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逢

“如果到了世界末日到处都是丧尸,我们一定都不是拯救世界的英雄。真的到了末路穷途,我要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用一根绳子和你绑在一起,然后我们就变成两个连在一起的丧尸,在到处都是废墟的旷野里呆呆傻傻地走来走去……好浪漫的。你说好不好?”

……

“……你有时间看末日小说,不如去准备你的高数补考。”

“哎呀,高数什么的看得都要吐了,这本小说好好看。路恺,如果世界末日真的存在,我们一定要在一起,死之前也要浪漫一把!那歌怎么唱的来着:死了都要爱~~~”

“无聊。”

“哪里无聊,谁让我喜欢你!”

……

“……睡吧。”

“路恺,我晚上做的可乐鸡翅好吃不?”

“嗯。”

“呃,那椒盐排骨呢,好不好吃?”

“嗯。”

“凉拌黄瓜呢?”

“嗯。”

“那你喜欢我不?”

“……”

“哎呀,你真没情趣。说句真心话又不会死。小说上写的,到了世界末日地球快毁灭了,两人主人公才发现离不开彼此,爱情就升华了……真希望明天就是末日呀,这样我就能听到你表白了!”

“别自恋了。”

“路恺,我是真的喜欢你!”

“好了,我知道了,睡吧。”

“嘿嘿,那好,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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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周五。

某文学杂志编辑社。

“赵琼,晚上下班了一起去西风楼。”编辑小贾敲了敲赵琼格子间的透明隔层,探着脑袋。

“……好,哪里?”赵琼在走神正好被打断,只能再问一遍地点。

“旁边西风楼呀,刚订好位置。哟,你在看什么呢。原来是非大的小说十年再版!”贾真眼睛一亮,伸手捞过赵琼桌上的另一本,盯着封面叹道:“这书好呀,当年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那时候末日文狠狠地火了好几年,这本算是巅峰了。”他翻了翻,频频点头,“那时候我也是看这书感动得不得了,就问我媳妇儿,如果我变成丧尸你怎么办。我媳妇就问我什么是丧尸,然后想都没想就说:‘什么怎么办,抱着你和你一起变丧尸呗,你这种人没人管着你,懒到饿死都不会自己去吃人肉。’那时候我就想这辈子就她了,后来还真娶回家了。啧啧,我得问隔壁组要几本来,等我儿子长大了给他看。”

小贾说完脑袋就缩了回去,大概去摸鱼看书回顾了。

赵琼看看屏幕上的时间才下午三点多。离下班还早。

新一期的杂志上午最后校对好,总编拿去印刷部了。前两三天晚上大家都必须加班到十点,最痛苦的时光已经过去,现在组里一派和谐悠闲,摸鱼的摸鱼,补觉的补觉,就等着晚上聚餐。

每一期杂志完结,大伙儿都要出去搓一顿,组里的习惯,钱由总编莫帆出。

赵琼把手里的书合上,看着十年没有变的简洁灰色封面,又发起愣来。

十年前,他也问过路恺一样的问题,变成丧尸后,把彼此绑在一起好不好?

那天路恺没有回答,但是那晚路恺一直搂着他睡的。

是那个人难得几次的主动,赵琼一直记得。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也很久很久没有想起过这个人。久到若不看到这本再版的末日小说,可能都不会刻意地去记起……

2012早就平稳地过去。什么都没有发生。

于是,每个活着的人都不再有理由偷懒放纵,既然活着,就该好好地生活下去。

晚上编辑组一起胡吃海喝到八点多。总编莫帆是标准的吃货,每期杂志完稿大家一起吃一顿的点子是他出的,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食欲。点的菜多,人也多,不至于吃不了浪费。

