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昱怡。
第一次见她,我已经忘了在什么场合的碰面,就只是远远的模糊的一晃而过,记得她皮肤很白,窝在电动车后座活脱脱的小女生,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她的长相,像是……,像是一把沙子洒在沙漠里根本分不清,那时我和孙的关系也仅仅是同学,只是不期而遇的礼貌招呼。而第二次见她,我足以在她白净的脸蛋上印上一个火辣辣的巴掌印,可是我没有,因为恋爱中的女子是傻子,疯子,白痴,永远分不清善良和懦弱。我从来不觉得我自己懦弱或者善良,然而可能是我同情那个叫刘昱怡的姑娘,我怕她会想我一样难受的无法自拔,然后我的自作聪明终于还是反噬了我自己,以为自己多么的伟大,那不过是骄傲,败笔的骄傲。
他们走过懵懂的年少,有欢乐,分离,矛盾,不舍,甜蜜,却从未被任何一个第三者打败。刘昱怡会给在北京的孙打电话告诉他她很想他,然后两人一起抱着手机哭鼻子;孙会在刘昱怡生日带着一个毛绒的泰迪熊惊喜出现。当时我总是懊恼,为什么,为什么我没有遇到这样好的男人?为什么我面对的爱情就哪么恶心?后来,我轻松的打败了他们的四年之痒却换来的是什么?其实,是我自己,埋葬了纯真的幸福,纯真的校园恋情。
琴说,“林嬛,别动心。”
我总是傻呵呵的一笑,然后说,“放心,不会的。”我还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扬琴是看这段时间我和霸王孙关系走的太近而嫉妒吗?
孙嘉遇第一次三分调笑七分严肃的问我要不要在一起时,我旁若无人的轻瞟他一眼,
“差不多得了。”我没有思量过这样的问题,我是心跳加速,不过我不爱他,一点也不,有的只是朋友的友情。
“我说的真的!”孙反驳
我再次瞟他一眼,无语凝噎。
从那以后,他总是时不时发信息给我,一些可有可无的对话中夹杂着一些突兀的问题,
“林小姐,为什么不和我在一起呢?”
我受不起大起大落的爱情,太累了,轰轰烈烈的爱情结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这点不就在我和潘瑗的身上体现了吗?我害怕,我特怕,我怕掺和别人的绵长的感情路,受尽折磨,受尽苦难,受尽委屈,然后光荣的成为了别人感情路上的困难个考验,然后你们幸福的微笑的牵手离开,把我扔在原地,这***算什么事?我凭什么要充当你们爱情的忠实观众?我为什么非要去你们的电影里充当过客?我为什么不去被人的泡沫剧里当个体面的女主角?老子受够了!像潘瑗那样的感情,老子跌进去了一次难道还愿意跳第二次!去你妈的!我又不是傻子,让同一个石块摔我两次!我2啊我!
“当三儿当烦了!”
我的回答简单明了,
“哦。”他说
我就是这么嫉恶如仇,我恨死了潘瑗身边的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