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犯罪

完美的犯罪

在考特尼侦探的展示柜里,展示着他不同时期的战利品和它们所对应的标签。一只右脚满是泥土的鞋子,标签是“罗德尔,1901年”;一座闹钟,标签是“1905年”;一把斧子,标签是“查理斯,1910年”。越过一个空白标签,还可以看到一个瓷偶,时间是“1906年”。另外一把精致小巧的女士手枪,是他刚刚斩获的,标签是“哈林顿,1912年”。

欣赏完自己的战利品后,他满意地将柜门关上,走到桌子旁给自己斟上一杯酒。酒味刚刚在嘴里漾开,门铃就响了。他看了眼时钟,已经是晚上11点过5分了,这么晚了,会是谁呢?

考特尼放下酒杯,亲自去开门。刚打开门,他就听一位男士说:“晚上好,考特尼先生。我知道现在已经很晚了,并且我也没有预约过。但是我刚从国外回来,船误点了。我读了报纸。”

“我们以前见过吗?”考特尼并没有让对方进门,而是很谨慎地问道。

“我是约翰·格雷戈瑞。”

“哦,是您啊,快请进。”

只见一位穿着黑色风衣、戴着黑色礼帽的男人走了进来。由于考特尼的仆人都下班了,所以他亲自帮约翰挂好了风衣,并邀请他到屋子里面坐。约翰将帽子随意丢在门口的椅子上,然后拿着报纸走进了屋子。

考特尼一边引路,一边说:“我刚才正坐在这儿回忆我曾经处理过的案例,当然还喝了点儿白兰地,您要来点儿吗?”

“好的,谢谢。”

考特尼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这一点绝不能否认,他可以记住在他的生命中所经历的每一件事,就像这次,当他知道眼前的人是约翰·格雷戈瑞的时候,便开始炫耀自己的才能。“我至少在法院里见过您四次,每次您都在为不同的案子做辩护。”他一边倒酒,一边说,“让我想想啊,在纽约州,您的客户是理查兹,之后您的被代理人是布雷弗曼,再之后我如果没记错的话是弗拉纳根,最后是科林斯。”

约翰接过酒杯,严肃地说:“不,先是科林斯,之后才是弗拉纳根。弗拉纳根是我出国前接的最后一起案子。”

考特尼做了一个无所谓的动作,然后说:“这么说,他行刑的时候,您不在现场?”

“是的,”约翰回忆道,“他们四个行刑的时候,我都尽量不待在国内。”

考特尼安慰道:“朋友,这是基于基本的法律程序,当然还有上帝对恶者的制裁。”他说着,将一杯酒一饮而尽,再次走到他的展示柜前,“拿您的最后一个被代理人弗拉纳根来说,就是一个典型的控诉案例。”

他从柜子里取出一只音乐盒,问道:“格雷戈瑞,您喜欢德国作曲家勃拉姆斯的曲子吗?”他打开音乐盒,里面飘荡出轻巧灵动的《摇篮曲》的音符。

约翰说:“还好吧,只是我不喜欢他的《安魂曲》。作为侦探,您倒是很喜欢收集成功案件的纪念品。”

“我只认识三名侦探,一名在伦敦,一名在巴黎,另外一名——”还没等考特尼说完,约翰便说:“还有一位不知道我能否称他为这一行的泰斗,就在这间屋子里。”

考特尼自信满满地说:“哦,我想我没有必要谦虚,对吗?一些人会用他们在坦噶尼喀打到的狮子头或者在刚果晒太阳的可怜的犀牛的角装饰墙壁。格雷戈瑞先生,那些就是我的战利品,它们代表了无数段完美的回忆。相信我,这些不是用来炫耀和纪念我的才华,只是对愚蠢犯罪的昭示。”考特尼每当看到展示柜的时候,眼睛里都满是自豪,但凡有点儿洞察力的人都看得出他对自己卓越成绩的欣赏和赞美。倘若此时有人敢在这些功绩上涂抹一点儿灰尘,他都会因此暴跳如雷。

就在考特尼将音乐盒放回去的时候,格雷戈瑞看到了一个空白标签,对应的位置也是空着的,他便问那个空出来的地方是放什么的。

“完美的犯罪。”考特尼回答,“这个位置已经空置了十五年,我希望能抓到一个凶手,他的计划应该是天衣无缝的。正如您现在看到的,这个位置还空着。”

格雷戈瑞认为这是自相矛盾的。倘若真的天衣无缝,他怎么能查出凶手是谁呢?又能放置什么样的纪念品呢?对此考特尼给出的答案是:“其实我对完美犯罪的要求也没有那么高,只是我太长时间都没碰到过优秀的对手了。侦破任何一起凶杀案,我都没有用出自己十足的功力。”

“凶杀案?”

