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姑娘,姑娘请留步。”
“僵尸。”
卖鱼的王良提着刀喊住我,刀锋上的血珠正摇摇欲坠,那被牢牢按在砧板上的青花鱼颤巍巍地挣扎,手起刀落,他将鱼头利索砍去后,再向着我道:“走那么快,是着急要去哪里?”
我停步,眉微皱,王良则朝着右侧努努嘴:“没听见有人在喊你吗?”
回头,便看见药铺伙计走过来,在我面前站定,边用手抹汗,边道:“错了,姑娘你方才拿错了。”话罢,他伸手,将包药递过来,声很低:“这才是姑娘的,那个是......打胎药。”
近来,我状态不好,犯这样的错也早习以为常。
换了药,我连声道歉,待药铺伙计离开后才转身。
我叫姜莳,好名字的由来,那必定全是爹娘的功劳,而我的名字,全拜他们所赐。
姜莳,姜莳,唤久了,我便有了这样一个外号。
僵尸。
这里的人把它当做玩笑,可实际上,我的的确确是一只僵尸,并且,僵得很特殊。
我的故事很丰富,恐怕一时还讲不完,但说到我近来跌入低谷的状态,还得从我死的那天说起。
我本不过是只活了千年的僵尸,从古至今,从蜡烛灯到煤油灯,从煤油灯到日光灯,从可以咬的苹果,到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我敢说,像我这样的僵尸,绝无仅有。
二零一三年的某天是个好日子,恰逢某大大当上咱泱泱大国的主席,又恰逢本僵尸我刚好满一千周岁,为了证明我是个关心国家大事的好僵尸,所以,我决定在这么有意义的一天里,庆贺下我的千岁生辰。
五星级酒店,豪华包厢,长达两米的桌子,我妈在上首的位置,我爸的相片摆在她身旁,我坐在右侧,另外左侧的那把椅子是留给我心上人的。
她唇红齿白,一副曼妙身姿,长得明艳动人。
想到这,包厢门被推开,我那个念了两个小时的心上人终于来了。
“蓝筝。”我起身,走过去在拉住她手的同时,顺道瞪了眼那个还在痴痴看的服务员。
蓝筝笑着向我道:“怎么了?人家惹到你了?”
我觉得,这样的五星级酒店,里头的服务员肯定都是见过大场面的,遇事,应当面不改色镇定自如。可,我在这里坐了两个小时,连杯水都没喝上也就算了,现在居然敢光明正大偷瞄我心人。
真是,不要脸。
将视线下移,蓝筝今天这裙子选得真好,贴身布料包裹出完美线条,我咽咽口水,伸手把她的裙摆往下扯了又扯。
我对蓝筝说:“你这裙子有些短呢。”
她说:“这可是我新买的裙子,你可别给扯坏了。”笑着拍开我的手,再道:“不穿裙子还算什么女孩子?哪像你,成天都是长衣长裤的,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是怕被人看了少块肉吗?这样以后可嫁不出去。”
我不担心自己嫁不出去,倒是有些担心,蓝筝会被谁娶了去。
老妈有瞌睡症,从古代开始便是,而且越发严重,只要不在她身旁陪着说说话,立马就能睡着,好比现在,听见蓝筝喊了几声阿姨,她才猛地抬头应声:“蓝筝来了呀。”
蓝筝将包搁在墙边的花色茶几上,道:“刚下班,小莳也没告诉我今天是她的生日。”
说完又看向我:“你应该提前告诉我才是,我可是两手空空赶来的哦。”
我嘻嘻一笑:“只要你人来不就好了嘛。”
蓝筝拉开椅子坐下:“改天补你。”裙子本来勉强过膝,可她一坐下,短裙瞬间变成超短裙,在我环顾四周想找块布给她挡挡时,蓝筝道:“今天是你二十五岁生日?”
我汗颜笑了一笑:“是,是呀,二十五了。”毕竟一个是四位数,一个才两位数,应声时,我多少有些心虚。
天气转凉,包厢里窗户全开,担心蓝筝会着凉,想着去将窗子关上,刚迈了两步,蓝筝包里的手机响了,是月光曲。等我手搭上窗户时,蓝筝这才站起身走到茶几前,拉开包拿出手机按了接听键,接着,轻轻“喂”了一声后便没有再说话了,直到我将开着的窗户全部关上后才听见她将包拉上的声音。
本不该多问,但终究还是没有忍住,转身望着她问了句:“谁打电话给你?”可问完又怕她觉得我太多事,只好半开玩笑补了句:“不会是公司里的领导吧?都下班了还要占用你们的私人时间吗?”
