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理会莲碧,拿过食盒将盘子又装了回去,提在了手里,“莲碧姐,既然二少爷不满,劳烦你带路,我亲自向二少爷讨教!”
莲碧兴许也烦透了,毫不迟疑便应下,带我去找杨二少。
时值初夏,阳光炽烈,烤得万物越发慵懒。梧桐树上的知了叫声此起彼伏,扰得人焦躁不安。
我跟着莲碧进了杨二少爷住的清梧院,院门外便听得一阵阵女子调笑声,甜腻的声音叫我不由得一个激灵,掉了满地鸡皮疙瘩。我忍不住朝内看了又看,生怕走错了园子。
行至院中,前方胜景一览无余。
苍翠繁茂的葡萄架下,一个绯衣女子围着一张小桌翩然起舞,飘逸的衣裙在风中舞动,好似振翅欲飞的蝶儿。酥胸半露,纤细的腰肢扭动得好似杨柳轻展,白皙的胳膊和长腿一跃一转间若隐若现。小桌前,一个蓝衣男子慵懒地坐着,身子倾斜半支在桌面上,散落的发丝如水般披在肩头。一阵轻风吹过,胸前的衣衫敞到了腹部,露出精壮胸膛。狭长的眼睛半眯,似寐似醒,一只手在身旁的美人腰间、臀际不断游走,逗弄得那美人咯咯地笑着。那美人素手纤纤,将剥开的荔枝送入男子口中,汁液残留在他唇边,浸润得那饱满的唇越发的红艳诱人。
自打看过了小王爷洗澡,我深深地意识到男人也不能乱看,不然一个不小心脑袋一热鼻血一流,我这辈子就直接踩进坟墓了。
莲碧小心翼翼地走到那男子身边,在他耳边说了两句。只见那男子眉头微挑,侧头看我。
这般肆无忌惮,我也知他是杨二少了。我也侧头,憨憨一笑,陡然觉得不对。
“是你……”
“不是我……”
两人异口同声,却各自换了个神情。
我心下诧异,这不就是我在郑王府那地牢里遇到的齐小哥吗?
刚逃出王府那会儿我听聂荆说,齐小哥在郑王府的地牢里备受礼遇是因为郑王爷抓错了人,放他他又不肯走,竟没想到他还有如此身份。
杨二少拜入嵩山门下,虽身份特殊却也是半个江湖中人。我怕节外生枝,只装不认识,把食盒拎到了桌上。
“二少爷,请问我这几道菜哪里不好,为什么又要退回重做?”
杨二少神情微滞,随即懒洋洋地笑了,倒也没揭穿我的身份。他怀里的美人笑意盈盈地将食盒打开,瞟了一眼便阴阳怪气道:“哟,这能吃吗?喂猪的吧?”
她说自己是猪我没意见,可说我是猪倌,那她绝对是看错人了。
杨二少笑而不语,有一下没一下地瞟我。
多半的误会是因为沟通不良,杨二少这么一次又一次地刁难我,八成有什么误会。我寻思了一下,跑到小桌边,挤开了那黏人的美人,凑向了杨二少。
我问他:“二少爷,咱俩刚认识是不?”
杨二少顿了一下,没承认也没否认,只是疑惑地蹙了一下眉头。
我又问:“咱俩没仇是不?”
他点了一下头,嘴角浮出笑意。
我再道:“我瞧着你挺顺眼,你瞧着我也挺顺眼的,对不?”
他嘴角扬了几许,微微又点头。
我桌子一拍,一手揽在他的肩头,好声好气地和他商量,“咱俩刚认识,又没仇没怨,我看你顺眼,你瞅我也不错,那我烧的菜肯定对你胃口,对吧!”我边说边将菜盘子推到他跟前,并将筷子塞在了他手中。
杨二少笑意渐浓,很是配合地拿起了筷子,夹起一根菜叶,却径直送入了被我挤走的那美人口中。
我愣在当场,这是哪一出?
“哎呀,咸死人了!”
女子娇嗔无比的声音响起,一晃神,我脑袋磕上了桌面。
善于邀宠的女人多半小气,我抢了那女人的位置她一直不满,杨二少给了她报复我的机会,是故意的吧?
我不服气,继续扯着嘴角笑道:“二少爷,要不你尝尝?”
杨二少眸光波动,带着一丝使坏笑意,微扬的嘴角轻吐道:“本公子对太咸的东西没兴趣……”
我又是一个不小心,磕上了桌面。这一下撞得有些重,老半天没抬得起头。杨二少好心将我扶起,笑眯眯地伸手去摸我脑袋,“你没事吧?”
