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天空飘着濛濛的细雨,她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静静的坐在椅子上听我唱歌。其实我不大喜欢雨天,一是本来就不喜欢,二是雨天来捧场的人总是更少。她听的很认真,还对我微笑着,她的微笑里面有某种我熟悉的东西存在着。我不知道那具体是什么,但是就此,我记住了她,只是那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叫做陈妙。
我是Jenny,中文名高羚,大家都叫我J,91年出生的短发妹子。如果说唱歌这个活儿不算职业的话,那我就是无业游民。在圣路易斯留过几年学,知识学的不怎么样,乐队倒是玩得不错。为什么不继续念书呢?不是因为穷,事实上我家还挺有钱。不念书呢是因为不想念书,唱歌呢是因为喜欢唱歌。但我的偶像并不是什么歌星,我的偶像是一名哲学家。这位哲学家首先承认了我的想法:生命本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比我高明的地方在于,他的下一句是:所以我们就要为它创造出一种意义来。由此,他成为了哲学家,而我依然是个无人问津的小市民。
2008年,我从圣路易斯回到了B市。
09年年初,我遇见了鲨鱼,后来跟他组建了乐队。下半年我们开始在各大酒吧之间跑场子演出。最令一个新兴乐队头疼的事情不是技术不够好,而是不停的有人走,又不停的有人来。但所幸的是,我们乐队的4个人就像是一段孽缘似的,深深地纠缠在了一起,吵架的时候恨不得灭了对方,可静下心来又是一个一个的争着承认错误。
就这样一路打打闹闹的,不知不觉地,银杏叶子就开始泛黄了起来。那一年夏末秋初的时候,在一个细雨朦胧的日子里,我遇见了陈妙。
陈妙,真的就跟她的名字一样,是一个很奇妙的女生,文艺,外冷内热,敏感多疑,但又特爱假装洒脱。
其实,促成我们认识的那次聚会真的很平凡。那天,说起来还是奥巴马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日子呢。相信全世界人民的下巴都掉到了地上吧。当然,我们的聚会跟伪善的奥巴马没有任何关系。那次聚会是一个生日Party,寿星是我们乐队吉他手鲨鱼的不知道排几号的女朋友。而陈妙恰好也去了。之前在酒吧就见过她一次,印象深刻,所以在聚会上,我就主动去认识了她。她还算安静,齐刘海配长发,眼神清冷。这算是我对她的第二印象吧。
那个时候,我刚回国没多久,还不怎么会用QQ。朋友老说我的那个头像就是只企鹅,太没辨识度了,一直催我改。我不好意思告诉他们我不会,刚好她在线,于是我就求她帮助我。这算是我们自上一次聚会后,第一次聊天吧。她非常热心的问我想要什么头像,我说随便,只要换一个不一样的就行了。她发给我一张图片,上面是一只深海里的鱼,看起来很孤独。我问她:“你喜欢鱼?”她说:“恩,你不喜欢吗?”我回复她:“还好。只是这只鱼看起来好孤单。”她发过来一个悲伤的表情,“哦,是吗?那我换一张吧!”我说:“不用了,其实也还不错。”
慢慢的,我们在网络上熟悉了起来,偶尔也会开一些玩笑。
J 2009-10-15 14:20:15
今晚有空吗?我在你们学校旁边的酒吧里有演出,你要不要来?免票哟~
-M 2009-10-15 14:30:10
今晚有课哎,实在对不起,下次一定来!
J 2009-10-15 14:30:25
(难过)
-M 2009-10-15 14:31:39
这样吧,等老师点完名,我就翘课过来。你要等我哦~
J 2009-10-15 14:20:15
恩!
