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始终高度重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形势任务要求,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效应对国家安全和发展面临的各种风险与挑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站在国家总体战略的高度,再次强调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为全面推进经济、国防和军队建设描绘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一、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促进了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和国际地位、国际影响力的显著提高。一是顶层设计得到加强,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颁发了国家首部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了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统筹的主要任务,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衔接统一起来,推动统筹建设进入了国家主导、按计划实施的新阶段。二是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国家层面建立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导小组等军地联合议事协调机制,地方政府与当地驻军强化军地协作关系,促进了统筹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三是政策法规日趋完善,全国人大先后颁发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等重要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相继出台行业领域行政法规,国家部委和军队总部制定下发一系列政策性意见和规范性文件,为开展统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四是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成效明显,国防科技工业实现由单一军品结构向军民品复合结构的战略性转变,军队保障社会化范围逐步拓展,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稳步推进,能源、通信、交通等方面动员基础工作不断优化,融合范围从经济社会传统领域向海洋、空天、信息等新兴领域不断延伸。但也要看到,国家层面统筹统管的组织领导机制还不够健全,引导性政策、激励性措施和综合性法律还不够完善,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所需保障还不够到位,重复建设、分散建设和自成体系、自我保障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战略需要还不相适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