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章

10包子脸就该被捏

第二天我顶着两只黑眼圈,脸色苍白,神情萎顿,幽灵一样在屋子里晃来晃去,吓得丫头们走路都贴墙。

这些日子我长得胖了些高了些,以前有些衣服就不能穿了,裁云都收拾好送去秋素商那里,准备改改给小丫头们穿,或是捐出去给穷人家。回来的时候她笑着道:“咱家来客人了。”

画纹道:“什么客人?又是那些官家老爷、商人大贾来探望老爷么?”

裁云笑道:“这回是二少的客人。”

镂月眼睛一亮:“难道是二少在江湖上结交的朋友?”

裁云道:“正是。”

画纹急忙问道:“是什么样的人?”

裁云道:“是两位公子一位姑娘,那位姑娘生得可真美……”

镂月抢着道:“有见夏美么?有书桐美么?”

裁云白她一眼:“哪能人人都长得像她俩那样好看啊。”

画纹道:“那两位公子呢,长什么样子?”

裁云道:“一位姓丁的公子,和四少差不多年纪,长得有些像五少的品格,不过可不像五少那么古怪,他挺活泼的,挺爱讲话。就是动不动瞪起眼睛来,像要打架的样子。另一位姓沈,个子高高的瘦瘦的,脸上总带着笑,看起来脾气可好了。当然,他们长得都没有咱家少爷们好看,不过,也算不错了。”

镂月还惦记着那个姑娘,追问道:“那姑娘到底长什么样子?”

裁云想了想,道:“她姓温,好像是叫温暖,十八九岁的年纪吧。穿一件火红火红的骑马装,说话声音很响亮,看起来不太知礼。或许他们江湖上的女子就那样子吧。不过生得可真是好看。”又对我道:“二少请姑娘去陪温姑娘说说话呢。”

我懒懒地道:“不想去。”

裁云道:“那我回了二少去。”

画纹忙道:“我去回话。”

镂月道:“我也去。”

裁云笑道:“这有什么好争的,不就是几个江湖人嘛,值得你俩抢着去看?别让人家以为咱家的丫头都是没见过世面的。”

镂月笑道:“我们就是没见过世面的,这回去见见,不行吗?”说着拉了画纹出去了。

我抱着阿不趴在桌子上,看那只永动机似的小鸟点头喝水。要是在以前,一听到“江湖”两个字,我早就跑出去了。对于看着金庸古龙长大的我来说,江湖是多么充满梦幻色彩和富有吸引力的词语啊。可是现在,对不起,本姑娘心情不好。别说是三个江湖儿女,就是把小李飞刀请到我面前来,我都没精神搭理他。——当然他可能更没精神搭理我。

半晌,画纹和镂月两个嘻嘻哈哈地回来了,一进屋镂月就笑着道:“那个温姑娘可真有意思,我们一进去,可能是看着画纹年纪小,就把画纹当成是姑娘了,连忙过来拉着手说:‘早听说婴姑娘身体不太好,可是今天见了,原来婴姑娘这么有朝气的。’”

画纹笑得直揉肚子,裁云也撑不住笑了,道:“那岂不是很尴尬?”

镂月道:“我们倒觉得不好意思来着,可是一听说画纹只是个丫头,那温姑娘却也没在意,反而笑着自嘲。又对二少说:‘想不到你家的丫头都长得这么如花似玉的,真不知道婴姑娘要有多美了。’大家哈哈一笑也就过去了。”

我微微冷笑,真是要让那位温暖温姑娘失望了,本姑娘现在的模样还真没法跟这些丫头比,我是丑小鸭一只,永远也变不成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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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听外面小萤火虫的声音,好像在和茧儿说着什么,我扬声道:“让他进来吧。”

小萤火虫进来,道:“七少不方便走路,让我过来问姑娘一声,要不要去一天院赏花。”

“什么花?”

“就是前日苏三公子送的那两盆名种牡丹。”

花有什么可赏的,让我赏赏美人还差不多。我撇撇嘴,看着小萤火虫那张包子脸,向他勾勾手指,有气无力地道:“走近些。”

小萤火虫不明所以,上前几步。

“再近些。好,把头低下来。”

我突然伸出两手,捏住小萤火虫的肉嘟嘟的双颊,用力捏,用力捏。小萤火虫大吃一惊:“啊啊啊——”

待我放开手,小萤火虫倒退几步,用手捂着脸落荒而逃。裁云三人已经呆住了,见我站起来伸懒腰,不由得齐齐后退到墙角,画纹更是用手握住脸,生怕我也把她拽过来捏上一回。

唉,心情好些了。果然,有些时候只有让别人感到痛苦自己才会得快乐。颠扑不破的真理啊。

小丫头们我自然不会去捏,惹哭她们只会让我不知所措,况且女孩子的脸蛋比什么都重要,哪能随便破坏呢。所以,小书僮们,你们倒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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涤俗堂门前。

“啊!!!!”铺宣的惨叫声吓得挂在廊下鸟笼里的画眉都不安地乱撞,翅膀扑扑簌簌地乱拍一气。

我拍拍手便走,留下铺宣一脸惊恐地跌坐在涤俗堂门口的石阶上,巧篆儿从房里慌慌张张地出来探问:“出什么事了,叫得那么凄惨?”

我回头一看,铺宣正伸出颤抖的手指着我,见我回头,他忙连滚带爬地跑进房去,剩下不明所以的巧篆儿站在那里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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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沫居的书房。

“姑娘,你、你想干嘛?”药泉一步一步后退,紧张地看着逼上前来的我。

退啊,退到墙边了,我看你再退。有本事退到墙里头去。我捏,我捏,我捏捏捏。

施暴的感觉真爽啊。

心情又好了三分,我满意地欣赏着在药泉脸上留下的红红的指痕,抓起一旁书桌上的笔,在彻底石化的药泉脸上留下几个字:“陈婴到此一游。”字是难看了点,意思表达清楚了就好。

掷笔而去,出门还要大笑三声。脑中蓦地浮出李白的两句诗来:“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好不快意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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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院旁的树林。

“不许跑!”刚刚拈豆儿一看见我转身就逃,看来消息传得很快,小书僮们是人人自危了。“还敢跑?站住!再跑我就天天在你被窝里放青蛙在你鞋里放钉子在你衣服里放蚂蚁在你饭菜里放苍蝇……”

识时务者为俊杰,拈豆儿果然站住了。

我的政策是“顺我者从严,抗拒者更严”,邪笑着逼过去:“拈豆儿,你还是从了吧,桀桀桀。”周星星的诡异笑声被我发挥到极致。

拈豆儿两行清泪委屈地流到腮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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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楼天井。

“救命呀!少爷呀!救命哪!”

