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长效制度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作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全党部署开展了以整治“四风”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要求全党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体现了一个负责任的执政党应有的政治担当,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共产党人抓作风建设的高度自觉。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转作风,全党风貌为之一新,提高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赢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赞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作出了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重大部署。那么,如何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呢?
一是立足顶层推动,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作风建设效果如何,首先取决于领导重视程度,取决于顶层推动是否有力。一要着力健全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郑重宣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认真解决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二要搞好统筹规划。把作风建设同部门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同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结合,同机关党的建设有机结合,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三要充分发挥各级作风办的职能作用。各级作风办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发挥主体作用。四要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表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者的态度与行为表现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抓作风建设必须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既要当好作风建设的组织推动者,又要当好优良作风的示范践行者,以优良的作风,抓好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和促进广大干部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五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途径地宣传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是立足提升自律能力,健全教育引导机制。要着眼于提升干部自我约束能力,加强经常性作风纪律教育,使“联系服务群众、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各级党组织的行为准则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追求。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习近平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要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持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要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作为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基层党组织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主要任务,党员干部要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本职责,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认真做好联系、宣传、组织、服务、团结群众工作。三要加强经常性党风党纪教育。要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工作观和事业观。要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要加强正反典型教育。一方面,要加强正面示范教育,及时发现和宣传“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要抓好反面警示教育,及时查处、曝光违反党的作风纪律规定的人和事,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立足提升他律水平,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作风建设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总结世界上一些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善于接受监督,他律没有发挥作用。一要构筑监督网络。整合监督资源,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从多个维度加强监督,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网络。二要强化过程监督。推进作风建设预警机制建设,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切实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坚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激发公众参与热情,推动作风持续改进。三要实施重点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四要推进党内民主。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完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建立干部与党员协商讨论制度,干部接受党员批评监督制度,干部与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等。
四是立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创新制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制度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一要理顺部门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科学界定部门职能职责,切实解决职能交叉、权力重叠、权责不清等问题。当前尤其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精神,做好地方政府
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要重点抓好“接、放、管”,着力搞好“控、调、改”,做到“减负”与“增效”同抓,“瘦身”与“强身”并重。二要积极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要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在积极有序推进“放”的同时,加强调控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三要推进科学决策。加大科学决策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决策咨询工作。坚持和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四要打造阳光政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程序规则,促进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履行职责。更加解放思想,打破制度和观念藩篱,推进管理创新和流程再造,着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
五是立足激发内生动力,健全激励惩处机制。真正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惩,是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手段。一要健全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要特别关注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的办法措施,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二要健全完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体现作风导向的干部业绩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完善相关奖惩制度。对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干部,要褒奖重用;对工作长期不在状态、效能不高、推动发展不力的干部,要敢于问责;对“拿着俸禄不干活、占着位子不干事”的干部,要作组织调整。三要完善干部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将公务员收入与岗位责任联系起来,研究实施“以岗位定系数,以系数定奖金”的收入分配办法。在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后,物质激励弱化的情况下,要把精神激励作为重要激励手段,通过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方法,激励干部奋发进取、争先创优。四要进一步强化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突出发展导向、民生导向、作风导向,科学设计考评指标体系,健全完善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更好发挥目标绩效管理在推动作风转变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入“平衡计分卡”、“标杆管理”等管理理论,创新管理手段和考评方式,强化分类管理、过程管理,增强考评工作的科学性。
总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规律、抓住关键,立足发挥各级纪律作风部门的职能作用,立足发挥规章制度的规范作用,立足发挥社会公众及相关方面的监督作用,立足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把继承和创新、自律和他律、治标和治本、内容和形式有机统一起来,系统思考、综合施策、立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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