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采桑子》
思君好似九秋蓬,各奔西东。各奔西东,风来雨去太匆匆。 思君更似九秋蓬,燃尽还生。燃尽还生,可怜仲春杏花红。
我读某些字老有着谜一样的偏爱,跟魔怔似的,好在并无大碍也就矫正与否都无所谓了。放在人名里对“之”算是情有独钟,倒不是受兰亭序的影响,只是觉得这么简单的字也可以魅力无穷。
因此对三位文人也就多了一些关注:宋之问、李之仪,王之涣,也只想得到他们三位了,组合起来甚是不容易,不小心就会变成日式风格或者极其奇怪的组合。借用几个名字的话,宋之宝,总觉得像传世千年的文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博物馆的中二化告示;吴之祖,这个更不得了,一下子要飞升引得几百万人膜拜;贾之,这个谐音听起来过于妙了,以至于有戏谑的成分了。
这三个人里面,王之涣我虽最熟悉,但算不上最喜欢,其诗才固然好,文学史上也没有出过什么大的幺蛾子,只是觉得在大唐的诗歌殿堂里只能勉为其难的位于二线,只算得众好之一。最熟悉的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也是被传诵的过多有些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了,说白了,不就是说了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吗,在宋诗里面一抓一把,不过王之涣老先生写得早,而且传世佳作甚多还是值得肯定的。在大唐这样一个年代,能成为一时之好就已经实属不易了。
李之仪大概是最喜欢的了,过于感性的说,名字也是听起来最好听。他算是苏轼的门生,老实话文学造诣并不高,在文坛上也不是很活跃,倒是做过编修官,因此文学底子还是扎实的很的。宋词里面民歌的某些写作手法或者说行文比较简洁平易的不在少数,晏殊晏几道这种大家都没有少用过,甚至咱们气吞万里如虎的稼轩也有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这样的词句,但是以民间词作为代表并广为传诵的大概只有李之仪了。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几十个字完全看不出模仿的口吻,全然被她带进去,相比之下的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则是一看就知道是男的写的,这种话里有话的情感老带着一股子矫情,让人怎么听怎么不舒服。能跟这种细腻投入的文笔想应和的,也大概只有极少数了。乐府的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种指天为誓,斩钉截铁的示爱也必定是女子的口吻,否则的话,想想就假惺惺。金昌绪的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相比之下就逊色许多,一听就是局外人,一听她的所思所想你也最多懂个两分,还不如温花间的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所以说为什么后主的亡国词和辛弃疾收复失地的悲愤独一无二,别人写的仅仅是诗词,而他们写的是他们自己。
真的懂和不懂装懂,是能一眼看穿的,要不然就是你太糊涂。
我虽然讨厌终南捷径的主人公,但是跟宋之问比起来还是好很多,宋之问算是大唐元老级别的诗人了,唐高宗的时候就在,武周的时候在,后来又坚持了两任**,也真的是很活跃很积极的这么一个人。然而两件事还是让我对他怎么也没有好感,一是溜须拍马,没有他没拍过的马屁,也没有他没唱过的赞歌,所以一开始风光的很,一次武曌召集文人集会的时候命人现场赋诗,第一个写完的赠武则天身上穿的锦袍,这是多么大的荣光!那家伙,几十上百个诗人就开始捻断数根须,要说宋之问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不一会就第一个写完了,武则天看了看,虽然写的不咋滴,但是确实是第一个写完了,也勉强算符合要求吧,就把锦袍脱下来给宋之问披上了。宋之问自然是屁颠屁颠的跑回座位,美得不行不行的。我比较满意的是故事后面的发展,第二个人写完了,武曌一看不得了,文笔俱佳啊,立马比宋之问高出一个档次,就径直走过去直接从宋之问身上把锦袍拿下来转身递给了别人。我想宋之问当时脸都绿了罢。
第二件就是偷诗了,他有个亲戚叫李频,也是个诗人,可惜名声不大,这一天带着诗作请教宋之问。他看了看说,还欠火候,你在琢磨琢磨吧,第二天就把其中看到的两句挪到自己的诗里,交给大街小巷传送了,这两句诗就是: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因为宋之问的高风亮节、德艺双馨加上很讨领导喜欢,日子可是过得相当滋润,只是这个名声也是越传越远了,换了国主之后也就妥妥的把那些锦绣珠玑良田美池收走了,晚年倒是落了个山穷水尽的下场,这也算是历史在这件事上交出了比较让人能接受的答案。
当然了,比起来知错就改,我们还是希望有些显而易见的错误一开始就不要犯,我想这还是做得到的。
八
《定风波》
卿说来,投桃报李,此生永以为好。金钗宝钿,胜过花梢,频把秋波抛。青丝靴,绿玛瑙,缠头更比峨眉高。寒来,吹破一汪水,不曾想料。
又有新欢,忘了否,情话鬓角磨。唤丫鬟,院外采些芭蕉,怎也无处消。如今也,影茕茕,镜里花颜胭脂少。只得,度日如年,音信杳杳。
初中的时候就有人说我的文笔是老夫聊发少年狂,回想了一下,确实是老气横秋有的甚至有意的向民国靠拢了。那时期子期的文风是细腻中透着悲凉,感觉像是冰封的海棠一样,那样的文笔让人想到黛玉和李清照,老实说那时就知道仅仅是凭文采而言,子期是远远高于我的,好在我一直也不在乎,所以写出来的东西虽然偶有变化,但基本上还是那个样子。
换句话来说我这个人是真的喜旧厌新,很久以来也只是维系旧友,很少结识新人了。故人让我感觉踏实,旧的东西也极为顺手,我有只钢笔,上面的漆都脱落完了还是坚持用着,至今也四个年头了,甚至于高中的时候一根自动铅笔都快粉碎了还让我粘了又粘用了整整三年,在这件事上很多人开玩笑的说要是没钱可以资助给我一只铅笔,我只是懒得换罢了。
同样我喜欢泛黄的纸,旧的书等等,存着几本书比我的年纪还要大,翻着就觉得亲切,就不用过多的交流,相视一笑就可以谈笑风生。
我原来的文章里故人这个词出现了成千上百次,人什么时候开始怀旧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老,现在好了些,因为有些人已经不复吴下阿蒙了,不是朱颜改,只怕经不得再回首。
每次一回家,一切都是梦里的样子,除了青丝变白头,就觉得是真的到了家,是真的可以放下一切以最真实的方式示人,狸奴膝上朦胧睡,舍内茶香阵阵浓。一切都是我渴望的状态,外婆劲道的捞面,桌上热腾腾的红薯,早上集市的热闹声,外公乐呵的亲自掌厨和外婆接我的时候的笑容。
我倒是没有痴心妄想过这一些都不改变,因为自欺欺人也要有个限度,只是不像谢尔顿那样的抗拒反对一切改变罢了。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每到一个人生拐点我都在想,五年后甚至十年后我还能记得谁,因为我的记忆力实在不敢恭维,也不该确定你在我生命中留下的痕迹有多重。
去年我经常在想,怎么会这样,罢了遗憾也是太浓重,谁也不能确保每次决裂都能和好如初,都能相逢一笑泯恩仇,都能抽刀断水水更流,或者老死不相往来或者把你从我的记忆力移除。
其实越想忘记就越忘不了,反倒是不挂在心头时间久了就直接消失。
有些时候啊,走着走着就散了,爱着爱着就淡了,说着说着就烦了,陪着陪着就厌了,以前自己总不信,现在也认命了,只是我们不曾察觉,其实内心早已波涛汹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