我才一伸手,研墨就鬼哭狼嚎起来,陈忧火速从房里窜了出来,向我陪笑道:“我才得了两件小玩艺,妹妹进来看看?”

我恶狠狠地道:“把研墨借我一用。”

陈忧同情地看着研墨,试探道:“这个……不借行不行?”

“你说呢?”我两手插腰,做母老虎状。

陈忧连忙道:“我借,我借还不行嘛?”一边说一边退回房里去,悄悄向研墨丢下一句:“忍一忍就过去了。”

“还敢搬救兵?”我按住研墨,拧向他美丽的小脸蛋,研墨哇哇大叫,在门内探头探脑的陈忧不忍地捂住了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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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馆竹林里。

“被、被、被、被……被捏了。”端砚愕然抚着自己的脸,结结巴巴地向自己陈述事实。原来这个小家伙的毛病就是在紧张的时候会磕巴。

我恶意地道:“对,以后每日一捏,自己主动去我那里报道,不来者,斩!”拂拂衣袖欲走。

端砚哆嗦道:“姑娘慢、慢、慢、慢、慢……走。”

“不用送啦。诶?你坐地上干什么?”

“我、我、我……我腿软了。”犹豫半天之后,端砚终于大哭起来,哭声送我出竹林。

伴着哭声我以痞气十足的姿态高声吟唱:“凉风有信,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虽然我不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可是我有广阔的胸襟加强劲的臂弯……神神气气神神气气不懂老师,辩驳最流利……啦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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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澜居客厅外。

“弯腰,低头,没事长那么高干什么?还这么瘦,都捏不到肉,光是皮,手感不好。”我一边数落洗毫,一边在他脸上捏来捏去。

捏完之后还要教训他:“以后学学小萤火虫,多吃点,长胖了才好捏。”

我猜洗毫此刻一定在心里发誓以后吃饭绝对不吃饱。

“小妹?”陈平站在门口不可思议地望着我,身后站着三个表情愕然的人,他们肯定是被洗毫的痛叫声给惊动的。

洗毫委屈地叫了一声:“少爷……”心里大概在犹豫要不要告状。

“王子哥哥!”我大叫一声,快乐地扑上去抱住陈平吃豆腐,我脆弱的意志力是抵抗不住王子的高贵气质的。现在心情好到十分,Yeah!

陈平无奈地道:“你在玩什么啊?把洗毫弄得直叫唤。”

我唱歌似地回答:“捏~包~子。”

陈平显然是有听没有懂,也不想深究,向那三人歉然一笑:“舍妹太过顽皮,让大家见笑了。”

在陈平的笑容的魅力下,那个年轻女子明显地晕红了脸,摇了摇头。

陈平拍拍我的背,道:“这三位都是为兄的好朋友,来,认识一下。舍妹陈婴。”

我只好放开王子哥哥,规规矩矩地向他们行礼。

“这位是温暖温姑娘,丁冲丁少侠,沈拓沈少侠。”陈平一一介绍。

丁冲惊讶地上下打量我,似乎在纳闷像我这么一个面黄肌瘦身无四两肉的淘气丫头怎么会是高贵从容的陈平的妹妹。

沈拓笑道:“令妹个性爽朗,很是可爱。”

园中的小梅花鹿一定跑到我心里去啦,这会儿正在我心里乱跳,让我几乎连气都喘不上来了。怎么没人告诉我沈拓是这么这么这么英俊的大帅哥啊?而且还是我最爱的单眼皮!他那治愈系的笑容也是我最没抵抗力的!还有那宽宽的肩膀,结实的胸膛,如果依靠上去一定很舒服……虽然看小说的时候我是偏向少邪一类人物的,可是如果少侠很帅,那我也不介意当骑墙派。

我一见钟情啦!

我急忙背转身做深呼吸,陈平等人都好奇地看着我,待心跳平稳后,我才转回身,向沈拓微笑着,彬彬有礼地道:“沈大哥难得来此做客,多住些日子可好?”第一要拉近关系,第二要想法把他留下来,以便他对我日久生情。

见我称呼得如此亲热,沈拓愣了一下,微笑道:“正是要打扰府上几日呢。”

陈平道:“沈少侠三位答应我住到老三成亲之后再走,小妹你可要多替二哥陪陪温姑娘啊。”

我端庄地微笑:“那是当然的。”谁耐烦陪她啊,我最想陪的是沈拓。

丁冲突然笑了起来,笑完自己又觉得不好意思,连连摆手,只是不住看我。我知道他在笑什么,是因为我变脸太快吧,刚刚还对着洗毫伸出魔爪,转眼就缠在陈平身上装可爱,再一转眼又对着沈拓装淑女……哼,那又怎样,没听说过女人是善变的吗?哪个女孩会不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矜持一点啊?女孩儿的心事岂是他这个臭男生能懂的?我敢打赌他一定没有女朋友。

我示威地向丁冲一抬下巴,给他一个蔑视的眼神。

丁冲一呆,随即又放肆地大笑起来。

温暖上前拉着我的手,亲热地道:“以前就常听陈大哥提起你,听说婴妹妹的病都好了?这可真好,以后陈大哥再不用忧心了。”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气质大方,身上有种亲和力,很让人喜欢。

我道:“让温姐姐费心了。”

温暖一喜,轻拍我的头,对陈平道:“婴妹妹又懂事又文静,怪不得陈大哥常挂在嘴边上,果真是个惹人疼的孩子。”

唉,就算你喜欢我的王子哥哥,也不用这么讨好吧?再说,王子哥哥名草有主了,你想嫁进陈家也只能做小。再再说,我的头是随便拍的吗?以为我是小孩好拉拢啊?刚刚那点好感又被她给拍没了,眼珠一转,我笑嘻嘻地道:“王子哥哥,怎么不见二嫂呢?”

