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妙给了我一张入场券,是一部下个月上映的片子:“请你看电影,今晚的媒体看片会。”
“我又不是媒体的人。”
“帮帮忙不行吗?这个片子是我负责发的,我需要十篇影评,可我实在没时间写。”
“十篇!”我喊出来,“写不动。”
“别装蒜,上学的时候你没赶过影评作业?”
“那也是十部片子写十篇,没有一部片子写十篇的。”
“给你稿费。”
“不缺。”
“千字五百。”
“谢谢。”
“哎,市价是千字三百的,差价可是从我的奖金里补!”
“你千字二百去雇个学生嘛,还能省下一百呢。”
“他们没你写得好。”
“真的?”
“你以为我牺牲宝贵的午休时间来看你,是跟你逗闷子呢?”
我吃饱了,可乐也下肚,精神开始抖擞起来。我打量着妙妙因为劳累过度而积下的黑眼圈,似乎她不是在开玩笑。
当天晚上的看片会和路雯珊的生日聚会的时间是重合的,我没有去路雯珊家。因为刚好赶上晚高峰,我挤了七站地铁赶到在金宝街的电影院,吃着英总发的汉堡,听说隔壁路家的宴会排场十分奢华。路家的酒店上市了,庆功宴和生日宴一起做,城中名流都在,电影里的男女一号也在。
看完电影,上百个人挤在路边等出租车,我穿得太少,冷得受不了,一路小跑进地铁站。经过路雯珊家的酒店门口,一排超跑刚好亮起雪亮的前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盛装的路雯珊送客人出来,她见到我,喊我的名字,说宴会还没结束,快点儿进来喝一杯。我一面怕错过地铁的末班车,一面惦记着十篇稿子,摆摆手又跑了。
我熬夜写稿,到凌晨五点写完了五篇,打包发到妙妙的邮箱里,告诉她剩下的五篇二十四小时之内给她。甩着酸疼的胳膊站起来,看到东方的天蒙蒙地发了白,往常这个时候,我刚刚睡眼朦胧地从梦会所走出来。
妙妙迅速回了邮件,叮咚一声:“辛苦。天亮了,快去睡。”
我一头扎在枕头上,黑甜一觉,踏实无梦。
~3~
我当然不肯要妙妙的稿费,作为答谢,她请我喝下午茶。
说是请我喝茶,其实是帮她忙中偷闲。她当天在采访一个演员,演员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离开,这一个小时她是自由的,我们可以吃着点心聊聊天。
我看着妙妙整理着采访录音,心里不是没有羡慕的。这个演员是梦会所的常客,我们熟悉到见过对方大醉呕吐的样子。
可是也仅限于此。
我听着录音里她逻辑清晰、活泼乐观的声音,那是工作时的状态,她只会展现给妙妙,我和她再熟悉,也无缘听到。
后来我听到一阵尖叫,回头看,一行人簇拥着一个高个子的黑人从包厢里走出来,然后我也叫出声来:是马布里。
我和妙妙扒着咖啡厅的窗子,眼巴巴地看着马布里上了停在门口的一辆商务车。他身后的人们返回咖啡厅,打开电脑开始写稿,看样子是一群刚做完群访的记者。
“妙妙,我要老马的签名。”
“阿拉是电影圈儿的,不是体育圈儿的。”
“都是媒体圈啊!”我特不忿地看着那群记者,他们也在整理录音呢。
“隔行如隔山哪!”
那群记者回头看我们,然后一个人叫出了我的名字,我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是小周。
是了,他上次还把陈白露带到工体的媒体席上看足球,他是体育记者。
小周把马布里给他签了名的球衣送给我,又把同事那一份要来送给妙妙。妙妙要赶回公司,我们同他们告别,站在路边等出租车,然后小周追出来,站在我面前欲言又止。
妙妙嘻嘻地笑:“告诉你同事,甭心疼,我回头还他一个林志玲用过的杯子。”
小周窘得满脸通红:“不用不用。”
“有什么事儿你就说呀。”
“我想送陈白露一个新年礼物,可是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
我心里一动。两年前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那个人眼中的迷恋胜过小周十倍,可是他现在在哪儿呢?在法国的葡萄园里整修酒窖,漂洋过海,费尽周折,只为了离她越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