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踪迹

第十七章 踪迹

白无尘是个十分敏锐的人,很快就找到了几具尸体,虽然不是季命常用的杀人手法,但他还是一眼就能确定人是季命杀的。黎倩感到有些惊奇,不知道白无尘是怎么发现这里有尸体的。白无尘继续前进,这次没那么快了,几乎每隔几步都有尸体,但这些还不是重点,从死者的伤口上不难看出季命当时功力很足,杀这些人没费什么力气。他想找的是季命最后杀的人,来判断伤势。这一片区域的血腥气渐弱,最后杀的人一定在后面!白无尘调了马头,向远离破屋的方向走,走了大约几十丈,他皱眉,好浓烈的血腥味,前方的杂草上只有血,没有死人,血明显是撒上去的。他抬头向上看了看,思考了一会儿,倏地脸色变了,他想到了一种可能,这血是季命的,从天上撒下来,能在天上拦住季命的,花家有一样秘密武器——离别链!果然,又走了没多远,二十个精壮大汉的尸体七零八落的倒在地上,死得颇为凄惨,离别链却不知去向,这样重要的武器花正怎么舍得留在这儿?

黎倩毕竟是个女孩子,即使在黎魔宗时见过不少的血腥,此时猛然见到这么多尸体,还是不禁想吐,不过她忍住了,域外四魔宗的儿女都有一股坚强的毅力,这是域外恶劣的环境使然。白无尘仔细的审查着尸体,心中已然明白坏事了,季命杀人通常都会采取最省力的方法,而这些人的伤口很深,很大,他不会做无用功,只有一种解释,他当时受了很重的伤,急需杀完人之后离开。这里是花家的伏击地,季命受了重伤肯定走不远。可这次他想错了,他忘了一个人,花惜月,花家的第二批人马今早就到了,他们也是考虑到季命的伤,可在这一带搜了半天也没搜到。

季命的恢复力很强,今早起来就能独自坐在床上了,他在调戏内力,治疗自己的内伤。前几天的战斗耗光了他所有的内力,今天总算有些起色,他必须尽快治好伤,危机远没有解除。熊刚天没亮就去山上打猎了,家里多了两口人,他必须多猎些动物回来。而熊烈去扬州集市上卖昨天刚砍得柴,顺便添些油盐酱醋,他们兄弟俩好糊弄,对客人可不能大意。

熊烈今天很高兴,柴木卖了不少钱,他想去打两壶酒回家过过瘾。酒的滋味真是好,说来他好久没尝过了。酒店里面一般都可以打酒,熊烈循着酒香来到一家还算大的酒店。打酒的小伙计看到这种粗人最为喜欢,因为他们的酒量通常不小。

“哎呦,客官,您来了,小店的酒可都是琼浆玉露,看着竹叶青,杜康,您闻闻,香不香,保准您满意!”伙计笑嘻嘻的,很会做生意,打开一个酒坛,用手扇了几下,顿时芳香扑鼻,熊烈肚子里的酒虫给勾起来了。

“好,伙计,给我灌两壶大的,我要带回去”,熊烈掏出了刚才卖柴得到的碎银子,这时他想起一件事,于是问道:“你这酒用来处理伤口如何?”

“当然可以,不过这么好的酒来处理伤口太浪费了,您家里莫不是有什么人受伤,您可以到医馆里买点专门用的廉价酒”伙计对熊烈还挺上心,兴许是看他淳朴不忍心骗他,毕竟在酒店里工作的伙计也是穷苦人家出生的。

熊烈没有正面回答伙计的话,他本来是想到家里还有一个受伤的病人,不知道需不需要药酒,去医馆买有些张扬,机灵的他看出花月和季命一定是有困难才躲到他家的,小心无大错,“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今天难得高兴,再多打一壶好了!”

“好嘞,客官您稍等,这就来帮您打好!”伙计眉飞色舞,手中打酒的活儿却是没停。不多久,酒打好了,熊烈付了银子,提着酒出了酒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酒店里一个袖子很长的男人在喝着酒,他一直在听着熊烈和伙计的话,当听到“处理伤口”时他的眼神一亮,那个汉子没有回答伙计的话,必有隐情。熊烈走之后,他不动声色的跟了出去。

熊刚先打完了猎回来,他今天的收获很丰富,有不少的野鸡野兔,还打了一只獐子,能吃好几天了,他的脸上露出憨憨的笑。

“姑娘,俺今天打了这么多,咱们都有口服喽!”熊刚最喜欢和花惜月说话,可能是她长得漂亮,相反他有点害怕季命尤其是看到他那对冰冷的眼睛,他就浑身不自在,好在季命在闭着眼睛运功疗伤。

“熊大哥,你真了不起,谢谢你对我们这么照顾!”花惜月起身行女子礼,以表达谢意。

“姑娘,这可使不得,俺是个粗汉子,只有点蛮力和武功,帮不了你们太多,你好好照顾这位兄弟,我去给这些畜生剥个皮,再去挑点野菜,俺知道姑娘家的不喜欢吃肉!”熊刚提着猎物,没等花惜月说话,就去剥皮宰杀了。