满腔悲愤都化成一个苦字。
梁子算是就此结下了。纵然杨二少就说了几句话,却足以让我每晚扎小人诅咒他一辈子。我凌飞燕也不是好惹的角色,吃的亏迟早是要讨回来的。于是乎我开始处心积虑地思索,到底怎么才能一解心头之恨。打定主意,当天我连夜跑到药铺,买了两斤巴豆备用。
七月初八是扬州首富季尽然的五十大寿,虽然离那天还有些日子,祝寿的人却已陆陆续续到达。一时间客栈人满为患,各色人等使得这本就繁华的扬州古城越发热闹。
我做好准备,等着杨二少再度刁难,可左等右等也没等到,连莲碧也没见踪影。听说镇海节度使韩博广携女儿韩灵素来给季尽然祝寿,顺道拜访了我家老爷杨守成。韩家小姐和杨二少自幼相识,杨韩两家还颇有些交情,韩小姐住进了杨府,杨二少需要作陪,他自然就没那闲工夫找我的碴。为此,没有报成仇让我好一番失落。
没人找碴,日子又回到从前。比起在京城,杨府里下人的生活简单得多,每日除了吃饭、睡觉、干活,最大的乐趣就只剩下闲聚在一起说着张家长李家短。每次他们说得不亦乐乎,唾沫星子到处喷射时,我却只会坐在角落偷偷地看着,这般复杂而后遗症满满的活动实在不适合纯良的我。总的来说,杨府的厨娘生活是了无生趣的,但是为了活命,我不得不认了。
不过,也不总是这么无趣,偶尔也会有点新鲜花样。
前几天厨房里就出了件大事。打杂的大叔老丁被他家的河东狮拿着菜刀追杀,原因是老丁夜宿青楼,我被卷了进去差点丢了半条命,亏得我身手了得,闹剧这才收场。一番无心之举,我竟成了英雄,纵然我点穴的功夫不是最厉害的,却被他们追捧。
老丁夫妇给府里带来了麻烦,管家大叔很绝情地将他们赶了出去。厨房的下人们还算有情有义,临走那天在外面酒楼定了一桌酒席,为他们夫妇送行,我也在其中。那天大家都喝多了,借着酒兴,该说的,不该说的,不满的,有怨气的,什么都发泄了出来。同去送行的春妮指着我便破口大骂,说她一见到我便觉得讨厌透了。
提到“讨厌”二字,我又何尝不是这么想她。还记得刚进杨府那会儿,管家大叔把我领到春妮跟前让她照顾我。她那天穿着土黄布衣裳,头发像叉烧包一样束在脑袋上,那张脸又生得和中秋节的月饼似的,叫人一看就有食欲。我二话不说,当即主动而友善地喊道:“胖小哥,以后麻烦你多多照顾了!”春妮听完,脸黑得像炭,接着反问我:“你说谁胖,谁是小哥?”
我愣了许久,事后我才知道她是个姑娘家。从那以后,她看我一百八十个不顺眼,处处挖苦和讽刺,针锋相对。我其实一直搞不懂,她明明是个女孩儿家非把自己搞得像男人一样,让我误会了能怪我吗?
她骂我,我也不客气,不知不觉就那么折腾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头昏脑涨地拿着菜刀切着香菇。春妮一声不响地走到我面前,表情和往常一样,冷冰冰的。我盯着她看了看,憋了好久才开口:“你还想怎样?昨晚还没骂够吗?”
她听完竟然笑了,朝我伸出了手,“我们握手言和吧!”
我愣了许久,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她又笑了笑,道:“我发现你也不是那么讨厌……”
春妮的突然转变,让我有些惊讶,但看她一脸认真,态度诚恳,不似开玩笑,便也伸出了手。昨夜她喝多了,吐得满身都是,走路都没法子走,是我送她回去,是我帮她脱了衣裳,帮她盖上被子,尽管我不是自愿的。想来,那些倒是没白做。
彼此敞开心扉,我和春妮的关系融洽起来,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姐妹,好到住处也搬在了一起。春妮是个不修边幅的人,时常大着嗓门说话,做事大大咧咧,吃得多,力气大,穿衣服也不讲究,整日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和男子没多大区别。
可是,这几天我总觉得她有些不对劲:她连续四五日不吃早饭晚饭,午饭也只吃素,还拉着我不断追问她瘦了没。昨日,我帮她叠衣服的时候,在一堆洗得半旧不新的衣裳里看到了一件淡紫色的碎花衣,绸缎的底料,精细的绣工,显然衣裳是新的。
我没在意,看过就罢。孰知第二天,春妮便穿着它出现在了我面前。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春妮这么一打扮,竟也是鲜花一朵惹人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