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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讪讪地一笑:“四十年前我便是出窍了, 现下……仍是出窍。”

我听了之后有一些差异:他四十年前便是出窍了,一个火属性的人在布满纯净水元素的地方,修为并没有下降, 这便可以看出他的天赋禀异了, 我第一次好奇起他是如何进来的。

他抬眼对我一笑, 竟然带着十足的耀眼——“当年, 我违背了本教教义, 去凡间娶了一名女子,正在拜堂当日,师祖就派人毁了喜堂, 将我捉回了山上,从那时起, 到现在已有四十六年整。我四十六年没有再见过珞瑜了。”

他笑得苦涩, 明明是那样一个锋芒毕露的人, 为了一个女子甘愿付出整个青春。虽然我们都是修仙之人,并且已有不老的诀窍, 可是,我们毕竟不是仙,我们也有死期将近的一天。突然觉得,我也爱的好绝望。

我从来不相信我能够和明远生生世世爱下去,所以我才可以在我们还在一起的时候笑着面对他, 然后, 像是飞蛾扑火一样, 用祭祀的姿态将自己先伸出去。

我想的一向都是, 我与路少非偷习禁术, 定然是不能够轻饶的,因为此错, 我们定然会被关上许多年,然后出来之后,物是人非。

不若我就将自己与明远趁早地合二为一,然后,让他记住我。

他是凌渠派未来的希望,是最有可能位列仙班之人,定然是不会受到师祖的重责的。这也是我希望看到的结果。我爱他。

我想将一切都给他。

我可以不成仙,我可以经历生老病死如同一个凡人一样碌碌无为,哪怕是在这水牢里度过我的余生,能够和他相知相爱一场,也够了。

我希望,他能成仙,然后遇上一个比我还爱他的女子,神仙眷侣,永不分离。

虽然这么说着,可是我的泪却一直在流,顺着脸颊滑下来,在毒液中溅起点点水花。

我问:“你之后四十六年,怎么过来的呢?”

他微微仰首,像是心中怀有着无上的希望,我就看着这个如剑的男子,脸上却挂着温存的笑意,慢慢道:“她已刻入我的生命中,我们永不分离。”

我突然明白,用生命换来的一次恋爱,才是最牢不可破的。

如果有末日,明远,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死?

*

我渐渐的沉下心神,将灵力凝聚道一处,然后一头钻出了我的身体,浮在半空中看着我自己。我方才晋升,此刻灵力不足以远行,只能在周围荡啊荡的。

魏庭宣看着他面前的水出神,我静静地飘到他身畔,看着他。

无疑这是一个痴情的男子,只是不知,他在洞房花烛夜之时就被派中弟子捉回来,看着娇妻泪流满面之时,有多心痛如绞。

我不由得想起我被关禁闭以前,看着明远的脸,就想永远将他刻在心里,时时念着,我知道我们不会永别,我只会在水牢里呆上个几十年。可是依着明远那样的慧根,三五十年就该能升仙了,我却还在这里,毒水里泡着——难道是要我从毒水里获得能量,从此成为一个毒仙姑么?!

我看着纯净的水之力在我面前冉冉升起,魏庭宣脸上显露出了极其痛苦的神色,他周身的火元素已经极其低下了,如若不是他还有希望,那么,他一定早就掉了阶级了。

我想帮他。

我回到了我的身体里面,等待着他稍微能够歇息的时候,对他道:“管理你的水灵严格不严?”明明是这么一个可悲的境界,我居然还能说话说得那么轻松,就像年幼时和师兄弟们一起偷懒不练功,总会派一个人去门口守着,师父来了就通报一声一样。

他愣了愣,道:“我三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

我笑道:“那便好。”

然后灵体再一次脱壳,飘移到他上空,静静的施展法术隔开了他与水的接触,虽然不能缓解他内心的煎熬,却也能稍稍减轻点他的苦痛。我甚至我的能力无法做些什么,可是,看着他我就想到明远。

如果,明远能为我做到此,我真是死也甘愿了。

我双手托起一道蓝光,将他覆住,然后摊平双手,集中念力,从水中缓缓提出了一层雾气,雾气在我手心渐渐成型,终于化作一个铮然的水精。我看了看,竟然没有地儿搁置这玩意儿,看着我头上的那只木簪,心里顿时一痛。他曾两次送我木簪,我两次拒绝。第三次正处于床底之间,我累得说不出话来,他却兴致勃勃地将那簪子别在我头上,我乏得厉害,也就没有阻止,却从此将头发看得比什么都重。

……

我琢磨着,水精做成簪子也挺不错的,没事儿的时候可以护养头发,无论是在什么污水潭子呀毒水潭子呀,都能保持头发的清洁……呃,具体例子请见魏庭宣的头发与我的头发。我觉得,如果放了水精上去,那些蛇应该不会爬到我头发上假装自己是发丝了吧?咳咳……说笑了,它们倒是挺乖,一直盘在我下|身都没上来过。连换气儿都没有。

我偶尔苦中作乐地想:这些蛇还真懂人性,要知道蓦然看见一片蛇浮上来,白花花的肚皮惬意地向上翻着……委实让人有些毛骨悚然啊!

因此,它们潜水,真是甚好甚好。

我别过脸不去看我身体所在的那个黑不溜秋的水,果然是蔚蓝色最能抚慰人心,遂将水精凝成了簪子的模样,想着一会儿回身体里去的时候将簪子别上去。

待我要回去的时候,却听魏庭宣道:“多谢。”

我抿嘴一笑:“不用。”想了想,又对他道:“你能否守着我的身体,如果有人来了的话就唤我一声?”

他愣了愣:“你想出去?”

我摇摇头:“不知道能不能呢……如果我只是魂魄出去的话。”

但终归要一试啊。我修炼了那么些年,如今总算到了分神之境,何况又在这个劳什子地方,一点趣味都没有,真是苦逼急了。别说好玩儿的了,就算是现在把那骚包狐狸路少非方道我面前来也好嘛!

我这么想着,偏偏要漏掉一个人,原本跟他在一起的几个月就是我偷来的时间,虽然幸福得像是灌了蜜似的,尽管厚着脸皮,却照样不能说出去。

我屏住呼吸——哪管自己此刻还是个魂灵,压根儿就没有呼吸——静静地穿过了厚厚的石壁,然后……走到了外面。

打死我我也未曾想过,这牢,居然对灵体是无效的……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里的时候,突然想起我的短篇《浮尸》里的一句话:2012年,我要抱着你死。

那样的爱恋才真真是最不可负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