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律讲规矩,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4个重点要求。其中第一点就是,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主体责任,对于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正确认识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所谓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可以看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到位,关系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否有坚强有力的领导、关系到各项任务的落实能否得到有效的检查督促、推进工作的各方面合力能否汇聚。因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不是并列关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重大政治责任、政治任务。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第一,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级党委(党组)是本地区本部门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高气压、强气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此同时,一些领导干部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当前抓反腐败过了头,影响了发展;一些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由纪委全面负责。这些都是极其有害的认识。坚定不移反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能否得以实现。因此,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而要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每个领导干部都应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紧密联系实际,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认识,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系,深刻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可以商量和选择的,而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第二,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份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2014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指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有了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才会以讲认真、敢碰硬的精神做好工作。落实责任首先要明确责任、细化责任,让各级党委、党委书记和相关部门具体而不是抽象地、认真而不是敷衍地履职尽责。落实责任还要强化责任考核,对不能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刘云山同时强调,推进从严治党,必须从严管理干部,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第三,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这个责任体系由党委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成员领导责任3个部分组成。集体责任、第一责任、领导责任都是直接责任,而不是间接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承担主要的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四,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所谓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每名领导干部都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履行集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成员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可以用3句话来概括,也就是“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一个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局面、反腐败力度如何,首先取决于党委是否尽到主体责任,取决于党委是否尽职尽责。党委主体责任尽不好,会带坏班子,带坏队伍,带坏风气。一个地方班子软弱、队伍涣散、风气不好,党委要负主要责任。不管是党委书记还是其他班子成员,都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不能袖手旁观、作壁上观。否则,出了问题都负有责任。要坚持管事管人相统一,管人就要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站好自己的“一班岗”。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一,落实主体责任,要以“第一责任”为表率。党委书
记是管党治党的掌舵者、领头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就应当负起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在主体责任体系中,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是关键。主体责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决于“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把“第一责任”落实好了,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就好落实,就能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合力。如果党委书记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其他责任落实得不错也等于零。一些地方和单位发生的一把手腐败案件都说明了这个道理。现在有的党委书记说起干部工作、业务工作如数家珍,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对所管辖的干部哪些人有问题、哪些人被反映问题多,心中无底无数,语焉不详。党委书记不管兼任什么行政职务,首先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要真正从思想深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像抓经济工作、干部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党委书记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从政,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履行“第一责任”中要亲自抓、主动抓、具体抓、经常抓,真正做到管好自己、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第二,落实主体责任,要以敢于担当为根本。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重要标准,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落实主体责任,要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现在,有的地方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根本原因是少数领导干部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习惯于当“圆滑官”“老好人”“推拉门”“墙头草”。严是爱,宽是害。行善之“恶”是最大的功德。领导干部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不怕得罪人。要抓好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使人悬崖勒马。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旦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麻木不仁,决不能护短遮丑、养痈遗患。要严格责任兑现和责任追究,对那些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导致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肃追究责任,抓典型、树靶子,真正让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必须落实各级党委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