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北境极其辽阔,山海原往北是雁鸣山,雁鸣山以北是黑水流域,再往北是无边冰原。
落雁关位于雁鸣山,是利用山体修建的雄关,齐武王征伐三十万民夫耗费十余年修建而成,但没发挥多大用处,因为这座雄关营建之后不久齐武王便再次北伐,占据了黑水流域上游与中游,将北荒的戎、胡、羯三族驱逐至更北的苦寒之地。齐武王再次征伐民夫在黑水营建了与城邑无甚区别的黑水大营,黑水流域虽苦寒,却是极好的草场,土地是抓一把能流出油来的黑土,这里养出的战马在中原都是价值百金的宝马。
不论是为了补充军队所需的坐骑,亦或是利用马匹赚钱,齐国都不可能放弃这片土地,因此黑水大营驻扎了十万大军,真的很多,非常多。然而齐武王去后,北荒三族便不断南侵,只是一直无法突破黑水大营。然而那一年,北荒暴雪,牛羊冻死无数,在生存的巨大压力下,北荒三族所有能战的儿郎倾巢而出,黑水被染成了血色,黑水大营终于化为废墟。黑水流域地势平坦,根本没有什么天险,唯一算天险的便是黑水,但北荒联军已经过来了,因此北荒三族的联军在越过黑水大营后毫无阻碍的打到了北境的第二道关隘。
虽是雄关,但这座雄关从落成之日起便是摆设,齐人与北荒三族的战场一直都在黑水,落雁关是商队的中转以及黑水大营的将士的歇息之地,关隘这个作用,早不知被人遗忘了多少年。尽管落雁城留守的军队极力抵抗,仍旧没能挡住猛虎一般的北荒联军。
烧光、杀光、抢光,北荒联军将这三光政策落实得很彻底,高过车轮的男子,杀;所有能吃的物资与能铸造武器的青铜,抢;抢完杀完后,一把火将剩下的都给烧了,不给日后会回来的齐人留一丁点东西。
载虽只十一岁,却长得很高,高过了车轮,本来被担心阿珩的公子旦给留了下来保护阿珩的他就很郁闷,在得到黑水大营覆灭的消息后更是险些晕过去。公子旦是北境主将,一年里有九个月是呆在黑水大营的,有战事时,一整年呆在黑水大营都很正常,这一次也没例外,黑水大营被破后没有俘虏,所有俘虏都被北荒联军给杀了沉入黑水喂鱼。
阿珩没住进公子旦的府邸,她一直留在清留下的医馆里,载在城破的时候便回来找她,打算先带她离开,去南边的端水。山海原气候寒冷,居住的民众不多,大多是流放的罪犯及其家眷,以及天灾期间被安置于此的流民。但山海原也是黑土,在得到黑水之前,山海原一直是齐国最主要的牲畜产地,比牧云原与条原更重要。因为这片山海平原不仅是天然的牧场,更有林海,有渔盐之利。因此尽管没有战事,但山海原仍有大量驻军,若是能找到大军,落雁关便能收复。
带阿珩离开会很麻烦,她就是彻头彻尾的累赘,但载仍旧决定带她离开,因为公子旦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保护好阿珩,君子怎能失信于人呢?哪怕要保护的对象是他素来瞧不起的未婚妻,宁死也不想娶,甚至心理做好了一直拖着婚事,待公子旦百年后立刻与之解除婚约的未婚妻。但承诺了的事便应该做到,年少未经过权利场侵蚀的少年如此坚定的践行着承诺。
少年的想法是美好的,但架不住阿珩太累赘,阿珩到如今也最多动动双手,两条腿完全不能动弹,便是双手,也没多少力气。北境多药材,却也苦寒,离了清所打造的有地龙的房子,有药池子的医馆,阿珩就是全身瘫。
少年终究被北荒的武士所擒,没被杀,因为有人认出了他是谁,生擒他或许能与公子旦做笔交易。
一直沉默的阿珩见北荒人要带走少年,却没打算带自己走,终于开口:“我是医者,在北荒,应该很稀缺吧?”
阿珩一点都不像个医者,苍白阴郁如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看一眼都觉得慎得慌,仿若被恶鬼注视,然而她真的是医者。确定阿珩是医馆的医者后,北荒人将她一起带走了,她没说错,北荒的确很缺医者。
除了这两位,北荒人还带走了所有年轻的女子与部分成年男子。
离开时阿珩看到了化为废墟的落雁关与满城的尸骸,在华族俘虏的悲泣里鬼使神差的吐出了两个发自内心的字:“真美......”
死亡能够解脱,多美啊。
无人应和。
北荒是高原,齐国所占据的地方,海拔不算很高,还能适应,但走着走着,海拔越来越高,很多人都出现了高原反应。同全身瘫没多大区别的阿珩是第一个适应海拔变化的人,除了近乎非人的自愈能力,她的体质还有一个优点——适应能力强悍,强悍得让很小的时候,阿珩问了清一个问题:“若世代居于海上,我们会不会长出鱼鳍鱼鳃?”