中午的菜差不多做好了,不得不说熊刚这个粗汉子的厨艺还是不错的,野兔烧得透烂,散发着香气,还有烤獐子腿,野鸡是用来煲汤的,山上的野鸡味道很鲜。他还准备了几个素菜,炒的蘑菇,青椒,估计是自家种的,还有一盘子野菜,野菜比家菜要香,碧绿碧绿的,让人看着食指大动。熊刚摆好了碗筷,喊来了花惜月,花惜月扶着季命坐在桌子旁。

“姑娘,你们先吃,菜都做好了,不吃要凉了”花惜月本就有些饿,何况季命也需要补充营养,她刚想拿筷子夹一口,却看见熊刚并没有动筷子。

“熊大哥,你怎么不吃?”她放下了筷子,主人家不动手,她是不好意思先动的,客随主便的道理作为一个世家女子她很清楚。

“俺在等二弟,俺们兄弟俩向来是一起吃饭的,不能吃独食,这是规矩,你们快吃,兄弟的伤需要这些补补,来喝点野鸡汤,可香了!”熊刚和熊烈从小相依为命,他们互相约定,只要自己有一口汤喝,就绝对不让对方饿着,就这样度过了难知温饱的童年生活,成年后才能自给自足。

花惜月为他们的兄弟情义感动,“反正我们也不饿,就陪熊大哥一起等熊二哥好了,或许熊二哥在外面买些好吃的耽误了。”熊刚有些信以为真,觉得花惜月说得有理,二弟要是买东西回来给姑娘和兄弟补身子,这午饭岂不是吃早了。

在熊刚思索之际,外面传来了脚步声,熊刚听了大喜,这么多年的兄弟,一听就知道是熊烈的。熊烈推开了木门,手中提着三壶酒,见到了一桌子的美味佳肴,心想今天这酒买的值。熊刚则盯着熊烈手中的酒,舔了舔嘴唇,这可是酒啊,好久没尝到,这二弟还真是会买东西。

“大哥,你看,上好的竹叶青,配你这桌子好菜,姑娘你们也不要愣着了,赶紧动筷子!”熊烈乐呵呵的,放了两壶酒在桌上,还有一壶收了起来,熊刚看了有些不解。

“二弟,咱兄弟向来是吃光今天的,不想明天的,你将酒放起来作甚?”

“你这憨货,还有一壶不是用来喝的,是给大兄弟致伤用的,我怕他伤口还没好,就预备了一壶。”

熊刚打开了酒壶,闻到酒味就醉了,真是好酒,赶忙倒了一碗,牛饮似的下了肚,大呼好爽。熊烈见了,让他喝慢点,酒是要慢慢品尝的,可他哪里愿听,又是一碗下肚,酒壶中的酒顿时少了一小半。花惜月被这两兄弟逗乐了,掩嘴一笑,季命的目光也柔和了许多,也许这才称得上是生活。

“你们未免高兴了太早了些,季命,你自己走出来,我不想伤害其他的人!”外面传来一道声音,让众人脸色大变,季命的眼神瞬间冰冷,花惜月更是花容失色,内心很紧张。

熊刚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哪里来的崽子,你让俺们出去就出去,难不成你是扬州的青天大老爷?”话虽这么说,动作可不含糊,在熊烈的眼色下,兄弟二人取了打猎用的木弓和铁叉还有棍棒,严正以待的站在花惜月和季命的身边。

“有刀吗?”这是季命说的第一句话,他的剑还在裘大夫家。

熊刚一愣,熊烈先反应过来,“有,一把大砍刀,是对付猛兽用的,在厨房!”厨房和这间屋子是通的,熊烈静悄悄的走过去,回来时扛着一把一丈半的大砍刀。屋外的人似乎不及,很有耐心,或者说很有自信。

季命接过刀,想出去,花惜月抱着他,“不行,你的伤还没好,出去必死无疑,一定还有别的办法,你别冲动!”她心里很急,一时也想不到好的办法。

“我知道他是谁,必须我去,否则都得死!”季命盯着花惜月没有任何瑕疵的面庞,眼神里没什么表情,内心很痛,就要这样死了吗?

“姑娘,大兄弟,你们放心,我大哥有一身蛮力,也学过一些武功,足可以拖一会儿,过会儿我们两兄弟出去拖住他,你们趁机从溜出去,可惜要是当初屋里有个后门今天也不必这么紧张了!”熊氏兄弟的房屋很结实,却只有一个门,唯有从前面逃出去,屋外的人也清楚这一点,守住门季命就逃不出去。

“季命,你考虑完没有,要是逼我出手这户人家可就都没了,我知道你不在乎人命,可在天下第一杀手眼皮子底下杀人你还有什么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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