“我想必须是这样。”考特尼举起酒杯,问道,“您还要再来些白兰地吗?”

“好啊,谢了。”格雷戈瑞始终坐在沙发上,问道,“为什么完美的犯罪就一定是谋杀案呢?”

“这不是很容易想到答案吗?”他给格雷戈瑞和自己都斟上酒,说,“我们人类最珍贵的就是生命,我们会尽全力保护它。所以,为了躲避一切侦查所创造出来的杀人方法才是最完美的犯罪。”

格雷戈瑞笑着说:“您谈起杀人的话题时,好像很轻松。”

“外科医生谈论病情时不也是如此吗?这是我的真实想法。如果是最纯粹的谋杀,必须没有犯罪的怒火,因为冲动必定会让事情漏洞百出。完美的犯罪是一种艺术,就如同我工作室里制作的陶瓷一样,只是为了艺术,与盈利无关。在我看来,能够称为纯粹谋杀的只有一种,就是消灭一切证据,不留一点儿痕迹。在这起案件里,需要做的就是让目标消失,就比如您刚进来时我提到的那起案件。”

“您是指哪起案件?”

“哈林顿案件。”考特尼分析案件时一丝不苟,似乎每当他看到凶手留下的作案瑕疵时都会很遗憾,“他真的应该把韦斯特的尸体处理掉。如果犯罪事实不存在了,那么警方也就无从下手。不过,即便他把尸体处理掉,我还是会抓到他,因为他实在太不小心了。”

格雷戈瑞听到这里,将一旁他带进来的报纸拿了过来,这也是他此行的原因。报纸上赫然写着硕大的标题:“华尔街谋杀案,富翁死在椅子上。”他说:“我今天就是来和您谈哈林顿案件的。”

“可您不是他的代理人啊。”

“的确,那是因为我当时不在国内,否则我一定会接手这起案子。我很了解他——韦斯特,我更了解韦斯特夫人。”

“她一定很动人,对吗?”

“是的。”

“而且她和韦斯特分居了,她自己长期居住在欧洲。”

格雷戈瑞说:“当然,这些我都知道。我现在只想听听您是怎么查出凶手是哈林顿的。”

说到破案过程,考特尼就像注射了兴奋剂一样,他放下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打算好好地炫耀一下自己的聪明才智。他说:“这件事非常简单。我选了这把小巧精致的左轮手枪来纪念这起案子。当然了,我本可以选择有内部气泡的轮胎,只是要想把它放在这里,的确有些麻烦。”说着,考特尼将展示柜里的小手枪拿了出来,在手里把玩着,继续说道,“或者我也可以选择陈列粗呢衣服上的线头儿。好了,我们说回案子。您认识欧内斯特·韦斯特先生,他是华尔街的百万富翁。在史密斯镇附近的岛上,有一栋房子是他的。他经常到那边去打野鸭,尤其遇到狩猎季节,他每周末都会去。”

“在韦斯特的那栋房子里,他只留了一个用人——一位年老的女管家,这位女管家对他忠心耿耿。只是在案发前一晚,韦斯特给她放了一天假,允许她去牙买加看她的女儿。可当她一早回来打算为他准备早饭的时候,却发现韦斯特被子弹穿透心脏,死了。他就那样躺在椅子上,表情很安详,似乎死前没有任何痛苦的挣扎。后来,我被叫来侦破这起谋杀案。因为韦斯特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所以警察局要求立刻采取行动。我在案发现场收集证据时发现了一样很有用的东西。另外,我也在猎枪室发现了一些小线头儿,很明显它们来自一件粗呢衣服。但是这些线头儿与韦斯特身上的衣服不一致。后来,我到了屋子外面,室外的线索显然更多。因为案发的前一晚地面很潮湿,所以那里留下了两组非常清晰的脚印。通过脚印可以判断出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当然,除了警察留下的。”

“一个女人的?”格雷戈瑞重复道。

“是

的,是那个女管家的。”考特尼很自信地说。

“哦,我明白了。”

“那些脚印的确很难辨别,因为男人在房外来回踱步,已经踩过女子的脚印了。”

“这一点不是很奇怪吗?”

