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属于民事基本法律,是保障公民、法人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权、隐私权、物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规范。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包含侵权责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还包括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这里的侵权,指侵害民事权益,这里的责任,指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就是侵害民事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基本作用有两个:一是保护被侵权人,二是减少侵权行为。通过保护被侵权人和减少侵权行为,可以从民事制度上进一步保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侵权责任形态
侵权责任形态是指确定侵权责任在侵权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进行分配的形式。由于承担侵权责任主体的复杂性,责任形态既有单独责任,又有多数人责任。
单独责任是指只有一个主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在多数人责任中,又包括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相应责任、补偿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等。
(1)连带责任。所谓数人侵权中的连带责任,是指数个侵权人实施了以聚合的因果关系表现的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依法应当向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2)按份责任。按份责任是指数个责任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对债权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情况下,行为人对外也可能承担按份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部分的因果关系,又称共同的因果关系,指数人实施分别侵害他人的行为,主观上并无意思联络,由加害人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补充责任。补充责任是指在不能够确定实际加害人或加害人不能够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由补充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
对受害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形态。
(4)相应责任。所谓相应责任,是指根据补充责任人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承担的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在多个条款中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相应责任有如下特点:第一,相应责任一般是对外责任,即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第二,相应责任也可能是对外应负的责任份额。第三,相应责任常常是对补充责任的限定。
(5)补偿责任。所谓补偿责任,通常是指在侵权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基于公平依法由其向受害人承担的适当的补偿责任。所谓公平责任,就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等因素,由双方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
(6)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数个责任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依法对同一被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某一责任人在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终局责任人要求全部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在第四十三条“关于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连带责任”、第五十九条“关于医疗领域产品责任的连带责任”、第六十八条“关于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责任”、第八十三条“关于第三人过错造成动物致害的责任”等四个条文中明确规定了不真正连带责任。
二、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指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方法。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一共列举了八种责任形式,分别是:(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常见侵权责任认定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侵权责任法》第
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高空抛物可能牵连无辜。《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即如一人在楼顶抛石块致人受伤,可能导致全体住户担责。
(3)故意逗引烈性宠物受伤,主人也须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过错大小,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得担责。
(4)网络侵权应当担责。《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法条为发帖者、跟帖者、人肉搜索者、网络博客等网络用户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名誉侵权、著作权侵权的处理提供了依据。
(5)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使集会、游行及各种商业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就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