一晚上大伙儿就见总编一个人埋头苦吃。他开了几瓶红酒,全组也陪着总编喝。

很快,有家的贾真和李丽就把小孩搬出来说事儿先撤了。没多久,两个有男朋友的大龄女青年章惠和唐玉也接了电话回去了,说太晚男朋友不放心。

最后只剩下莫帆拿着半杯葡萄酒对桌上孤零零的赵琼道:“呵,还是小赵你有良心,每次都留到最后。那群小崽子吃完就拍拍屁股走人,亏我对他们那么好。哎呀……我家有个好男人,什么时候介绍给你,以后你也不用陪我到最后了。”

赵琼听了无奈地笑:“能跟着老大做事我们都很高兴,陪着是应该的。简律师的话,老大还是自己留着吧。”

他知道莫帆有些醉,上个季度他们组负责的文学杂志销量排到前三,组里上下都提了奖金,莫帆是老大当然特别长脸,他一高兴就爱喝几杯。

平时大家聚餐都是小贾他们特能说,现在几个能说的都走了,莫帆也觉得无趣,几口喝完杯子里的酒,正好接到个电话,就着酒劲儿没好气地吼了几句。

等他们结好帐进了大厅,莫帆家的那个“好男人”简徒简律师已经优雅地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等了。

莫帆是同志,简徒是他同居了十多年的同志爱人。这在编辑部不是什么秘密。

“顺路捎你回去吧。” 简徒和赵琼打了个招呼,从他手里接过莫帆。莫帆有点晃,简徒也不忌讳地搂着他的腰扶着。

“你还是跟着他回去吧。”莫帆听到简徒要送赵琼,马上借题发挥嘴上不饶人,“反正我们那么好的小赵暂时没伴,你们可以去发展发展感情,成了的话请我吃个饭就好。”

赵琼当做没听见直摇头:“不用了,我回去也没什么事情做,慢慢走回去顺便醒醒酒。”

简徒只能无奈地和赵琼道别,带着莫帆走回去。

“好了别闹脾气了,你吃过敏药没,喝那么多,晚上又得起疹子。”

“要你管,我病了就没人闹你,你爱几点回来就几点回来,不回来都行。快搬走。”

“哎,你要我说多少遍,手上几个案子……”

似乎赵琼每次见到总编和他的律师爱人吵架斗嘴都很羡慕。

莫帆心软嘴硬,每次都把堂堂大律师简徒吃得死死的,简徒好像也从来都不和他争辩随他欺负。

前段时间简徒查出甲状腺瘤,好在肿瘤生物切片是良性,莫帆那几个月真的不好过,幸亏手术后简徒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医生也说好好调理就无大碍,总编应该是心疼简徒每天辛苦工作,才会多抱怨几句。

过去那么多年,两个人也都是为了些鸡毛蒜米的小事折腾,虽然闹着也一直和和美美地到了今天。至少外人看来,他们两个,一直都很好。两个人之间,不是你退一步就是我让一步,过日子嘛,其实也就是这样。

赵琼站在路边朝开远的车子摇手道别,然后一个人朝着家的方向走。

三月的夜晚还很冷。

十年前那个人突然消失的时候好像也是这个季节……

那时刚过完情人节。赵琼买了个小烤箱特意做了路恺爱吃的栗子蛋糕,还学着自己打奶油歪歪扭扭地写个赵琼爱路恺五个字。路恺嘴上还是说无聊,却把写着“赵琼”两个字的那一半栗子蛋糕都吃了……

那时候,明明都好好的,也甜甜的。

赵琼站在十字路口,正等着指示灯变绿。

突然——

“啪嗒——”“碰——”

一辆停着的黑色轿车被后头开上来没来得及踩刹车的灰色轿车撞到。

赵琼正发呆呢,被声响惊到,视线也看过去。

前头的黑色轿车里走下来一个人。

男人穿着浅灰色的针织衫,白色衬衫的领口袖口整齐地翻在针织衫外,黑色的长裤衬出笔直好看的长腿。

昏黄的路灯下男人只是侧着身子,露出小半张脸。

信号灯变成绿色,上头的小人有节奏地迈动着步子朝前走,可是信号灯下的赵琼,直直地定在路边,不会动了。

——是他。

——是路恺。

“嗡——”地一下,赵琼脑子里听不见别的声音,只能听见心脏“扑通——扑通——”狂躁的跳动声响——

然后看到后头灰色车子里下来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走起路来是飘的,应该是醉驾。西装男拿出钱包掏了好一叠钱出来,却看到路恺拿出手机在打电话,西装男要去抢手机,被路恺单手按在车门上……