“哦,不,你想,他一定在犹豫是该逃跑还是等一下。屋子外面的小路尽头已经有一辆车在等着了。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来回踱步,在想是否漏掉了什么,或者放松精神。”考特尼手舞足蹈地形容着当时凶手的心情和状态,神色异常兴奋。

“你是说,还有一辆车等着他?”

“是的,是一辆大旅游车,因为车子的轮胎印基本是平的。你要知道,这种车子的车辙有一个很大的独一无二的特点。因为,在这种车其中一个轮胎的胎面上有一个很大很硬的凸起,所以驾驶这种车的时候,每次都会在泥土上留下特殊的痕迹。”

格雷戈瑞点点头,然后不紧不慢地问道:“您还没说您是怎么想到凶手是哈林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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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所有的证据之后,我发现它们都指向一个犯罪嫌疑人。每当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我都将自己的思维打开,而不是局限于凶案本身。我感觉侦破这起凶杀案的关键就在华尔街。经过再三思量,我发现在韦斯特被杀前三个星期有一支股票涨了五十七点,而在他被杀后,这支股票跌了六十三点。所以,我根据这条线索发现了一个名叫哈林顿的男人。因为在韦斯特被杀的当天,哈林顿抛售了那只股票,总共十三万两千股。他一路卖空,而韦斯特全盘收购了他所卖的。所以,他干脆杀了韦斯特。这起案子,同样与金钱有关。剩下的,就是正常的办案模式了。警察在哈林顿乡下别墅的车库的阁楼里找到了三个完好无损的轮胎,还有一个轮胎,就是有大而硬的突起的。证据里的线头儿和哈林顿先生的西装料子一致。另外,在他的嵌入式保险柜里,我们发现了这个。”考特尼说着,将小手枪摊在手心里,递给格雷戈瑞看,“韦斯特就是死于这把枪里的一发子弹。当然,哈林顿马上就认罪了。而媒体——”说到这里,考特尼不免有些得意,只是嘴上还谦虚些,“只是媒体恐怕把我吹捧得太过了。”

破案经过都讲述完了,格雷戈瑞微微扬起嘴角,点点头说:“考特尼先生,我还没碰过那把手枪,对吧?”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从开始到现在,除了枪管,我还什么都没看到。我是指我没看过这把手枪的枪把儿,对吧?”

考特尼点点头,想把枪递给格雷戈瑞看。格雷戈瑞连忙摇头,说:“不,不用给我看,您先拿着。”他将脸背过去,说,“告诉我,枪把儿的右边是不是有一个很小的缺口,而左边有一道长长的裂缝?”

考特尼按照格雷戈瑞说的,仔细查看了枪把儿,的确是这样。他疑惑地问:“您是怎么知道的?”

格雷戈瑞给出的答案出乎考特尼的意料,他依旧微笑且淡定地说:“哈林顿并没有杀韦斯特,您抓错人了。他不应该坐上电椅。哈林顿是无辜的。”

可以想象考特尼这个向来高傲自信的人听到有人说他错了,会有怎样的反应。当然先是十分错愕,表情凝滞,很难看,然后,他压抑住内心的怒火,强硬地问:“你凭什么……凭什么这么说?”

格雷戈瑞依旧淡定地说:“我不仅能这么说,还能证明给您看,考特尼先生。”

考特尼吃惊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缓步走到格雷戈瑞的面前,说:“你现在是否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知道。”格雷戈瑞伸出手,考特尼则顺从地将手里的枪交到他的手上,还担心地补充了一句:“小心点儿,子弹已经上膛了。”

现在轮到格雷戈瑞开始讲述他所知道的一切了。他把玩着那把熟悉的枪,说:“我们四个人在瑞士的达沃斯练标靶射击的时候,爱丽丝的枪掉到了岩石上。”

“爱丽丝·韦斯特?”考特尼是一个聪明人,这一点没人可以否认。他猜出来爱丽丝就是韦斯特先生的夫人。

“是的,这个小缺口就是这么来的。”

“等等,您说你们四个人,是怎么回事?”

