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毛泽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形成和发展(2)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认为未来社会中,社会主义制度将为社会建设提供条件和保障。“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决定了其他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内容,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将是生产力发达和巨大增长的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社会主义社会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这种优越的社会制度,将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社会建设提供条件和保障。马克思、恩格斯还强调大力发展生产力,认为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然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未来社会中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无产阶级追求的公平,是要消灭、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最终是要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提出未来理想社会中,社会主义应该也能够为社会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济、社会风险、社会福利等等,并指出社会保障对于社会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在描绘新社会的蓝图和领导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实践时遵循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提出了一系列社会建设的理论思想,从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三)列宁的社会建设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由于历史的原因,并没有经历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他们对未来社会的描述,只是推论,指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方向,而列宁则领导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把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转变为实践,并且领导了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虽然时间很短,但留下了许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新理论和新思想,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更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列宁指出,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根据科学原则进行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

在俄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列宁从俄国经济文化落后的具体实际出发,提出并完善了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论,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引导广大农民、私人资本主义走社会主义道路。列宁还提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必须学会管理国家,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建设和管理的主体,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他指出:“只有比先前多十倍百倍的群众亲自参加国家建设、新经济生活建设的时候,社会主义才能建成。”列宁还特别强调是要以农民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为基础。他提出应该帮助农民,消除城乡对立,采取合作社的组织形式,让农民走社会主义,把农民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

列宁强调,社会建设必须反对官僚主义,发扬民主精神,改革国家机关,精简机构,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列宁反复强调,“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列宁重视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对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

列宁领导了第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创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提出了许多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思想,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思想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民主革命时期的社会建设思想

任何思想、理论的形成都是一个过程,都有其产生、发展的历史。的社会建设思想同样如此。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革命和建设中产生、发展起来的社会建设思想,是从实践中得来的,1964年,在讲到自己时说:“我原来是个封建主义者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社会推动我转入革命”。的社会建设思想从“过程”的视角看,大体经历了对理想社会建设的探索、马克思主义理想社会观的形成、对中国式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过程中逐步形成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过程。

(一)对理想社会模式的探索

1920年之前。作为一个无产阶级的理想主义革命家,他在民主革命时期的社会建设理论表现为对理想社会的探索和追求。1920年前,在日本的新村主义、俄国的无政府、泛劳动主义以及欧美的工读主义的影响下,头脑中逐渐形成一种无政府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相混合的“大杂烩”式的理想社会模式。新村主义与工读主义,是一种空想社会主义,它们的观点曾流行在五四时期,反映了在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下,广大知识分子对美好理想社会的追求。当时受到了这一思潮的深刻影响,并想通过亲身的实践来达到对理想社会模式的探索。

1918年6月,从第一师范毕业后,曾在岳麓山与朋友共同学习生活,受当时流行的社会改良主义思想影响,他先是提倡人人做工、人人读书、人人平等的工读同志会,后又醉心于人人平等、个个自由、共同劳动、共同生活的新村主义,并且试图在岳麓山试验这种理想社会新生活。在岳麓山,制定了“半耕半读”的村庄计划。边学习,边劳动,过了一段自给自足的生活。

1919年12月,从北京回到湖南后,他写了《学生之工作》一文,参考俄国的民粹主义、日本的“新村”、美国和菲律宾的“工读主义”,提出了在岳麓山建设“以新家庭新学校及新社会连成一块的根本理想”的新村设想。在那里学生一边进行农业劳动一边学习,学生创造新家庭,新家庭聚集而成为新社会,并建设公共的育儿院、学校、图书馆、银行、农场、工厂、剧院、病院、公园、博物馆等等。这个对理论社会的具体描绘,成为晚年对理想社会建设思想实践的一次思想上的准备。

这个建设新村的梦想还没有来得及尝试付诸实施,就被现实生活中极其紧迫的驱逐张敬尧的斗争打断了。战争暴力结束了和平无血的理想。实践证明,热衷的“新村”理想,同五四运动前后许多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者所作的尝试一样,都不免归于失败。认识到,这一切都是“理论上说得好听,事实上是做不到的”。通过社会实践,特别是当他接受与掌握马克思主义以后,也逐渐认识到要想在现实社会的条件下来试验“新村”生活,是根本办不到的。“要改造社会,须从根本上谋全体的改造,枝枝节节地一部分改造是不中用的。”经历了种种尝试的失败之后,最终从众多主义、学说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人生信仰。

