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杨刁玄出使蜀地,听到了司马徽与刘廙(yì)论运命历数等事。
回来后,刁玄添油加醋哄骗国人说:“黄旗紫盖见于东南,终有天下者是荆扬的君主啊!”
刁玄又得到从晋国投降过来的人,逼迫他们伪造了寿春童谣说“吴天子当北上”。
孙皓听了大为高兴,他都跳了起来,大呼道,“这是天命啊!”
以为自己可以统一全国了。
更离谱的是,他随即做了“百驭大车”,用这样的大车拉着亲母、妻子及后宫数千人,沿着牛渚陆道西上去洛阳以顺天命。
——立的这个皇帝年岁大,可是做起事来,像个小比崽子。
他们北上的路上遇到纷飞的大雪,道途陷坏不能走,兵士披甲持仗,一百人共拉一辆车,寒冻而死的不计其数。
兵士不堪忍受,放开胆子说:“若遇到敌人就倒戈投降吧,这罪遭不起!”
孙皓也在车上,听到了这样的抱怨才停止了北上洛阳的荒唐事。
…… ……
吴国的忠谏者被诛杀,谗谀者可以加官进爵,朝政日益腐败。
孙皓喜欢宴请群臣狂饮,每次宴会都要强逼大臣喝醉,旁边置十个黄门郎侍立,终日作为司过之吏,监视那些不喝酒的大臣。
宴会结束后,命喝醉的大臣彼此揭发他人的缺失,比如什么时候迕视过孙皓,什么时候说过孙皓的闲话之类,谁要是不幸被揭发出来,孙皓便一刀将他砍了。
受到孙皓邀请参加赴宴的人个个胆颤心惊,临赴宴前大多要与妻子儿女含泪相别。说,“此去凶多吉少,弄不好,就来世再见了。”
孙皓规定每人在宴会上必须喝够七升酒。有个叫韦曜(yao)的侍中,孙皓因为修史的事情生他的气,韦曜本来酒量极小,最多只能饮二升,便偷偷以茶代酒,被监酒的黄门看见了,报告给孙皓。
孙皓责骂他违抗命令,把他抓起来杀了。
还有一次在宴会后,常侍王蕃醉倒在大殿上,别人叫也叫不醒,孙皓便将不省人事的王蕃杀了。
会稽太守车浚为人清忠,有一年会稽郡发生旱灾,百姓无力交纳资粮,车浚上表请求振贷。孙皓说车浚想树私恩,派人割下了他的头。
尚书熊睦见孙皓酷虐便婉转地劝谏,孙皓派人用刀环撞杀了他,死后体无完肤。
…… ……
巫史说都城在建业不吉利,孙皓便迁都到了武昌,扬州百姓要逆流输送大量物资去武昌,负担极为沉重。
迁都回建业后,他又大造新宫——昭明宫,供自己与后妃淫乐,二千石以下的官员都必须进山里监督工役伐木。为了造宫殿他还下令破坏军营获取木材、派大开苑囿、修建土山楼观,穷极伎巧,功役之费以亿万计。
昭明宫包括大小殿堂几十处,正殿叫做“赤乌殿”。每座殿堂都雕梁画栋,奢丽非常,壁上绘有以神仙云气为内容的大幅精美壁画。在殿堂外垒土成山,山上盖起高耸入云的楼阁。这些楼阁都用珠玉装饰,四周点缀着许多奇山异石。
他还命令士兵从事繁重的杂役,甚至征调长江边的戌卒为他捕捉麋鹿以供享乐。
…… ……
孙皓的残暴荒谬统治引起许多将领的不安,他们陆续举家投降了北方的晋国。
《唐书•五行志》记载:孙皓宝鼎元年,丹阳宣骞的母亲年已八十。
有一天她在家洗澡,洗着洗着,突然变成了一只鼋(yuán)。她的儿子们赶紧把门窗关上来保护它,又在厅堂里挖个大坑灌上水。
鼋爬入坑中玩了两天,就伸着脖子往外望,一看门有个小缝,就跳跃着跑走了。跳进远处的一个水潭中,再也没有回来。
这与汉灵帝时,黄氏的母亲所变化的一样,是吴国灭亡的前兆。
…… ……
晋武帝派贾充为大都督南下灭吴,王浚在蜀地建造楼船准备沿江而下,吾彦对孙皓说:“晋国一定有攻吴之计,应该增兵建平,建平攻不下晋国肯定不敢渡江。”
孙皓以为长江天险固若金汤,说,“难道他们忘了火烧赤壁了吗?”
洋洋不睬的,丝毫没有理会。
待王浚所率的舟船抵达了石头城下,孙皓一看无法抵挡,只好叫人反绑了自己的双手,抬着棺材到西晋军门前去投降。
孙皓、滕皇后与后宫五千多美女都被王浚押送到了晋国的洛阳,这回也是坐车,但不是“吴天子当北上”是做的“百驭大车”,而是大轱辘单马车,摇摇的,几百辆。
…… ……
当初,孙皓曾任用陆逊的族子陆凯为丞相。
陆逊次子陆抗亦被孙皓委派镇守西陵等处的边防。
两人均是东吴名臣。据正史记载,孙皓曾对两人的直谏有所不满,但因他们家族势大,孙皓始终没有惩罚他们,但在陆凯死后把陆凯家人放逐。陆凯、陆抗二人于269年和274年相继去世。
吴国失去了两位重臣,政局转坏。不久,西晋内部达成了伐吴的一致意见,遂于280年挥军南下。在西晋强大的军事攻势下,吴军毫无抵抗之力。结果建业陷落,吴国灭亡,孙皓本人也成了晋武帝的俘虏。
晋武帝没有杀孙皓,孙皓归晋之后,被赐号为归命侯,在洛阳居住,有一回晋武帝问孙皓:“听说你在吴国时剥人面、刖(yuè)人足,有这回事吗?”
孙皓回答说:“作为人臣而失礼于君主,他就应当受这种刑罚。”
据《世说新语•排调》说:“有一次晋武帝在宴会上问孙皓:‘听说南边人好作《尔汝歌》,你能作一首么?’孙皓正在饮酒,举起酒杯对晋武帝说:‘昔与汝为邻,今与汝为臣,上汝一杯酒,令汝寿万春!’”
没有心肝到这个地步!专制与奴性实际是一件事物的两面。
…… ……
投降晋国四年后,42岁的孙皓病死在洛阳。
嗨,啥人都是有生有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