温暖脸色微变,神情顿时有些黯然。

小姑娘,爱上有家室的男人可是注定要伤心的哦。啊,上帝,原谅我的邪恶吧,穿越精神压力大,很容易心理变态的。

陈平道:“你二嫂身子不太舒服,不便出来见客。好在温姑娘他们能多住些日子,也不急在这一时。”

难道明妍知道有情敌来,所以气病了?我心里有点同情明妍了,这个时代的女人是不能阻止老公婚外恋的吧?何止是婚外恋呢,做老公的要是直接把情人娶进门,当老婆的也不能反对吧?

闲话中我才知道,原来温暖还是出身武林名门的,越佑城温家以暗器闻名于世,当今掌门人温淳便是温暖的亲哥哥。而温暖虽然才十九岁,在江湖上却已颇有名气,人送外号“雾飞花”。

丁冲与温暖同龄,是温家的远房亲戚,但却以近身搏击的功夫见长,特别是一套“空手入白刃”,据说能在数十人围攻中而不伤分毫。难怪他看起来那么瘦,而且柔软度很好的样子,如果他到我那个时代去,在CLUB里跳艳舞,应该会大受女性欢迎吧?只要他扭扭腰,再放放电……我暇想了一下。

沈拓则是丁冲的师兄,二人都是吟梅秀士韩惊梦的弟子,虽说后来韩惊梦看破红尘当和尚去了,但是徒弟在武林中还是赫赫有名的。虽属同门,沈拓与丁冲的武功路数却不太一样,他是用剑的,并以剑为号,人称“惊雷剑”。据说这是韩惊梦早年闯荡武林时一战成名的兵器。

我暗自祈祷:沈拓啊沈拓,你可不要走你师父的老路,这花花世界还是大有可为的,千万不要想不开去当和尚啊。虽然我的外在美还有待修炼,可我还有内在美呢。

这三人与陈平的相识也颇有缘份,据说两年前陈平前往赤炎国拜访一位大侠客,途中正遇到山贼调戏温暖,在不明温暖身份的情况下,我亲爱的王子哥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赶走了那些山贼。于是温暖便对他芳心暗许,哦,不对,原话是这样的:“想不到能碰上陈大哥这样侠义心肠的人,我自是盼望能与陈大哥结交。咱们江湖上儿女也没那么多规矩,当下我就陪陈大哥一同去了赤炎国,半路上又遇到丁冲和沈拓,丁冲还贸然和陈大哥打了一架。也是不打不相识,大家相谈之下甚是对脾气,从此就结为好友。”

我抓住了一个重点:王子哥哥是武林高手。

我果然有眼光,王子哥哥不仅帅而且有气质,不仅有气质而且还很温柔,不仅温柔而且还是武林高手,众多优点集于一身,不崇拜你都不行啊。

铺宣红着小脸进来禀道:“二少,大少爷已吩咐下去,中午在万仞阁设宴款待三位贵客。”

陈平道:“知道了。”

数道目光在铺宣指痕清晰的脸蛋上盘旋了一阵,铺宣幽怨地看了我一眼,恭身退下了。

一会儿,巧篆儿进来禀道:“大少奶奶安排三位贵客住在来蝶馆,已经派人收拾妥了,大少奶奶那边也拨了两个丫头两个小厮过去侍候,大少奶奶说三位贵客要是有什么事的只管叫她们去做,千万不要客气。”

沈拓三人忙说:“不要太麻烦了,我们过意不去。”

陈平谦让了一番。

再来是拈豆儿,拿了个青玉插花瓶来,说是陈棋送过来给二嫂摆着玩的。瓶身大半都镂空了,雕刻上了精美的图案。拈豆儿脸上也有着形迹可疑的指痕,面对数道充满疑问的目光,我神色坦然。

午宴时大家齐聚一堂,面对七个小书僮脸上红红的指痕,丁冲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脱口而出:“陈兄,府上的书僮是特意挑选的吧?怎么脸上的胎记都长得差不多?”

陈平苦笑。

温暖对陈平的情意显然众人都心知肚明,毕竟她是那种把心情写在脸上的人,虽然自以为表现得落落大方,把陈平当兄长当朋友,可是谁都看得出来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一片柔情。

这次会到陈家来,其实也是因为温暖太过思念陈平,而强拉了沈拓和丁冲当陪客。丁冲毕竟还算是她的表哥,沈拓又是个温柔的人,都不忍拂她的意。只是谁都知道温暖这段感情注定无望,因为以温家的地位,温淳是不可能允许妹妹嫁来做妾室的。而且听丁冲无意中说起,江湖上其实追求温暖的少年侠客还是大有人在的。

初次见到陈家兄弟的人,可能都会被他们的良好基因给迷惑住。七个兄弟的样貌都生得很好,而且各有各的风采,不是不令人赞叹的。而我夹在其中,就好像凤凰群里站了一只灰扑扑的秃毛小鸭子,别说旁人,连我都怀疑陈婴不是陈鹤儒亲生的。不过就此问题陈零曾向我解释过,说我因为从小就生病,是硬生生被淘虚了身子损害了容貌,他还向我保证,只要我多进补,还是有机会长成个小美人的。

在席上听他们谈论,我才知道原来就要嫁给陈言的顾纤尘,居然也是出身于武林世家。想到顾纤尘是顾姨娘的外甥女,我悄悄问陈零:“顾姨娘也是武林高手?”

陈零悄悄地答:“不是出生在武林世家里就一定会武功啊。”

有道理。

“不过,顾姨娘的确会武。”

那你还废话什么啊?我白他一眼:“那顾姨娘怎么会嫁给老爷子当妾呢?”

陈零咬着我耳朵道:“因为爹爹太英俊太博学太风度翩翩啊,听说当年顾姨娘爱爹爹爱得如痴如狂,非君不嫁。而且那时候爹爹又是朝廷命官,顾家虽然是武林大豪,但也想有朝廷里的关系做背景,所以就让顾姨娘嫁过来喽。”

我咬着他的耳朵道:“那王子哥哥的武功是不是顾姨娘教的?”

陈零再咬着我的耳朵道:“不是,顾家的武功是不许传给外姓的。以前爹给我们请过师傅,后来屠先生来了,他文武双全,我们的功夫都是跟他学的。不过,二哥在外面还有位师傅,叫做杨无路,是太阿山庄的高手。”

我再咬着他的耳朵道:“那谁的功夫最好?咦,我看上次你们在茶楼打架,也不像有功夫的样子啊。”

陈零道:“对付那些地痞要是用武功,会死人的嘛。功夫最好的当然是二哥,大哥不喜欢舞枪弄棒的,功夫就要弱一些。再就是五哥功夫最好。”

“那你呢?会不会轻功?就是能飞檐走壁的那种,在树梢上用一只脚踮着,还能踩着水面打架的。”

陈零咕地一笑,热气哈在我耳朵里痒痒的:“哪有那么神奇啊?”