她走回来,只是笑着应了声:“是呀。”
我看得出,从那个电话响起时,蓝筝神色里多少有了些变化,至少在我看来。
人齐了,菜一个个被服务员端上桌,我心情大好,想着,等吃完饭,可以先将老妈送回家,接着再同蓝筝去就近的广场拉着小手吹吹风,拉着小手看看斑斓的喷泉,拉着小手给自己千周岁的生辰画上个完美句号。这想法甚好,正当我幻想到要不要拉着小手,顺道再表个白时,窗外,绚丽的都市夜景顷刻变为黑色,有人在包厢门外轻呼了声,接着就不再有任何声音了。
这场景挺眼熟的,遮住窗外夜景的布也挺眼熟的,按照目前流程走下来,不出意外,现在应当是那个自称天师的男人出场了。
门从外面被狠狠踹开,此包厢的专属服务员已被残忍击晕,所有事情果不其然被我不幸言中,而现在,我的完美生辰被提前画上了个残破的句号。
这天师我道不出他的姓名,因为有些复杂,恰好我学富不五车,正好他有些胖,所以,我称呼他为,胖天师。
胖天师对我恨之入骨,我们早在十年前就相识,那时,他还是个实习天师,所谓实习,就是辛辛苦苦帮别人跑腿,最后还得落个吃力不讨好。生活艰辛我明白,初遇时,他还是个连天师符都甩不准的人,他在天台沮丧,本僵尸碰巧撞见后尽我所能,开导了他半小时。
我说:“想想,我们曾几何时不也是从两亿五千万中脱颖而出,我们生来就是胜者。”
要说那时的氛围,其实还是很不错的,正当我以为可以和胖天师成为好友时,由于我安慰拍肩的力道大了些,结果一不小心把他推下了天台,他先是腰撞在了空调机上,后是脑袋磕在了某个窗台上,接着脚卡在两根晒衣杆的中间停住了。
约莫是因为这个缘由,胖天师对我恨之入骨,恨不得我早死早超生。
他对我穷追不舍,我换一个城市,隔两天就能瞧见他,换一个城市,隔两天就能瞧见他。
要不是咱俩有点恩怨,要不是因我有百合癖好,兴许,我会对胖天师日久生情。
胖天师一套职业正装冷面上前,心算,似乎有半拉月未见,他好像又胖了。
这时,蓝筝从椅子上起身,拿过茶几上的包,绕过那两米长桌来到我身旁,她拿出手机问我:“要不要报警?”
我摇头,报了警,只会更麻烦。
喊了声老妈,可好一会,身后却没见有个动静,本以为是老妈太过镇定,等我回过头,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老妈让我觉得,这时机挑得刚刚好。
其实,论武力,胖天师除了体型比我魁梧以外,没有任何优势,论道行,想我堂堂一只千岁僵尸,要是本性凶残些,他早就不知死了多少回。
我处处躲着他,可他却对我纠缠不清,要是太喜欢我也就罢了,可惜他只是太恨我。
我说:“今天是个好日子,为了庆贺泱泱大国又有了一个好主席,不如让我们放下彼此的私人恩怨,好好过一个祥和的夜晚,有什么事情咱明天再说,行不?”我征求他的意见,并妄图以道理说服他:“你看呀,眼下又不用在两亿五千万里脱颖而出......”
胖天师气得唇有些颤抖:“别再跟我提什么两亿五千万!”
他怒了,怒得有点让我莫名其妙。
一个人具备的判断力可以影响他今后的一身,而面对现在的特殊情况,我这只僵尸也必须拥有果断的判断力。
胖天师不是我的对手,要不也不至于穷追我十年依旧拿我毫无办法。
我现在可以冲上去把他撂倒,把他捆起来,甩他两巴掌,抽他两鞭子,打到他以后看见我都会有心理障碍为止,可,在蓝筝面前,这个想法也只好作罢。
要不,先把蓝筝给打晕咯??
这个想法虽然让我有些不忍,但为了美好的将来,目前看来,这是最好的法子。
想转身,蓝筝碰了一下我的后背,本以为她是害怕了,等到我突然无力倚着桌边时才明白过来,她应当是在我身后贴了张天师符。
这种桥段从古至今看过太多,只是当眼睁睁看着蓝筝从我身边走到胖天师身后时,才不得不信这种狗血的桥段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想,或许老妈并不是因为瞌睡症才会在这时沉沉睡去,或许,从半年前和蓝筝相遇的那一刻开始,便注定了现在这个结局。
我看着蓝筝,她偏头,胖天师在笑,大概是笑他终于可以除掉恨之入骨的僵尸。
跌坐在椅子上,我叹了一口气,活了千年,我对生死并没有太多执着,只不过,被心心念着的人背叛多少会有些不甘心。
背叛?
我突然笑了下,实则,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背叛,从头到尾只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罢了。
“蓝筝。”
抬头,看着她躲开我的眼睛,只能苦笑,想问的话最终还是没能问出口。
看着胖天师提剑上前,我抬手用尽全力将老妈甩出了窗户,玻璃破碎四处飞溅,这里是酒店的二楼包厢,窗户外有装饰着七彩灯的人工湖,水会冲走她身上的天师符,我想她会没事的。
回过头,再次看向蓝筝,然后在心底问了她一句。
你喜欢我吗?或者是,你会喜欢我吗?
我想,也许会吧。
因为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