其实我的舞台表演经验已经有好几年,但那天晚上我的手心直冒汗,就像第一天上台演出一样紧张。
晚上八点半,老板已经催了我们好几次。鲨鱼问我,“J,你是不是嗓子不舒服?”我无精打采的玩弄着拨片,“没,在等一个人。”鼓手KK拍了拍我的肩膀,凑过来一脸坏笑,“哟!男朋友?”我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不是,就一个朋友。”鲨鱼不耐烦的扫了下吉他,抱怨道:“都等了半小时了,还等?”我踮起脚四处望了望,还是没看到陈妙的身影,再等下去,可能就要被骂了,只得上台开始表演。其实这次演出,我们根本赚不到多少钱,只是因为这家酒吧离她的学校近,我才不顾乐队其他人的反对而答应的。那晚来捧场的基本都是些学生,他们未必喜欢我们乐队,大概也只是想有个约会的背景音乐吧。
演出大概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我始终没看到她出现。悻悻的打算坐车回家,她却不知道突然从哪儿蹦出来,戳了戳我的后背,吓我一跳。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是弯弯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像个天真烂漫的小孩。我问她,“你怎么才来?演出已经结束了。”她不好意思的瘪了瘪嘴,脸红红的,“迷路了,找了很久才找到。”我叹了口气,真是拿她没办法。
陈妙一定是跟天气有仇,每次见到她,都会下雨。而她好像也很了解似的,大晴天出门也会带上雨伞。她从双肩包里拿出伞来递给我,微笑着说:“你拿去吧!我这儿离得近,你一会儿下车肯定还要走一段路。”一向大大咧咧的我竟然也不好意思起来,推诿道:“我不用,还是你打吧,要是你淋感冒了,我心里会过意不去的。”她执意要把雨伞塞给我,在推推搡搡中,261公车抛弃了我飞驰而去。她有点尴尬,我也有点手足无措,我说:“要不我先送你回宿舍,然后我再借用你的伞?反正也要等下一班车了。”她犹豫了一下,点头说:“嗯。”
她的长发被风吹的四散开来,她只好不断的的将它们拨到耳后,她的耳朵小小的,像一对可爱的海螺,不知道里面有没有海浪的声音。她见我一直看着她,脸又红了起来,“短发真好,洗头方便,又好打理。”我一边撑开伞一边对她说:“其实我以前也是长发,最近才剪掉的。”她指了指我们要走的方向,又转过头来看着我的头发,“为什么要剪呢?不心疼吗?”我笑了笑,“你刚刚不都在说短发好吗?”她胆怯的收回视线,长长的睫毛舒服的覆盖在眼睑上,“呃………虽然短发很方便,但是女生还是长发比较好吧!”她的伞有一点小,所以我挽住了她的胳膊,“哈哈,逗你玩的。我是因为乐队的朋友说短发比较酷,才剪掉的。其实我觉得长发短发都无所谓啦,舒服就好了。”她顿了顿,似乎想明白了我的意思,又微笑着点了点头。
一路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她的宿舍楼。真有点遗憾的感觉,这条路为什么不能长一点呢?转念一想,以后还可以借还伞见她,不觉想趁雨还没停,带着她的伞飞奔而去。简单的告别之后,我撑着她的伞回到了公交车站。雨淅淅沥沥的打在路面上,屋顶上,和她的伞上,仿佛我心里的节拍,哒哒哒哒……平生第一次爱上雨天。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因为乐队的事情忙翻了天,以至于陈妙的雨伞在我那里放了很久,我都没空还。鲨鱼总是因为约会而缺席排练,kk和我都不爽他很久了。我没想到的是,第一个爆发的人既不是kk也不是我,而是一向沉默内敛的贝斯手马克。马克是混血儿,中文和英文都很好,所以那天他中英文夹杂的骂了鲨鱼。两个人扭打作一团,我跟kk好不容易才拉开他俩。
马克说:“fu(河蟹)ck!你不干就他妈给我走人!”鲨鱼在kk怀里挣扎着,“别以为你有个美国老爸,我就怕了你,有种今天你就别走!”眼看着,两人又要打起来,我只好大声的吼道:“shut up!你们闹够了没?大家在一起是吵架的还是排练的?鲨鱼是有不对的地方,但是马克,你也犯不着打人对吧?我们是因为热爱音乐才走在一起的,如果有谁想放弃了,那是他的自由,摇滚是什么?是精神的革命,为什么要革命?为了自由!今天谁要走,就让他走!”
大家都安静了下来,马克扭过头,看着地面低声说道:“我是不该动手,J说的对,谁要走,就让他走。”鲨鱼挣脱kk的手臂,也转过头去说:“是我不对在先。”kk把他俩拉到了一块,大笑着,“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看看你们像不像闹别扭的小情侣,还不敢看着对方了,哈哈哈哈……”kk一边继续调侃他们,一边费力的逃跑着,最后还是被鲨鱼和马克按到了沙发上。我站在他们对面,双手环抱,悠悠的说道:“这是3p的前奏吗?”鲨鱼跟马克一脸嫌弃的看了看kk,又冲我摇了摇头表示不屑。kk气愤的说道:“你俩要是看不上我,就放开我啊!我都要被你们压扁了!”刚刚还紧张的气氛一下子烟消云散,接下来大家一起排练了两个小时,便相约着下次一起吃饭了。
其实我未必知道摇滚是什么,只是那样解释或许对情形比较有利。这个问题,很多人问,也有很多人回答。但是谁敢保证他说的就一定是对的呢?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摇滚大概也是如此。而我之所以会爱上它,是因为它让我觉得很放松吧,释放了很多压抑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