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日常生活中,我们将人大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统称人大,殊不知,这三者是不一样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确立人民与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架构与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的重大事项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四项:立法、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这也是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主要体现。
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考虑到人民代表大会不能经常性开会讨论决定事情。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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