清无法回答,因为那还真有可能,为适应新环境而产生变异是动物的本能,羲和氏的这种本能远胜旁的物种。
羲和氏的体质带来了麻烦,也带来了很多,长寿、健康(没被做实验前是如此)、良好的适应能力......阿珩有时挺爱自己的体质的,不过如今很恨,别的人大多没熬过去,死了,她却根本死不了。
当载也出现高原反应时,阿珩终于从郁闷中回过神来。公子旦的子孙死得就剩这一个了,可不能再出事。
毒蛇出没之处,七步之内必有解药。
高原反应虽非毒蛇,但阿珩相信,高原之上一定有可以治它的药,只是目前还不知道是什么草药。北荒人根本不需要,他们生在高原,长在高原,根本不会有高原反应,没有需求,自然不会去琢磨如何治高原反应。阿珩最后比较了自己能找到的各种草药,挨个给载试了。
载醒了,醒来后看着阿珩给自己吃的东西,很想死,那草分明是北荒人用来喂马的草料。
半个月后,北荒人回到了生活的草场,阿珩只一感觉:够冷。
载亦只一感觉:够北。
有多北,有多冷,离落雁关有两千余里,冬季有八个月,也因此,这里只是北荒人的一片草场,追水草而居,只是逗留一处,牛羊会饿死。
被掳来的华族都是奴隶,年轻健康的女奴被武士按着功劳分走,只有年轻健康的女子才能生下强壮的娃娃。余下的都是羊奴,羊奴是比牲畜还要低贱的存在,与牲畜一起住,一起吃。不管是有洁癖的阿珩还是没洁癖的载都受不了这种环境,却不得不忍着,至少载选择了隐忍,暗中想法逃走。
阿珩,忍了半日便开始琢磨怎么换个环境,哪怕她现在一心求死也不想死在如此污秽的环境里,哪怕是冻死在雪原里也比死在羊圈里舒服。
北荒真的很缺医,在阿珩展示了自身不比老巫差的医术后,两人成功自羊圈搬进了帐篷。
“阿珩,你有没有什么能杀人的毒?”
“我不能杀人。”
明白阿珩为何不能杀人的载到:“你把毒给我,便是我杀人,不算你杀人。”
阿珩一愣,亮若妖鬼的眸子抬起。“你杀人不算我杀人?”
“对啊,清阿翁只说你不能杀人,可没说你不能给别人提供杀人的工具。”
尽管大门已经被堵上了,但阿珩仿佛看到了一扇通向新世界的窗子在眼前打开,是啊,她不能杀人,可别人杀了人,亦或是自杀了,可不能算她杀人啊。
阿珩突然觉得自己不是那么想死,很大方的给了载毒.药。“不能乱用,否则被发现了,就算我有利用价值也救不了你。”
“你放心,没有万全的把握我不会出手。”
阿珩觉得这话的可信度一丁点都没有,少年人血气方刚,谁知会做出什么来,不过只要小心,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窗子打开了,阿珩觉得全身每个毛孔都通了,开始关心起自己的食物。
对待有本事的人,且是医者,胡人很热情,阿珩一日两餐都是新鲜的炖羊肉。然而每次看着木盆里炖得软烂的带骨头的羊肉,阿珩一点食欲都没有,宁愿继续与牛羊同槽而食,她吃素不沾荤腥啊。
北荒三族,只有山戎会栽种一种名为菽的作物充饥,半耕半牧,华族栽种的菽都是当年齐武王北伐,被清自北荒带回中原栽种,发现收成可观才渐渐变成华族的主要作物。与山戎一比,另外两族都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以半生的牛羊肉为食,真的是半生,有的干脆像华族吃鱼脍一般将牛羊肉切成薄片生食。宰杀牛羊时,牛血羊血也没浪费,而是用容器接住,然后生饮。
考虑到阿珩是华族人,胡人颇体贴,每日送来的羊肉都是炖得十成熟的,阿珩全都给载吃了。
啃了半个月的牛羊草料后阿珩看到了河里的贝壳。
鱼贝是人族最早的肉类主食,据说,古人类最初是生活在辋川海边的,没人知道辋川海在哪里,因为后来人族迁徙离开了那里,再后来,岁月湮灭了太多的东西,已无人知道人族的祖地在哪里了。但既然有个海字,想来肯定有鱼,又是定居,定然是有充足的食物的,稍加分析便能得出当时的人是以什么为主食的。
刳木为舟是人族最早的舟船,它的历史比人族驯养牛马,制作车还要早,阿珩相信,最早的人族刳木为舟肯定不会是为了去远方,只是单纯的捕猎而已。
北荒三族也吃鱼,渔猎是它们获取食物的主要来源,但为了获取更多的鱼类,在鱼类繁衍的季节,北荒人是不会捕鱼的。不能打扰动物的繁衍,否则来年的渔猎收获会减少,这是人族不知何时传下的传统,只是华族遵守的人已不多,鱼子是很不错的美食。
北荒人遵守,因此阿珩没能从胡人那里得到贝,不捕鱼的话,也没谁会专门去捞贝,只能让载帮忙,她太虚弱了,草料只能让她不饿死,没法提供她足够的体力,如今她连坐起来都要人帮忙。
载带回了两三斤的贝,本来想带更多的,但他实在找不到了,而且水里实在是太冷了,受不了了,便只能带着这些回来了。
载将贝壳剖开,再用水煮熟,因为没有调料,所以是清炖,腥气很重,会很难吃,然而阿珩却毫无所觉,事实上也的确毫无所觉,她闻得到鱼的腥味,却永远都吃不出来。最多通过口感判断一下这只贝平时吃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