“爱丽丝、韦斯特、哈林顿还有我,我们四个人住在瑞士的同一家酒店里。”格雷戈瑞拿起枪,站起身开始在客厅踱步。而考特尼则紧紧地跟着他。格雷戈瑞继续说:“这是爱丽丝的枪。”

“那就是她把枪给了哈林顿。”考特尼笃定地说。

格雷戈瑞倚着一旁的展示柜,沉着地回答:“按她爱他的程度来说,我觉得不可能。这把枪可能是他从她身上夺过去的,只是太晚了。”

考特尼双手插在衣服的口袋里,有些不耐烦地说:“您在打哑谜,您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说得简单一点儿,那就是这把手枪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考特尼挥着右手,转过身来说:“听着,格雷戈瑞,你们应该清楚我对证据的处理是多么严谨,要确保万无一失。您不能大半夜跑到我家里来质疑我的一切。”

格雷戈瑞将小手枪重新放到考特尼的展示柜里,然后转过身来,按照他的节奏娓娓道来:“四年前在瑞士,哈林顿爱上了爱丽丝·韦斯特。当然,她也爱他。然而韦斯特是一个很强势的人,他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于是他拒绝和爱丽丝离婚。没错,她当然可以离开他,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可以嫁给哈林顿。从一开始,我就见证了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我只想告诉您,韦斯特蛮横无理,甚至很卑劣。”

“遇到这种事情,不这样才不正常吧?”考特尼说。

格雷戈瑞摇摇头,说:“可他早就不爱爱丽丝了,他只是不想让别人得到她,至少在法律上如此。”考特尼吃惊地看着格雷戈瑞。格雷戈瑞点点头,继续说道:“之后她开始借酒浇愁,甚至变成酗酒。我担心她会因此变成一个终日消沉的酒鬼。就在上次旅行中,我在蒙特卡洛的饭店看到了她。于是我们谈论起谁是杀害韦斯特的凶手,当然,那时您还没有逮捕哈林顿。我问她是否会在近期和哈林顿结婚。可让我伤心的是,她很萎靡,好像被什么恐怖的事情摄去了灵魂。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缓缓地从她的手提包里拿出了一样东西给我。那是一封信,她的丈夫在死前寄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信中言辞激烈残忍,在结尾处还说他不会放过她,直到她孤独终老,他还会亲自走到她的墓前讥讽她。当然,信上还有很多这样的措辞,连我都无法忍受。我将信团成一团,握紧双手。她哭着对我说:‘对这样的人,你会怎么办?’我气愤地说:‘杀了他,只能杀了他。’接着,她尖叫着重复了我的话:‘杀了他,杀了他。’直到后来我用力地安抚她,才让她冷静了下来。我尽可能镇静地告诉她,已经有人这么做了。她听到这话时,突然安静下来看着我。至今我都不会忘记她当时的眼神,或者说神态。她神色大变,说:‘真可笑,你喜欢的话,可以射中任何瓶子,没有人会说不。但是如果你杀了一个人渣,别人就会让你去偿命。我不想为他偿命,根本不想。’”

“考特尼先生,您在听吗?哈林顿没有理由去借爱丽丝的枪来杀韦斯特,我说得对吗?”

“借吗?不用借,他可以直接拿,是您自己说的,他就是拿了。”考特尼依旧为自己的推理辩解。

“可是为什么呢?他自己有军械库,不是吗?”

考特尼低下头,说:“是的,我们确实找到了几把现役左轮手枪和一种重型武器。”

格雷戈瑞说:“是的,所以他不可能用一个‘玩具’去杀韦斯特,至少在一千年内不会。”

考特尼说:“但是,他是否会用一把口径25毫米的枪去杀人,只是您的假设,并不能作为证据。只要他想,他也可能会用尖棒或者飞镖之类的。而且任何人都——”

“即便这样,他也绝对不会去杀人。”格雷戈瑞笃定地说,“他的头脑异常冷静。”

考特尼为了证明自己的推理是正确的,不惜拿出以往的案例来说服格雷戈瑞,或者说服自己,他说:“三年前,我追踪了一位年轻有为的会计师,把他带回来接受陪审团的审判。那时他的辩护律师也说了同样的话:‘他是一个处事冷静的人,怎么会杀死自己的妻子?他绝对不是

那种人。他的人生就连小错都没犯过。就是在学校,他都是学生会主席,是领导。沉着、冷静就是他的代名词。’你想象得出律师当时是如何为他辩护的吧?”