电影里是这样演的嘛。

“咳,老七,小妹,你们俩讲什么悄悄话呢?”陈野干咳一声。

我和陈零坐直了身体,吐吐舌头笑道:“既然是悄悄话,当然不能讲给你们听啦。”

陈鱼笑道:“快摸摸自己的耳朵还在不在,别是刚才被吃掉了吧。”

众人都笑了起来,温暖羡慕地道:“陈大哥,你们家兄弟和小妹的感情真好。”

陈零又趴在我耳朵边儿上告诉:“听说温淳号称铁面无私,对自己家人都不假辞色的。”

“那她父母呢?”

“早就过世啦,好像是比武的时候被杀了。”

所以说啊,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真理。

11弹弓PK

随着陈言的婚期越来越近,府里开始越来越忙,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听画纹说抬去顾家的聘礼整整三十箱,我非常好奇里面装的都是什么。渐渐的有不知何处冒出来的亲戚住下来等着观礼,于是我常走着走着就会碰到某个七大姑八大姨的,还有个拄着拐棍的老头子见了我就行礼,称我为“姑姑”,呕得我见着他的影儿就绕路而行。搞什么,你又没杨过年轻又没杨过帅,“姑姑”也是随便叫的吗?

现在,整个府里头最闲的人应该就是我了。于是我理所当然的承担起陪伴温暖的责任,而与她在一处的丁冲、沈拓,那当然是捎带着就见着了。

几日相处下来,他们都已经随着陈平的口气亲热地叫我“小妹”了。温暖还教了我几招暗器上的功夫,可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比划来比划去也顶多是回现代的时候玩飞镖能多点准头。

不过丁冲送了我一个精巧的飞弩,只要将特制的弩箭搭上机关,没有内力也一样可以射出很远,我目前可以做到打哪儿指哪儿。但我还是对这个东西爱不释手,央求陈鱼给我做了好多弩箭,随时练习。有了它常常会让我有种威风八面的错觉,好歹这种“凶器”可不是随时都能见到的。

陈平怕我拿着飞弩伤到人,就给我做了个弹弓,杀伤力小些。

我当然不可能像汉武帝宠爱的韩嫣那样拿着金丸到处乱射,只能吩咐小丫头们在池塘挖了泥,做些泥球在太阳下晒干后给我用,打人也挺疼,射麻雀也能把麻雀打死。但是我只打过一只麻雀,看到那个小东西在地上扑腾了一会儿翅膀就咽气了,我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

这可是除了苍蝇蚊子之外,我亲手杀的第一个小生命啊。

我对着麻雀掉眼泪的样子被沈拓他们看到了,当时沈拓就说:“小妹宅心仁厚,实在难得。”

丁冲那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却笑话了我好半天,还说:“打死只麻雀你就哭,还说什么要去闯荡江湖呢,要是看见杀人,你还不吓死?胆小鬼。”

他不懂,这不是胆小的问题。我承认,当泥丸射中麻雀的那一刻,我心里特别激动特别有成就感,可是下一秒钟看到麻雀从树上掉下来,垂死挣扎着,那些得意洋洋的情绪就全都扇着翅膀飞走了,剩下的只有内疚。

这样一个活泼泼的小生命,无论它有多渺小,都有着属于它自己的一片天地,而我又有什么权利去结束它呢?

我忍不住问丁冲:“你杀过人吗?”

丁冲笑道:“当然杀过。”

在他的笑容里我看不出真假,我只好又问:“那你杀人的时候怕不怕?”

丁冲笑道:“怕什么?”

我道:“难道你都不会内疚的?被你杀的人,活在世上那么多年,该留下多少他生活过的痕迹,而你就一下子把他生活的轨迹给斩断了。而且,那是个活生生的人哪,和你一样会说会笑会玩会闹,他也会有亲人朋友吧?杀他的时候你会不会想到,一个生命就这样因为你的缘故而从世上消失了,这有多可怕。”

笑容从丁冲和沈拓的脸上消失了,两人对望一眼,又低下头看我。

丁冲道:“可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有时候你不杀人,就只能被别人杀。难道那又好过吗?你有没有见过战争,那时候人的命才真叫贱,能活下来的才是强者。我没想过太多,我只知道我要做一个强者,做一个别人杀不了我的强者。”

我怔怔地看着他,又看看沈拓,当沈拓的脸上没有笑容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眸子变得很冷很冷,从那双眸子里射出来的目光寒得叫人发抖,那是不是就叫杀气?

温暖抱住我,微笑道:“小妹年纪还小,她不懂那些的。”

丁冲还不放过我,道:“小妹,如果现在我要杀你,你会不会杀我?”

我呆了呆,温暖不满地道:“表哥,你这叫什么问题?别吓唬小妹。”

丁冲用手在我脖子上比划了一下,道:“我的刀就架在你的脖子上,你怎么办?”

我打了个寒颤:“那你为什么要杀我?我没惹你呀。”

丁冲扑哧一笑,随即又板起脸:“不为什么,我就是想杀你。”

我苦着脸道:“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杀我了。”

丁冲道:“不行。”

我道:“那、那我就大声叫,叫我哥哥来救我。”

丁冲道:“不等你哥哥来,我就已经杀了你了。”

我道:“那我也没办法啊,你会武功我不会,你又比我强壮,你想杀我我也阻止不了啊。”

丁冲道:“假如你也能反过来杀我呢?你会不会杀?”

我道:“反正你也不会真的杀我,是不是?”

丁冲凶巴巴地道:“不是。”

嘁,拿我当小孩吓唬啊。本姑娘只是心软,可不是胆小。

眼珠儿一转,我投进沈拓怀里,可怜兮兮地道:“沈大哥,你不会让他杀我的,是不是?”

沈拓一呆,拍拍我的头,柔声道:“不会的。”又对丁冲道:“别玩过了头,吓唬小姑娘干什么。”

丁冲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沈拓帮我挖了个坑,我用手帕裹着那只可怜的麻雀放下去,给它做了个小小的坟。在它坟前祈祷一番后,我抓着弹弓站了起来。

丁冲笑道:“这弹弓还玩吗?用不用我帮你丢了它?”

