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昂
我的身体不是我自己的,是公众的,倘使为公众利益而要我身体死的时候——但是精神终不会死——我当不辞的,向前走。牺牲了我个人,得到群众的利益,我的做的。
作者简介
沈志昂(1906—1928),又名益丰,上海奉贤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广州起义,后在海陆丰坚持武装斗争。1928年在广东海陆丰县碣石溪英勇牺牲,时年仅22岁。
书信内容(节选)
我亲爱的玩缪姊姊:
虽然人是情感的动物,也是理智的动物。我近来觉得凡是 [事] 不能先讲情感而后讲理智的。先讲情感而 [后] 讲理智者,其所得的理智必不准确的,而其情感必不神圣的,亦不愉快的。先讲理智而后讲情感,这样结果是起于真正的理智,而得的真正的情感,双方确是真是神圣的。所以我近来的主张,是先讲理智而后讲情感的,苟其理智讲不通,那么无情感的可讲,情愿把情感牺牲,不情愿把真正的理智牺牲而得的是假的情感——心面不和的情感——因此而论到中国的状况,现在的中国,是受国际帝国主义者蹂躏 [到] 了如此地步,军阀之压迫人民,学阀之压迫学生,资本家压迫无产阶级,旧礼教的压迫男女青年,旧家庭陷害子女,种种的目不忍睹的惨状,使我时时心惊肉跳,因之在黑暗之中求光明的地方,不得不起来革命,革帝国主义之命,革军阀的命,革学阀的命,革资产阶级的命,革家庭的命,革一切的命,求国家之光明,求社会之光明,求无产阶级之光明,求男女青年之光明,这种应该革命,是我的理智了。因之合我的理智的——就是赞成革命者——我就和他发生情感,不合我理智者,就是从前有情感的,也因之而消灭。这是我已锻炼至极坚的意志。
当然,革命是要牺牲的,倘使要个人做官发财而革命,那不是真真地革命,乃是反革命。这类人就是国民党右派,国家主义派,我绝对反对的。我们应该以群众利益为自己利益,以群众生命为自己生命,为主义而生,为主义而死,一个铁石的青年人革命家。我前尝对你说:“我是为社会上谋幸福的一个人。”我的身体不是我自己的,是公众的,倘使为公众利益而要我身体死的时候——但是精神终不会死——我当不辞的,向前走。牺牲了我个人,得到群众的利益,我的做的。
点评
这是沈志昂于1926年写给妻子玩缪(即汤谨)的信。这封信不同于一般的家书和情书,它是一位革命志士向尚不谙革命道理的妻子做宣传鼓动工作,进行热情澎湃的演讲。信中把议论说理、写景抒情全部熔于一炉,读后使人受到感染,热血沸腾,催人奋发。
文章说理的主题是理智与情感何者为先的问题。他认为人类既是情感的动物,也是理智的动物,但理智应统率情感。他的理智观是以是否革命为分界线,一切赞成革命的,就是他的兄弟朋友,就能产生情感;反之,则从前有情感的,也因之而消灭。可见他的理智情感观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