事人作品里的主角名字相同,但是不能证明你跟这部作品有关。”

“那么秋叶呢?我跟秋叶的经历呢?这些都跟那本书没关系?”我开始聚气。

“就算你是书里写的横刀一笑,你没有证明秋叶的证据,我的当事人小说里的内容是不是你和秋叶的经历,你也无法证明。”

“我可以证明,因为秋叶就在这里―――”我终于捕捉到了机会。我指着旁听席上的伊琳,“她就是秋叶,就是《爱在指尖跳舞》书里的主角―――横刀一笑的妻子。”

…………………………

法庭轰动。

因为《爱在指尖跳舞》一书风行,书里主角众人皆知,当然,主要是秋叶―――因为书的本意就是写给她的。秋叶的冷傲个性秋叶的无双美丽包括秋叶的名字秋叶的话语秋叶的行为方式,已经在媒体网络上讨论得相当口水泛滥了,就跟小龙女似的。秋叶是不是有原型、原型又是谁长的什么样,一直是个很神秘的话题,没人知道。林曼琴在这一点上倒是表现得很低调,极少接受采访,而且基本不谈作品。当然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不是自己写的一东西,说多了怕漏嘴圆不了场---在这本书面前,她也基本就是一读者,知道得比人家没有多。

世界上的事怪就怪在这里,偏是没人知道的就更想知道,大家众口纷纭,可是得不到答案,就越起着劲地胡猜,也让这本书更加红得发亮,火得发紫。又有人说这是作者炒作的手法高明―――至于林曼琴怎么想的,就只有天知道了。

而今天这个现场,估计没看过《跳舞》这本书的不多,迷秋叶的那也是一大把,听我这么一介绍,登时就炸了锅,旁听席上的人都立起来了,全往我手指的方向看,人堆里还有很多尖叫声,估计是那群FANS们的情绪爆发。

审判长猝不及防,大为震惊,法槌在审判席上连连敲击,可是一时间无人理会。我一手扶着衣领上的麦,大声诉请:“审判长,我要提请有关本案新的证人伊琳,也就是《跳舞》书里秋叶的原型―――她可以证明我跟她的经历,可以证明书是我为她写的!”

旁听席上更加混乱。

在一片耀眼的相机闪光灯下,伊琳慢慢地站了起来,她清秀的脸庞看上去很苍白,很迷茫,也很动人,所有人都在看着她,可是她却望着我不知所措,这个情景让把她吓着了。

我热血沸腾,这个时刻我期盼了很久,直到秋叶真正出现。我指着伊琳,向整个法庭发出战斗宣言:“秋叶,从远方为我而来,跟游戏里一样跟书里一样,我将追随她战斗,直到死去!”

我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是的,我就想这么说。秋叶来了,哪怕与全世界为敌,我都不害怕。底下FANS们齐声喝彩,声势振奋―――这些FANS没有官方立场,我的处境怎么样她们并不关心,可是在会场里能看到秋叶看到煽情的场面,应该更能让她们兴奋。

场面失控了。

审判长姐姐年纪不大,可能经验也不是很丰富,这样的情形在她的法官生涯里应该没有经历过,这时候急得好象都要哭了。她拼命地喊着肃静,一边敲打桌子,那些看场子的女庭警们四面出击,弹压那些不听指挥的记者和书迷们,把她们驱赶到自己的位置上。

可能有点过了,我看到伊琳前面苏静美的眼神看着我,带着一丝嘲弄,好象我的表演很滑稽。

中院这个场子够大,庭警也多,虽然场面混乱,倒也并不拥挤,没过多久场内秩序渐渐平复下来,只有伊琳还有点慌乱地站在那里。

“原告,她是你要提起的证人吗?为什么不提前申请?”审判长指着伊琳厉声责问我,“证人不得参与旁听,你不知道吗?”这句话是对伊琳说的,语气也极不友善。

伊琳在下面说了一句什么,声音很小我都没听见,法庭上有点吵。

有人递了一个话筒过去。

终于听清楚了,伊琳的声音也很秀气,可是经过话筒在四周悬挂的音响传出来,犹如晴天霹雳。

“对不起,我不能为你作证,这件事跟我没有关系―――”她停顿了一下,声音又低沉下去,“我就是来想来看你一眼,可是―――以后不会了……”她哽咽了,泪水滑落脸庞。

我感到自己的耳膜震动得嗡嗡作响---晴天霹雳,绝对的。

我傻了。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2 夏花灿烂,秋叶静美

全场嘘声一片。

我盯着伊琳,目不转睛。我想知道为什么。可是,从她的脸上只能看到无助和悲伤。

秋叶,对不起,我又伤到你了。那一次你不能原谅的事故,还有刚刚大屏幕上的混蛋小说。

………………………………

庭审还在继续,法庭调查结束了。现在才刚刚进入法庭辩论,可是高潮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有遗憾。我听到有人叫我,让我回答询问,我没有理会。

