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雅风流,帅气沉稳,而法琛的总公司几乎百分之八十都是女员工,主要是因为法琛的创始人认为只有女性才能在细微小事上把公司的任务做到尽善尽美,而很多男员工更多还是在混时间,但是这一项指令和招聘的癖好何尝不是专门为了顾念琛而诞生的,他的个人魅力影响深远,以致于女员工为了博得他一笑和一声赞扬埋头苦干,将法琛国际在屈指可数的工作日里翻了无数倍,让业界惊叹不已。 美国人物周刊还曾为顾念琛做过一篇专访报道,着重阐明了只有富有相当伟大的个人魅力的上司,才能发挥意想不到的特殊能力,将公司运转得风生水起。 这句话是多么大的赞美。 苏锦年此时此刻坐在宽敞的总裁办公室,这里的一起多么熟悉而又多么陌生,熟悉的是她曾经捧着文件无数次走进走出在顾念琛的总裁办公室,比这个更大更豪华,因为他法琛总公司的灵魂人物,是这个商业圈跺一跺脚就能引发经济浪潮的英雄人物,时势造英雄,苏锦年觉得这句话在顾念琛的身上完美的展现了出来,从最开始欧洲小范围的经济危机,顾念琛随手一挥将经济中心改到了关注绿色生存法则而不再是单纯的圈钱,虽然营业额在短期内下降了不少,但是出乎意料法琛成为了慈善事业的代表公司,在欧洲的威望和名声一夜之间骤起,这为法琛国际带来了多大的隐形效益没人能算的出来。 苏锦年之所以还觉得这里陌生,是因为那个足以令她仰望的男人不存在于这里,而是在相同地方的两个半球存在着,此时他应该在浅眠,搂着他的未婚妻,在夜晚降临时,无论白天你多么的叱咤风云,也只是万千世界中最平凡渺小的一个生命,你没有多余的资格去嘲笑世界,只能安静的等待明天你根本不知道的宿命。 苏锦年站在十一层的办公室窗前,望着对面的观光电梯起起伏伏,这座占地面积她搞不清楚的二十层写字大楼,全部是法琛在中华地区的员工和领导,她是这里的最高层,耀武扬威的指挥着他们为了法琛国际更辉煌的未来奋勇厮杀。 苏锦年只要想到这里都会觉得肃然起敬,她佩服自己的勇气,能够自动请缨回到A城,鬼知道她在此之前经历了多少个无眠深夜辗转反侧,执掌一个公司不是只伺候一个总裁那么简
单,你要细致到各个部门的运营,而不是哄好一个男人那么简单。 她看着摆放在宽大办公桌上几乎都能把人埋起来的文件,她觉得你连纳罕都没人能听得见,因为这是隔音非常好的办公室,顾念琛的谨慎开启了商业界人士的先河典范,他甚至防微杜渐到了商业间谍那里,为了防止在他和员工商谈公司内部机密的时候被不会好意的人在门口佯装路过听去,他甚至发明了防泄音的玻璃大门,即使里面放鞭炮,而你趴在门口听,都不会听到一丝一毫的声响。 苏锦年觉得假如自己有一天过劳死,在办公室不停的呼救纳罕,或许直到她死去腐烂的时候,都没人能知道解救她。 这个顾念琛,你自己的总公司折腾也就完了,我的分公司也要弄这些东西么,我倒是想和下属员工谈商业机密,我得知道法琛的机密啊! 苏锦年从法国总公司来到中国的分公司,鬼知道她连个屁都没听过,什么运营啊销售啊财务啊干脆是一窍不通,顾念琛信誓旦旦的保证过,我已经交待了A城的分公司,中层干部以上有四个经理是我的心腹,都是我以前的同学,毕业以后跟着我干,他们不会背叛我。所以你到了那里尽管把工作交给他们,你的执行总裁只是一个有名无实的身份而已,有你在那里法琛的分公司才是一个完整的运营机构,我不需要你那么累的亲力亲为。 苏锦年很好奇的问他你怎么相信他们不会背叛你? 顾念琛笑着说,“因为你知道,我考验一个人,需要多久的时间。” “那么为什么不让他们做执行总裁,有能力有忠心的人永远比一个菜鸟更能适应这种不见刀光血腥的战场。” 顾念琛的眼神特别犀利深邃,很长一段时间苏锦年都特别害怕和他四目相视,她觉得自己会被顾念琛如海洋一般的目光吸纳进去,然后彻底沦陷,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 “因为无论是多么亲信心腹的人,一旦赋予了他们足以背叛我的权力,那么所谓的忠心,都会溃不成军,你早晚都会明白。” ——是的,顾念琛,那么深奥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我现在不懂,但是我只知道,为了你的法琛,为了我的信仰,我会殊死拼搏,帮你挑起中华的天地,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奋不顾身,跳进你指给我的,任何一个漩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