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民在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各项法定的义务。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这是我国宪法对公民要求的首要义务。
(二)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是公民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方面的义务。在宪法中,除以上专门规定的公民五种义务外,在基本权利条文中还规定了其他四种义务。《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