我注视着伊琳,因为她要离开了,也许以后永远不会再见。

可是我想留下她。

好象辩论也行将结束―――因为无人应答。无所谓,没有什么可以做的了,已经无力回天。我也不想再继续下去,她们赢了。

如果能留住秋叶,输了世界又如何?何况现在,我没有世界可以输,我真的不想把她也输了。

我站起身来,在大家诧异的眼光里朝审判长鞠了个躬。

“我输了。”我说,“你们怎么判都好,我都接受,可是―――能让我跟秋叶说几句话吗?”

林曼琴和她的律师齐声反对,我看着她们的眼神无比凶狠,这一刻我咬人的想法都有。“我的最后陈述。”我说。

…………………………

“‘秋叶,等等,我跟你一起走。’―――”我望着伊琳说。她抬起头来看我,目光惊讶。

“其实我想说的是:跟我走吧,秋叶。可是我没有说。―――因为我知道你的生命不属于我,不属于任何足以牵挂你的,你是属于天空的季雨,属于海洋的旋流,属于夏日正午的骄阳,属于高原极顶的飓风,你的生命,呼啸飘游,狂野不羁,灿烂而自由,没有谁可以拥有你留下你―――”

我的声音有一点颤抖,可是很自然,很深情。感觉回到了那天晚上,我在电脑前对秋叶所倾诉的。是的,就是那些话,我要说给她听的,也是我的书里最后一章。

“你曾经告诉我,这是一场游戏,不是属于我们俩的河流。每一片叶子都会在秋天里飘零,每一个笑容都会在水影中破碎,能从这条河流里捧上来的,永远只有冰冷的回忆―――”

书的结束章写得很长,有几万字。我在网上看书评,发现关于这一大段文字的争论非常多,有人说写得很烂,拖沓滥情而且与前面内容脱节,他们喜欢看的是秋叶,而不是横刀一笑的啰啰嗦嗦。

这个观点遭到了全面痛击,绝大部分读者还是认为很感人,真情无敌,没有一个如此痴狂的追随者不足以证明秋叶的绝代风华、冷傲无双―――当然,该读者群以女性为主。女人永远渴望真情,渴望能有一个人在自己耳边也能把这样的滥情说上一遍―――不对,最好说到永远,永远不停地说下去。

会场有点乱,女人们的表情由麻木变得惊讶,望着我们,在我深情款款的倾诉里,交头结耳,议论不休。

我旁若无人,没有停顿,沉浸在我和秋叶两个人的世界中。

“———很多次,我们曾经热烈地享受过胜利和荣耀,生命仿佛恣意怒放的花,在夏天里灿烂。那么死的时候,我也希望,自己能象秋日风中飘落的叶,那样安静、那样美。

我们常常经历死亡,我并不害怕。死亡是什么?会象梦那样短,闭上眼睛再睁开,又一天的清晨阳光,繁花满眼。有可能象梦那么长,闭上眼睛不再睁开,绵延千年,一千年无边无际的黑暗。我也不怕黑暗,只要在我手里,有你的痕迹。我会请求那些安葬我的人们,把窗前那棵枫树的叶儿拿给我,我要把她放在手心―――那就是你,我的秋叶。

因为我害怕,害怕永远见不到你,可是只要你在我的手心,一千年就会很短,永远也不会太远―――”

我从审判区走了下来,我想到秋叶的身前去,可是她坐在那里,中间还隔着那些领导们的座位,我够不着她。我只能停下来,望着她的眼睛,我要把我的深情都送进她的心里。

感觉所有目光都集中在我和秋叶身上,没有人来打断我的倾诉,世界重新变得安静,只有我的声音在会场里回荡……

“―――如果一定要离开,你不会一个人走。

继续停留在这里,孤独盛宴,寂寞狂欢,不是我想要的。

你在身边,世界有点冷―――可是你不在的话,我的心会结冰。

那就让我们相约离去吧,约定好了彼此不再思念,好象我们从来没有遇见。你走吧,我也已经准备好,把号删了,你删,我也删---”