我道:“玩。这回我不打鸟了,我打人。”对准丁冲疾发三颗弹丸,丁冲大笑着避开。我真是佩服他,距离这么近他居然都能避开,看来功夫的确不弱。

…………要不就是我太弱了?

我得承认我是个伪善的家伙,因为我虽然会心疼死去的小麻雀,但是用弹弓打拈豆儿屁股的时候我可从不手软。

经过我多次测试,发现小书僮里反应最灵敏速度最快速的就是小萤火虫,往往我这边刚举起弹弓他就已经逃得比兔子还快了。有时候我藏起来偷袭,听到弹丸飞来的风声,十次里也有五次能避开。这孩子体能真好。

而反应最慢的就要属铺宣,我总觉得他是因为跟着我那个刻板的大哥而变笨的。

最无赖的是研墨,自从发现我的新游戏之后,他就准备了一个厚厚的皮垫,一看到我就用绳子绑在屁股上,也不管走起路来有多难看。不过,不打屁股,我还可以打你的背啊,笨蛋。

最暴力的就是拈豆儿,他一中弹就会火冒三丈地凶我,还做了个弹弓和我对打,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其实他也就是看准我不会去告状罢了,不然当下人的敢打主子,他是不想活了。既然我不投诉,也就没人理会拈豆儿的以下犯上。

所以,有时候在园子里,经过的人们可以看见我和拈豆儿相距数米,一人拿着一个弹弓,眯着眼睛瞄准,时不时的还要跳来跳去的躲闪,或是发出被击中的惨叫声。这时候那个路过的人最好绕路而行,免得殃及池鱼。

一天下来,我俩身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时候脑袋上都是包。

PK总是会令人燃起无穷的斗志,在与拈豆儿对战的刺激下,我的弹弓技巧突飞猛进,终于可以达到指哪儿打哪儿的程度了。

在这一片火热气氛中,让我久仰久仰的屠先生终于露面了。

出乎我的意料,屠先生才三十来岁的年纪,皮肤是健康的棕色,就像刚在某个海滩上晒过太阳回来,弄得他整个人都带着阳光的气味。什么?没闻过阳光的气味?把被子放到太阳底下去晒,晚上收回来的时候闻闻被子就知道了。

总之,屠先生是个年轻而且令人感觉温暖的人。

因为给陈言准备婚事的缘故,哥哥们的功课暂时也没有正常进行(我觉得多半还是他们想偷懒),只是白日里陈零有时候会拉着我去向屠先生请教些问题。

陈零脚伤好了之后,还是一如既往地黏人。

晚上我们去找陈忧玩,恰好看见他正坐在院子里洗脚,一边洗一边还沉醉地自言自语:“我的脚怎么就这么好看呢?怎么长的呢?真是双美足啊。太得天独厚了。”

我忍不住道:“就是,你的脚长得比脸好看多了。”想不到陈忧还有自恋的毛病。

陈忧脸上一红:“妹妹现在走路都没声音的。”招呼研墨拿布来擦脚,趿上鞋子站起来。

陈零笑道:“就不进屋了,外边凉快。”

布衣楼的院子里有个青石围起来的水池,里面只有清水,据说是方便陈忧热的时候下去游泳的。我坐到池边,脱去鞋袜,挽起裤腿,把脚伸进池水里,一股凉意顿时透了上来。我舒服地叹了口气,道:“我的脚怎么就这么好看呢?”

陈忧脸上更红,道:“妹妹取笑了。”和陈零也坐到我旁边来,把脚泡进水里。

研墨送上冰镇的果子露和西瓜,我们三个一人捧着半只西瓜,拿勺子舀着吃。

要是有救生圈就好了,我就可以套着下水去游一游了,而不用只是这么泡泡脚而已。当个旱鸭子有时候也是挺无奈的。

“洋葱头啊,”我这么叫陈忧,没什么意义,纯粹是叫着好玩,“你说有什么办法在三哥成亲之后还能留沈拓再住下来呢?”

陈忧道:“为什么要留他再住下来啊?自从他们来了之后,妹妹就只和他们玩,不和我玩了。”

陈零用脚打着水,也不说话。

“人家是客嘛,我当然要好好陪他们了。”

“那也不用天天都往来蝶馆跑啊,况且当初二哥是让你去陪温姑娘的,你为什么总待在沈拓身边啊。”

“反正他们三个总在一起嘛,那我陪了沈拓不就也陪了温暖了吗?别说这个,我是让你们帮我想想办法,再留沈、嗯,再留温暖多住些日子。”

“可是也没道理总把人家留下来,或许他们还有别的事呢。”

“那或许以后都没机会再见面了……”我叹气。

陈零突然道:“妹妹总是沈拓长沈拓短的,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陈忧大叫起来:“不会吧?”

之所以和陈忧商量,而不去找别的哥哥,就是因为他心思简单,要是换了陈鱼,一早要看破我的心思。可是,谁知道平时看来有些迟钝的陈零,这会儿怎么突然聪明起来啦?

我忙道:“只是喜欢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陈忧紧张地道:“难道妹妹想嫁给沈拓?”

我一愣:“不想啊,我为什么要嫁给他?”

陈忧也一愣:“你不是喜欢他吗?”

“是喜欢,可是我只想和他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并不是想要和他结婚哪。”拥有帅哥的爱情是我的梦想,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就要嫁给他永远留在这个异世界里呀。虽说来这边之后我接触到的帅哥数量质量都比我在现代的时候要高,可是这不能成为我留下来的理由。这段时间我是没什么作为,那是因为我还没想到回去的办法,可不是我已经放弃了。

陈忧和陈零的表情都很古怪,我纳闷:“难道喜欢一个人就非得和他结婚吗?有句名言说得好:不要为了一颗星星而放弃整片星空。没听过?还有一种说法是:不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座森林。也没听过?简单说,就是不想和他结婚。”

陈忧道:“不然你想怎样?”

我道:“做做红颜知己也不错啊,比朋友的感觉要多一些,比爱情的感觉要少一些。或者,轰轰烈烈地爱上一场,等到分开的时候也不会觉得遗憾。”

陈忧对陈零小声道:“妹妹是不是发烧了?”

我掏出弹弓,对准在廊下偷听的研墨发射了一颗,只听嗷的一声,研墨飞快地跑掉了。

收起弹弓,我自言自语道:“可惜我现在的身体太小了,身材也不好,脸也不漂亮,都没什么吸引力,怎么才能让沈拓喜欢上我呢?”