“是的,我明白。”格雷戈瑞转过身,背对着考特尼说,“检察官向来与善解人意和善心无关。但是,考特尼先生,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在爱丽丝·韦斯特的丈夫去世那天,她在欧洲吗?”

考特尼直挺挺地站在原地,说:“您以为我们会忽略这个细节吗?她当然在。”

“那恐怕就是你们的调查太敷衍了。”格雷戈瑞面向着他,说,“爱丽丝·韦斯特的丈夫被杀的那个月,她在加拿大蒙特利尔。而蒙特利尔距离长岛并不远。”

“不可能。”考特尼依旧保持着自信的微笑说。

“是她亲口说的。她在蒙特利尔的里兹大饭店登记入住。”

考特尼向前走了两步,说:“可是法国警方证明她当时在欧洲。我们有电报为证。”

“哦,她的确在欧洲,只是在谋杀之前和之后。你们查她的出入境记录和出入境日期了吗?”格雷戈瑞背靠着壁炉,双手轻轻地搭在壁炉上问道。

“我们假设——况且法国政府的电报已经确认过——哦,好吧,我们从来都没想过。”

“在我告诉您之前,请让我说点儿对您的看法,考特尼先生。”

“我吗?”考特尼的表情有些尴尬。

“是的。”格雷戈瑞将一只手从壁炉上拿下来,揣进上衣口袋,“也许我无法了解您这种人。我一直想了解,但是始终没有办法。考特尼先生,在您丰富学识的外表下隐藏着一张面具,而真正的查尔斯·考特尼就在那里。真正的您对所有的事情都无动于衷、冷血无情。”

“真荒谬。”考特尼否认道。

“您喜欢一个人独居,喜欢安静的生活,对吗?您渴望与世隔绝,就像生活在远古时期的土著那样,可以住在一个被世界遗忘的地方。”

“您讲完了吗?”

“哦,还没有。”格雷戈瑞的表情变得很严肃,坚定地看着他,说道,“我要告诉您韦斯特被杀那晚他的狩猎屋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那天晚上,爱丽丝·韦斯特和哈林顿一起去看韦斯特。他们两个试图说服他,让他回心转意。他们的这种行为反而成了韦斯特的笑料,他嘲笑他们的幼稚和愚蠢。不过,爱丽丝是有备而来的,她愤怒地举起枪,对准韦斯特的心脏,一枪毙命。可想而知,那时哈林顿有多么惊讶。他走上前去确认韦斯特已经死了,然后夺过爱丽丝手中的枪,揣到自己的外衣口袋里。如果他能让韦斯特起死回生,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他都会去做,可惜他没有这个能力。所以接下来,他只能帮助爱丽丝,他也真的那么做了。他先将爱丽丝送到车子里坐好,之后的确如你所说,他在屋子外面的土地上来回踱步,这并不是因为他的踌躇,而是为了掩盖爱丽丝的脚印。这正是您能清晰地看到他的脚印和次日女仆回来时留下的脚印的原因。然后他才开车带着爱丽丝离开。他们一回到纽约,他就丢下她,想要独自承担后果,弄成是他一个人做的。如果一个男人真心爱一个女人,他就会这样做,而他爱着爱丽丝·韦斯特。我敢确定,她也爱他,以她的方式,但是显然她更爱自己。哈林顿这个痴情种,一个可怜的人,他想拯救保护的女人不值得他这么做,但是他自己认为值得。”

“您没有证据。”考特尼在听过这个可信的故事后,依旧坚持着自己的看法。

“证据?”格雷戈瑞走向他,“她去加拿大的海关记录,她在蒙特利尔酒店的登记记录,杀人的凶器是她的,并且她的枪法很好。我亲眼见过她射碎许多瓶子。至于动机,韦斯特寄信给她,使她产生了恨意。我之所以要把这件事告诉您,考特尼先生,是想让您在长夜漫漫的时候可以自我反省一下。我们这些凡人所领略过的失败的滋味,您也应该尝尝。失败其实并不苦涩,对吧?或者它根本没有任何味道,只会变成一种压力,令人窒息的感觉会凌驾于其他任何感觉之上。您可以真实地感觉一番。”

考特尼走近格雷戈瑞,问道:“您认为我错了,是吗?”