“你删我也删!!!”旁听席上的FANS们突然爆发,跟着我齐声大叫―――这一句台词实在太多人知道,可谓脍炙人口。沉默的会场又一次大乱,那些可爱的书迷们甚至吹喇叭打起了拍子。

审判区的每个人都看着我,目瞪口呆。“别背了,你要干什么―――”林曼琴歇斯底里地喊。审判长姐姐好象刚从梦里惊醒,赶紧敲桌子,几个庭警MM围上来,要求我回到原告席。

我没有中断倾诉,我只知道秋叶要走了,这是对她的最后表白。

可是突然间声音变得很轻很细,连自己都听不见。我这才发现,领上的麦克风没用了,给人断了。我无奈地摇摇头,看来结束了,到此为止。

不,好象还没有结束。这时候坐在我面前的苏市长站了起来,她从我衣领上摘下麦试了试音。

马上麦克风的声音恢复了。“让他说―――这是原告对本案的最后陈述,他有这个权利。”苏静美的表情平静淡然,宝相庄严,真的就象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审判长看了看原告席,林曼琴呆若木鸡,蓝萱摇头冷笑,没有人再有什么不同意见,审判长无可奈何。

旁听席上又是一阵欢呼,那些FANS们很有节奏地齐声跟喊:“让他说!让他说!”

我从苏静美手里接过话筒,向她点头微笑,表示我的谢意。

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 序章(可略章节)第131章 那时花开(二)[1/1页]第131章 那时花开(二)[1/1页]第132章真心英雄补叙。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3 最后一章,真爱无敌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136章此爱天下无双病房里安静异常,气氛凝滞。第135章 组织结论[1/1页]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页]第137章 丛流飘荡,任意东西[1/1页]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 序章(可略章节)第135章 组织结论[1/1页]第132章真心英雄补叙。第141章 真爱不死(终章)[1/1页]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 序章(可略章节)第131章 那时花开(二)[1/1页]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134章 贴着你的温暖[1/1页]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135章 组织结论[1/1页]第131章 那时花开(二)[1/1页]第132章真心英雄补叙。第141章 真爱不死(终章)[1/1页]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爱[1/1页]第2章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137章 丛流飘荡,任意东西[1/1页]第1章第二条说明本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第2章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第136章 此爱天下无双[1/1页]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3 最后一章,真爱无敌第137章 丛流飘荡,任意东西[1/1页]第130章 那时花开[1/1页]第141章 真爱不死(终章)[1/1页]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132章真心英雄补叙。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1章第六条是什么?”上官仪高声问我。第131章 那时花开(二)[1/1页]第1章第二条说明本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第1章第二条说明本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第2章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第134章 贴着你的温暖[1/1页]第140章 回家[1/1页]第136章 此爱天下无双[1/1页]第139章相信我,相信爱飞机在长川机场降落时,已经是傍晚。第133章 反利益论[1/1页]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130章 那时花开[1/1页]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页]第136章此爱天下无双病房里安静异常,气氛凝滞。第139章相信我,相信爱飞机在长川机场降落时,已经是傍晚。第2章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3 最后一章,真爱无敌第139章相信我,相信爱飞机在长川机场降落时,已经是傍晚。第133章 反利益论[1/1页]第140章 回家[1/1页]第136章此爱天下无双病房里安静异常,气氛凝滞。第131章 那时花开(二)[1/1页]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3 最后一章,真爱无敌第132章真心英雄补叙。第141章 真爱不死(终章)[1/1页]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 序章(可略章节)第133章 反利益论[1/1页]第136章此爱天下无双病房里安静异常,气氛凝滞。第141章 真爱不死(终章)[1/1页]第1章第二条说明本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页]第130章 那时花开[1/1页]第136章此爱天下无双病房里安静异常,气氛凝滞。第136章此爱天下无双病房里安静异常,气氛凝滞。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第134章 贴着你的温暖[1/1页]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130章 那时花开[1/1页]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43 最后一章,真爱无敌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爱[1/1页]第136章 此爱天下无双[1/1页]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 序章(可略章节)第141章 真爱不死(终章)[1/1页]第140章 回家[1/1页]第132章真心英雄补叙。第2章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第138章 腐败天敌,罪恶克星[1/1页]第1章第二条说明本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第一卷 市长美眉与我 1 序章(可略章节)第1章第六条是什么?”上官仪高声问我。第139章相信我,相信爱飞机在长川机场降落时,已经是傍晚。第140章 回家[1/1页]第137章 丛流飘荡,任意东西[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