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应具备什么资格?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发包方,施工企业为承包方,依据基本建设程序,为完成特定建筑安装工程,协商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财产,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都可以成为发包方,包括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公民、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联营体等。但应具备发包条件:(一)发包人发包的工程是否立项;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一般民用建筑除外); (二)发包人是否属于招标人;(三)发包人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承包方的主体资格:(一)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二)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即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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