以前我就常和楚重山讨论我的感情问题,征求意见还在其次,主要是有个人肯听我絮叨心情也会舒畅。有时候经过这种讨论,再加上我的幻想和假设,会有种已经和喜欢的人谈过恋爱的错觉,蛮享受的。

楚重山是经常泼我冷水的,拜他所赐,我活了二十三岁才交了第一个男朋友。啊,那个人……曾经为他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莫名的心口就会疼痛起来,可是,我已经渐渐的把他忘记了吗?

沈拓当然比他帅,也比他脾气好,耍酷的话应该也不差到哪里去。有沈拓在身边,我干嘛还要想那个对我颐指气使的家伙啊?就算拿沈拓填空也好,虽然想法自私了些,可是恋爱的感觉把我从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拯救了出来,多么幸运啊!能遇到一个让我心动的人。

我威胁陈忧陈零:“你们都是男孩子,又是同一时代的人,肯定能知道沈拓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你们得帮我,要不然我就天天缠着你们,让你们没时间去交女朋友。就是没时间和小妞谈情说爱。”

陈忧目瞪口呆:“妹妹,你真是越来越……粗鲁了。”

陈零无所谓地用脚拍起大大的水花,道:“我又没想找什么红颜知己。反正我俩总是在一起的,你缠不缠我都一样。”

“007,你这个当哥哥的就不能为妹妹的幸福而努力吗?洋葱头,你是哥哥,要对妹妹负责。妹妹有了喜欢的人,做哥哥的就应该帮她争取到那个人,难道不是吗?”我义正辞严。

陈忧挠头道:“要不,跟二哥说,让他跟沈拓提亲?”

“白痴,你脑子里真的是长满了洋葱吗?我说过了我不想嫁给他。”

陈忧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是想和他偷情!”

我怒:“胡说!我只是想他喜欢上我,和他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这叫偷情吗?”

陈忧的下巴都快落到地上去了:“妹妹,女孩子可要洁身自好呀,那个牵什么亲什么的,可不太好。既然你不想嫁他,那就不要和他走得太近,不然以后被你的夫君知道了,会被轻视的。”

我真是看错人了,洋葱头怎么这么古板啊?还有谁能帮我呢?陈棋?嗯,他的想法总是与众不同,或许会明白我。不过,我可不想张扬得大家都知道我在追沈拓,要不多没面子啊。

“你们俩可真是老古董,无聊。”我赤着脚站起来,跑去玩墙边竖着的秋千。

陈忧和陈零在原处没动,一边吃西瓜一边拍水花,好像把我刚才的话都没放在心上似的。

我有点郁闷,把秋千荡得高高的。一起一落间天上的星星好像都在变化,这个时代空气没有污染,星空的能见度很高,那些美丽的星星都像一伸手就能摘下来似的。

咦?怎么忽然有乌云来遮住了星空?我腰间一紧,身子突然一轻,被那乌云卷出了墙外。身后传来陈忧陈零惊怒的大叫声,只是几个纵身起落,陈府的大宅便被远远抛在身后了。

我呆呆地看着抱着我“飞行”的那个黑衣人,脑子一时运转不过来,这是什么状况?

“对不起,我好像和你不太熟?”我试探着开口,随即被灌了一肚子冷风,咳咳,就算你轻功好,也不用跑得像飞一样吧。

12绑匪对肉票

黑衣人也不理我,我抬手挡着嘴,免得再吃进风去,问道:“请问,这是要去哪里?”

还不理我。

“那个……我是不是被绑架了?”

这次总算肯看我一眼了,蒙面的黑布后传来声音低沉的威吓:“闭嘴!再罗嗦就把你扔下去。”

我低头看了看,我们正飞掠过一个个屋顶,这个高度嘛……“那你把我扔下去吧。”摔是摔不死的,虽然会有极大的可能性摔骨折,那也比被绑架强吧?

黑衣人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手上一紧,道:“别以为我会上你的当。”

这明明是你自己提议要扔我下去的,怎么转眼就成了我设的圈套了?好吧好吧,看在你是绑匪的份上我也就不和你争辩了。

不一会儿黑衣人便带着我出了城,来到城外山崖上的一个山洞里,直到他把我放下来,我才想起来,这不是《碧血剑》里金蛇郎君夏雪宜掳走温仪的桥段吗?难道历史要重演?我有点激动。

要知道,金蛇郎君夏雪宜可是我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他爱憎分明、性格极端,为复仇会不择手段,但为了爱人也会释尽前嫌。他对温仪爱怜有加,即使后来温仪被利用毒害了他,他也没有埋怨过她,他对爱人的信任实在是很多人都比不过的。虽然对于何红药来说夏雪宜太过绝情,可是他能那样果断地告诉何红药以前只不过是利用她,从来没有对她动过半点真心,这份绝决也是很令人佩服的。因为他不是像有些男人那样三心两意优柔寡断,脚踏几条船还分不清自己爱谁——比如张无忌。在遭到何红药百般折磨之后,他仍不肯改口,哪怕是为了活命也不肯背弃自己的爱人,在言语上都不肯让她受一点点的委屈,更不肯吐露她的姓名地址,让何红药去报复。他对温仪的情可谓既深远而坚定。

而且他还有一把和他一样邪性的金蛇剑,我认为这等妖剑后来落在袁承志手里实在是天大的委屈,金蛇剑有灵当为之一哭。

夏雪宜这样一个邪气十足又情比金坚的大帅哥,虽然在《碧血剑》里没有正式出场过,而只在别人的回忆里演完了他的故事,可是他的光华足以让他成为《碧血剑》里真正的男主角。

在我看来,杨过不如他坚忍,胡斐不如他坦荡,令狐冲不如他率性,郭靖不如他智慧,张无忌不如他痴情,陈家洛不如他刚毅……能与他一较高下的,或许只有为了爱人在狱中一待就是八年的丁典。

啊,想远了,我连忙把发花痴的心思收回来,我现在可是在当人家的肉票,还是努力自救吧。

或许是我眼中兴奋的光芒太盛,黑衣人防备地退开了些,冷冷地看着我。

我讨好地笑,道:“这山里头晚风还真有些冷呵。”

黑衣人不说话。

我在洞中的一块大石头上坐下来,棱棱角角的有点硌屁股。“绑匪大哥,你想向我家里要多少赎金啊?不管多少钱,我想我家人都会付的。为了顺利的拿到赎金,你这个做绑匪的也应该有点职业道德,对我不应该打骂伤害,也不能让我饿肚子,这样我家人才会放心地拿出钱来啊。你可不能随便撕票,我死了你不仅拿不到钱,而且还会被追杀一辈子。如果安安全全的送我回去,那些赎金我们家也不会放在心上,你还可以在下半生过得舒舒服服。”

黑衣人看我的眼神十分古怪,突然道:“我不是为了钱。”

坏了,不是为钱,那就是寻仇了?难道还真要和夏雪宜的桥段一样?我可没有温仪的美貌,现在装哭不知道能不能感动他?