赵琼之前一直用手拉住的深色风衣被冷风吹开了。

只觉得全身都是热的。燥热得不行。

这时路恺转头。

同他四目相对。

……

没多久,值班警察来了,带走了喝得醉醺醺的司机。路恺做了简短的笔录,回到车里。

眼看黑色的凌志就要开走,赵琼猛地惊醒,不管不顾也不看指示灯,直直往车的方向走去。

那里是马路。

“滴滴——”

“滴滴——”

有车对着赵琼按喇叭。

他没有听见。

直到黑色的车子打了转向灯,车窗拉了下来,一个声音对他喊:

“你回去等我。”

他才发在自己正站在马路中间。

黑色的凌志开到路边停了下来。

赵琼也已经从震惊里缓过神来。

他已经不是十年前那个一惊一乍的毛头小子了。不会哭着质问他这十年跑去了哪里。不是十天,十个月,而是十年,这十年你跑去哪里了?无数的话涌向大脑,很乱也很烦,但是这些其实都不重要了。

十年,带走了太多的东西,什么都变了,曾经觉得比山还沉重的问题,如今,变得轻如鸿毛。

等赵琼冷静下来想明白眼下两个人的立场和关系,身上的燥热也全部退去。

赵琼拢拢被风吹散的大衣,平静地开口,“好久不见。”

“……”路恺没有回答。只是在橘黄色柔和的灯光下看着赵琼,不是打量,而是凝视,眼神里有很多种情绪。赵琼分辨不出来,还是那双英气逼人的眼睛,还是那副精致完美的五官,多了成熟,少了青涩。

“……”

十年.赵琼也学会了沉默。只是他不知道自己这十年,样子改变了多少。

赵琼眼神飘向旁处。

赵琼在想十年不见的老同学再相见时应该如何寒暄。他刚开过大学同学会,应该说——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赵琼看着地面,语气反倒轻松了些,但依旧小心翼翼:“我一直在xx编辑部做杂志编辑,你呢?”

冷风吹过,路恺的话语冰凉:“我爸7年前死在里头——”

“……”

“我妈9年前嫁给了一个老外。”

“……”

“你觉得我能过得怎么样?”路恺冷笑起来,语气里带着不屑和嘲讽。

“路伯伯的事情……我爸说上头有明文下来必须追究责任,所以才办得那么彻底……把你爸爸也牵扯进去,很遗憾。”赵琼抬头看到路恺依旧盯着自己,像是想要从他脸上得到什么答案。这个话题不好,说下去大家会更尴尬。

赵琼不是一个会说话的人。年轻的时候只会咋咋呼呼地乱说一堆,也不管别人接受不接受。年纪长了说的是越来越少,虽然听得多,可单独和人聊天,还是会冷场。没一点长进。

赵琼去看路恺的黑色凌志:“你的车没事吧?”

“没事。我回去了。”路恺没有要和他继续谈下去的意思。

转身要走。

见路恺要走,赵琼又觉得自己在耳鸣。他急了。

抓住转身人的手:“留……留个电话吧,什么时候方便出来吃个饭。你刚回来吗?这里变了很多,我……”

“189xxxxxxxx”路恺报了一串数字。

赵琼这才狼狈地去口袋里找手机。

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冰冷,热感应的触屏怎么都划不开,用力按了好几次才打开。

“189……”他只记得最先前的几个数字于是询问地看路恺,害怕那个人会走,另一只手还拉着他的手腕。

路恺又报了三遍电话号码他才记完全。手指还是抖的,按了过去,是路恺口袋里的手机响。

终于松了手,站在原地挥了挥手道:“有空出来吃个饭。”

那人的车已经开远……

我们的故事也就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