(二)马克思主义理想社会观的形成

1920年,在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后,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逐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理想社会观,这就是为社会主义和而奋斗。

毕生为之奋斗的社会理想目标就是“砸碎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在革命战争年代,就一直把建立一个政治民主、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的新中国,作为革命的一个根本目标。早在1938年7月,他在接见英、美、加拿大的世界学生协会代表团的学生代表时的谈话中就说过:“抗日胜利后中国的主要任务是,在自由和平等的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共和国。在这个共和国里,经济、农业、工业和商业都将大踏步地发展,一切企业由政府和人民所有,将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农民将得到自己的土地,一切税收按累进制缴纳,对外贸易将大大发展,并将签订互利的协定。”在这里,他指出了要建立一个共和国的理想。

随后,根据当时社会情况,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进行了精心描画、构思和实践。他设想了理想社会应分三步来实现: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社会和新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并在1940年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新社会有了很好的阐述。他强调,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当然要由工人阶级领导,只有才能领导中国革命达到胜利,但实现社会主义也应有一个过程,要分两步走:“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指出了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是个长期的过程,并指出在中国要建设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使新民主义的经济和文化得到发展,替社会主义创造前提,并在领导下基础上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国家。

还在科学分析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是: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消灭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以及改变建立在这种经济基础之上的腐朽的政治上层建筑,确立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新的政治上层建筑,从根本上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他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在土地问题上,主张耕者有其田,经济上,重视工业的发展。与经济纲领相配套,还提出了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政治纲领和文化纲领,他们共同成为了一个比较系统完整的中国现代化纲领。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对一个新社会的设想,说明了新的理想社会观的形成。

1945年4月在党的七大上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指出:“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这样,对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就有了更全面准确的思想,即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集中制的共和国。在《论联合政府》中,强调建设现代化的中国,工业化是现代化的核心,重视中国工业化的进程,并已经基本形成了关于中国工业化的思想。他以鸦片战争以来的105年的历史告诫全党:“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因而“在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条件获得之后,中国人民及其政府必须采取切实的步骤,在若干年内逐步地建立重工业和轻工业,使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1947年12月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他说:“中国人民的任务,是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帝国主义被打倒以后,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完成新民主主义的改革,实现国家的统一和独立,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对一个新政府性质、目标、任务的确定,使社会建设的思想更进了一步。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理想社会的第一步目标已经实现,随后开始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事业。

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实践中,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取得了理论和实践上丰硕的成果,主要体现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及《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标志性着作中。

(一)《论十大关系》中的社会建设理论

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中国社会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为一个崭新的社会,这个新社会是具有过渡性质的社会(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底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称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在这一时期,初步实践了新民主义主义的建国大纲,提出了完整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这一总路线,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展开。到1956年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实现了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社会管理和经济建设借鉴了苏联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取得的成绩是十分巨大的。但是,很快就暴露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社会管理模式的弊端,最主要的是与我国基本国情不相适应,限制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领导我党开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1956年3.4月,和中央政治局召集34个经济部门负责人来汇报工作、讨论问题,为八大召开做准备。在听取各部门情况后,认真分析思考,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针对各部门的意见及在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了《论十大关系》这篇重要论文,并于4月25日和5月2日先后向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最高国务会议做了报告。这是中国执政后,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包括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重大理论成果。

《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许多重要思想和理论,对当时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

1.确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方针

在建国初,就提出了“不要四面出击”的策略,他要求必须处理好各阶级、政党、民族各方面的关系,以便孤立和打击当前的主要敌人,而不应四面出击,树敌太多,造成全国紧张的不利局面。在《论十大关系》中总结社会建设中的经验,确立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并且围绕这个基本方针讲了正确处理十个方面的关系,即十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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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出了正确处理我国社会重大关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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