正打算下狠手在自己腿上掐一把,好顺利地哭出来,就听黑衣人闷闷地道:“我只要陈言退了和顾家的婚事。”

“…………”好像有乌鸦飞过我头顶。

“听说陈家最宝贝的就是你这个小女儿,为了你的性命着想,陈言一定会同意的。刚刚带你出来的时候,我已经留下了贴子。只要那边退了婚事,我立刻就放你回去。”黑衣人道。

这个白痴。

“你知道我三哥的婚期定在哪天?”

“下月初二。”

“还有几天就到日子了?”

“七天。”

“那从顾家所居的岳县到此要几日?”

“十天。”

“现在顾家的送亲队伍是不是已经在路上了?”

“是。”

我终于大骂出来:“你这个大白痴!时间这么紧,新娘子都坐着花轿上路了,你让我三哥怎么去退亲?花轿出了顾家的门,那顾纤尘就算是我陈家的人了,难道要派人去路上拦着送亲队伍,让他们再把新娘子给抬回去吗?就算是普通人家也做不出这等无理之事吧?你脑子被驴踢了!想出这个无耻的主意来。现在就算我三哥肯退亲,顾纤尘的面子往哪儿放?顾家的颜面何在?难道要顾纤尘一辈子受人耻笑吗?”

黑衣人的眼神绝望起来:“既然这不行,那我现在就去杀了陈言,那婚事总该算了吧?”

我冷笑:“没听说过有种人叫寡妇吗?三媒六聘已定,花轿已出顾家的门,就算现在我三哥死了,顾纤尘也还是我三哥的老婆。到时候捧着我三哥的牌位拜堂,她就是陈家的三少奶奶,一辈子为我三哥守寡。”

黑衣人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急躁地不住用拳头击打石壁。看见他一拳下去石壁上碎石纷落多出个坑来,说不害怕那是假的。可是再怕我现在也只能沉住气,一定要击溃他的心理防线。那么多警匪片可不能白看。

我把声音放得和缓些,道:“你很喜欢顾纤尘吧?所以才不想让她嫁给别人。”

黑衣人停了下来,看了看我,目光十分复杂,半晌才点了点头。

我道:“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但是喜欢一个人不是就会想让她幸福吗?”

黑衣人又点了点头,紧绷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

“无论是被退亲,还是当寡妇,对一个女孩家来说都是很悲惨的事情,你也不希望顾纤尘生活得痛苦吧?”

黑衣人怒道:“难道要我眼睁睁地看着纤尘和陈言拜堂成亲?纤尘是我的!”

“既然你这么喜欢她,为什么不早去向顾家提亲?”

黑衣人黯然道:“我只是江湖上的浪子,没有根的浮萍,无财势地位,顾家不肯把纤尘嫁给我。他们就是看上了陈家有钱有势,就不顾纤尘的心意,把她送入火坑。”

呀呀个呸的!这叫什么话,嫁到陈家就是跳火坑?那嫁给你就算是上天堂啦?

我清清嗓子:“你武功这么高,为什么不带纤尘私奔呢?你带着她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你们的地方,你耕田来她织布,你挑水来她浇园,寒窖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甘甜,你二人好比鸳鸯鸟,比翼双飞在人间。”不能再说了,《天仙配》的唱词我也只记得这些而已。

黑衣人随着我的话畅想了一下,眼神一亮,但随即又黯淡下去,低声道:“纤尘不肯跟我走。她说那样会让顾陈两家蒙羞。”

我道:“你怎么这么糊涂,你就不会像掳我这样把她掳走?到时候跟她生米煮成熟饭,还怕她会不答应?”这话有点教人犯罪的意味,可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先保全自己最重要,反正他要真是和顾纤尘私奔,有的是人会去追他们俩个。

黑衣人怒道:“我怎么可能对纤尘做出那种不敬之事?你这个小丫头,废话太多。”

我心想,嫌我废话多,那你怎么不点了我的哑穴?不会点穴也能拿东西塞上我的嘴吧?分明还是想听我说话的。这种人,心里有事说不出来,再没人疏导一下,没准就会走上歪路……瞧瞧,他现在已经走上歪路了,放着好好的江湖浪子不做,来干绑匪这么有前途的职业。这就是因为这个时代没有心理医生的缘故啊。

过了一会儿,黑衣人突然说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来:“我认定了纤尘是我的妻子,我们已有肌肤之亲……”

我默然,nod哥哥真可怜,媳妇还没娶进门,脑袋上就先戴上了绿帽子。

只听黑衣人继续道:“那天纤尘的小腿上被蛇咬伤,是我用口替她吸毒血出来的,我看过了她的小腿,我就要对她负责一辈子。”

晕死,这就叫肌肤之亲啊,你不要把我这个纯洁小孩的思想往邪处带嘛。

我把脚举得高高的,问他:“你现在也看过了我的脚,还抱过了我的腰,那是不是你就和我有了肌肤之亲,也要对我负责一辈子?”刚才站在秋千上的时候我就没把鞋穿上,现在还是光着脚的,裤腿都还没放下来哟。

黑衣人呆了一下,道:“你还是个小孩。”

我在瞬间决定,对他的战术由心理辅导,改为胡搅蛮缠。

“我十三了,不是小孩。再过两年就能嫁人了。”

黑衣人吓了一跳:“胡说,你这模样也就是八九岁。”

“啧啧,绑架之前对肉票都不多做些了解么?长得小又不是我的错,不过我会努力长高长胖,好配得上你的。”

黑衣人倒退一步,惊道:“配得上我?”