“我知道您错了。”

“这不可能。”

格雷戈瑞仰着头坚定地说:“哈林顿已经死了。”

“我没犯错,我的名誉不允许我犯错。”考特尼坚定地说。

“那么,这次您的名声该改改了。”格雷戈瑞也变得很激动。

“没有人会知道的,您明白吗?”

“听着,我并不想声张,但是如果您敢怀疑我的当事人,那就另当别论了。就让这起案件过去吧,我不会说出去的,会保住您的名声,您放心!”格雷戈瑞虽然说得义愤填膺,但他说的是真的,这也是他此行的目的。

“只要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明白吗?”考特尼说。

“我想,我们都明白了!”

外面传来一阵马蹄声,这让考特尼恢复了冷静。他低下刚才一直高傲的头,转向一边,默默地说:“这真是当头棒喝。但是请您在离开前再和我喝一杯睡前酒吧——等一下,我马上就把酒倒好。”说着,他转身去拿酒。

格雷戈瑞点点头,满意的微笑挂在嘴角,为了不让考特尼察觉,他轻轻地转过身去要离开。可是这善良的转身和忠告并没有赢得考特尼的尊敬和赞许,反而使他丢掉了性命。他说得对,真正的考特尼是一个冷血的人,他不会允许任何人质疑他,更不可能允许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有把柄和污点掌握在别人手里。于是在格雷戈瑞转身的时候,他猛地扑上去一把勒住了格雷戈瑞的脖子。格雷戈瑞就这样用生命劝慰了一个迷途但不知返的羔羊——哦,应该说是一只狼。

两年后,考特尼依旧是有名的侦探。在同样的屋子里,在同样的展示柜前面,他在配合记者拍照。频繁的闪光过后,记者问道:“考特尼先生,您离开快两年了。您打算退休不再查案子的传言是否属实?”

“我不会退休的,先生。我只是需要一个长假而已。”

另一名记者问道:“那么在您去度假的沿途风景中,哪里给您留下了最深的印象?”

“我知道您想让我说是泰姬陵,但我还是想说,柬埔寨的吴哥窟令我印象最深。”考特尼的回答依旧那么风趣幽默。

“考特尼先生,还有一则传言,就是关于您离开纽约这么长时间的原因。传言说您去寻找犯罪大师了,找一个能够胜过您的人。”

“哦,那我就不谦虚了,先生们,这个人还没出生呢。”他笑着说,“好了,让我带你们去参观一下我做陶瓷的地方。”

其中一名记者带着相机走进陶瓷制作室,说:“先生,如果可以,我想在里面拍几张照片。我想,这就是您发泄剩余精力的场所。我不得不承认,它很适合您。”

考特尼站在门口笑着说:“制作好陶瓷的关键就在于烧制,您一定要有一个非常高温的炉子。而我相信我家的这个是最好的。”

当考特尼先生和记者们谈论陶瓷时,一名记者在观赏他的展示柜。他疑惑地看着一样东西,问道:“考特尼先生,这也是某起案件的纪念品吗?为什么上面没有标签啊?”

考特尼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说:“哦,不,不是的。事实上,”他用手比画着这只白色的花瓶,轻轻地碰了它一下,并且将无字的标签扶正,眼神里充满了回忆,他说,“这只花瓶只是一个实验品。实际上,我用了特殊的黏土材料。”

是的,那是用约翰·格雷戈瑞的骨头做的纪念品——纪念完美犯罪的纪念品。这符合他对完美犯罪所下的定义。完美的犯罪就是一种艺术,如同陶瓷一样。另外,能够称为完美犯罪的只有一种,就是消灭一切证据,不留一点儿痕迹。

如果故事到这里就结束,可能有很多人都会愤愤不平,或者感到遗憾。是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实际上,考特尼并没能收藏他的最后一件战利品——那件所谓的完美犯罪的战利品。他被捕了。原因是女仆在打扫时不小心打破了那只昂贵的花瓶,花瓶摔得粉碎之后,从中检验出了骨质成分,由此查出了约翰·格雷戈瑞之死。完美的犯罪就此败露,事实证明,没有人是神,没有人会不犯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