我笑眯眯地道:“对呀。既然我们已有肌肤之亲,我当然是非你不嫁了。”

黑衣人再退一步,颤声道:“不行,我是非纤尘不娶的。”

我笑道:“哦,不要紧,我可以委屈自己一下,去跟顾纤尘说明事实真相。想必她也会理解的,毕竟你看了我的脚又抱了我的腰——还抱了那么久呢,把人家紧紧搂在怀里……”

黑衣人大惊道:“你别胡说,我那是挟着你施展轻功。”

“反正结果是一样的。难道说你不肯对我负责,想对我始乱终弃?唉呀,要是这样你还有什么资格说要娶顾纤尘啊?武林中人不是最讲信用的吗?你都说因为看了顾纤尘的小腿就要娶她为妻,为什么你都抱了人家还不肯娶人家为妻啊?”我要让你后悔把我绑来。

“扑哧。”洞外有人忍俊不住地偷笑。

黑衣人大吃一惊,喝道:“何人?出来。”

借着月光,我看见丁冲笑嘻嘻地走出来,心中好生失望,为什么不是沈拓?

丁冲笑道:“对不起,我听小妹胡说八道得实在好玩,就笑出声来了。本来想多听一会儿的,可实在忍不住了。”

这个大变态,既然早就来了,为什么不先把我救出去,还让我在这边浪费口水?

黑衣人皱眉道:“你能追踪到这里,轻功真是不错。你叫她小妹,那你也是陈家的人?”

我笑眯眯地道:“三哥,救我。”

丁冲愕然,回头看了看却不见陈言的身影,再一回头黑衣人已经一掌劈了过来。黑衣人喝道:“陈言,你受死吧。”

丁冲叫道:“我不……”黑衣人掌风凛冽又哪容他说话,二人立时混战在一起。

他们俩个都以轻身功夫见长,但黑衣人的武功显然又高了丁冲一筹,丁冲处于下风。从最初的慌乱里镇定下来,丁冲脸上又露出笑意,大声道:“这么好的功夫,却干些鸡鸣狗盗的差事,真真是有辱师门。”

我大声道:“三哥,你手下留情哪,这人可是小妹的意中人,他要非我不娶的。”

黑衣人本来脑子就被我的胡搅蛮缠给弄得大了三倍,此时被我和丁冲你一言我一语的戏弄,出手都不由得乱了章法。

“小妹——”随着叫声,七个哥哥和温暖、沈拓也赶到了。

陈言、陈鱼、陈忧二话不说便向黑衣人杀将过去,陈野向我道:“小妹莫怕,大哥这就带你回家。”

唔,十比一,那个黑衣人只怕是插翅也难逃了,我总算放心了。

陈零手里居然还提着我的鞋子,过来先用手帕给我擦去脚上沾的灰土,然后帮我穿上鞋。陈平和沈拓掠阵,陈平道:“沈少侠可能从他的功夫上看出来他是何门何派的?”

沈拓道:“倒有些六形门的风范。”

那黑衣人眼见不敌,便想逃走,丁冲缠身而进,陈言陈鱼陈忧也不肯放松。黑衣人情急大叫:“以众敌寡,算什么好汉?”

陈鱼喝道:“对付不义之徒,何需在乎手段。你一个江湖豪客,竟然要潜入我们府上掳走一个不会武功的弱小女孩,又是什么好汉了?”

黑衣人语塞,叫道:“你们陈家的人就会嘴皮上的功夫,有种的和我单独比划。”

陈平脸色一沉,道:“丁少侠且退下,让我这个只会嘴皮上功夫的跟他比划比划。”

我连忙挤上前去看热闹,陈零怕黑衣人再抓我当人质,便强把我挡在身后,我只能探个脑袋出去张望。

丁冲四人闻言都退开,但仍旧站据四角防黑衣人趁机逃走。

陈平上前,一抱拳,道:“陈平来领教阁下的功夫。”

黑衣人更不说话,双拳一摆杀上前来,陈平从容不迫见招拆招。

温暖喜道:“我只道陈大哥剑上的功夫厉害,想不到拳脚上的功夫也不弱。”

沈拓道:“陈兄出手后发先至,又是以柔克刚的路数,我看那贼人必是不敌。”

我看了一会儿,心中有点失望,他们一拳打出去也没个爆炸效果什么的,不够炫啊。

在我打了第三个呵欠之后,胜负已分,黑衣人被打到在地,我连忙数秒,还没等我数完,陈言和陈鱼已经把他绑了起来。

陈鱼顺手抓掉了他的面巾,一张平凡的脸便露了出来。这下我就明白顾纤尘为什么不肯跟他私奔了,他哪有我家nod哥哥长得好看啊。

陈忧道:“怎么发落这家伙?”

陈棋淡淡地道:“挑了他手筋脚筋,刺穿琵琶骨,割掉舌头,剜去眼睛,塞进坛子里放到火上去烤。”黑衣人顿时脸色惨白。

丁冲大吃一惊,脱口而出道:“不必如此狠毒吧?”

陈野忙笑道:“老五爱讲笑话。先把他押回去再说。”

陈棋喃喃道:“再不然拿鱼网勒住他,肉会从鱼网里翻出来,每一格鱼网里的肉扎上十根钢针,脚心腋下也不错漏。”

丁冲打了个寒颤,那黑衣人怒道:“士可杀不可辱。”便欲咬舌自尽,陈鱼早伸手卸了他的下巴。看来他是不会什么自绝经脉的功夫,因此只能瞪着两眼恶狠狠地看着陈棋。

陈棋眼睛看天,仿佛在自言自语:“这些日子天气不错,就把他放在阳光下暴晒几日,不给他水喝,身上涂上蜜糖,让蚂蚁来咬他。脚上绑上沙袋,反锁住胳臂吊起来,绑住裤腿,塞几条蛇进去。”

他玩这游戏玩得可真起劲,连我听得都起鸡皮疙瘩了。

陈忧道:“五哥,你别说了,我晚上该做恶梦了。”

陈棋这才闭上嘴。

丁冲擦擦额头上的汗,悄悄问陈零:“你五哥不会真那么做吧?”

陈零道:“不会。”

丁冲松了口气。

陈零又道:“他的手段哪止这些啊。”

丁冲看向黑衣人的目光里顿时满是同情。

回去的时候陈言把我背在背上,他的背真厚实,就像一张床。我趴在上面,听着他跟人说话时,背后发出的嗡嗡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睡梦中好像听丁冲提到了我是如何跟黑衣人胡说八道的,哥哥们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像是怕吵醒我。还有人温柔地摸了摸我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