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 13 章

我想,不来香港才开心。

午饭的确称得上享受,是间生意很旺的酒楼,位于星光大道附近,偏偏头即能看到香港的招牌画面,这画面出现在每个介绍东方之珠的镜头里。满满的宾客占据了每张桌子,我们的桌面上竖个预订的牌子,看来是早做的打算。香港的圣诞气氛很浓,从酒店走过来这段路,圣诞音乐从每间店铺传出衔接成一个连贯的曲调。在酒楼门口,扮作圣诞老人的侍者给了我一个小礼袋,坐下后,我翻看里面,是几个巧克力金球和一对小铃铛,象哄小孩子的道具。丛阿姨也送过这类东西,是给我和表妹一同买的,去姑姑家过寒假时她会拿出来给我。姑姑总是装作轻描淡写的说一句:人家那重视这节,送你们俩的。我常是不做声接过来,姑姑不知道,她越这样解释,我越觉得讨厌,送一座金山银山也不如让我知道真相的好。

祸害很熟练的点了菜,没征询意见,他喜欢做主就让他做吧,反正谁掏钱谁是老大。

落地的大玻璃窗视野良好,大都市的冰冷和现代展现在眼前,前后来香港几次,我从没做过任何游览,只是在开会时,参加了他们安排的观光路线。这个城市因为她,对我有了特殊的含义。也因为她,让我又向往又讨厌。

很多人在就餐,可周围的声音很安静,每个人都低低的讲话,近乎耳语,祸害讲电话的声音很清晰地钻进耳朵。从点菜之后,他的电话一直在讲,电话那端是个女性,之所以这么确定是因为对方在跟他商量买哪件裙子,他建议选黑色款,语气间是调笑的口吻,再往下是讨论V领还是吊带的样式,语言也愈加轻佻,他知道我能听懂粤语也毫不避讳,但似乎在观察我的反应,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脸上。我想,他一定不自觉自己的样子多么寡鲜廉耻。

不能再听,往下出现的语言恐怕近乎挑逗了。我起身去洗手间,磨蹭一会后回来,他已经结束了通话,惬意的喝着茶。

我坐下,保持低眉敛目的状态,菜很快上来了,我示意服务生要白饭。

“不要,”他挥手打发走服务生,盛了一碗汤送到我面前,“先喝这个汤,有滋阴润肺的作用,对你的喉咙比较好。”

淡黄色的汤入口温和,带些甜丝丝的味道。广东人喜欢煲汤,姑姑也学了这门手艺,我喜欢喝她煲的猪骨汤,还有糖水。凭心而论,姑姑对我很好,象对表妹一样好,可因为那件事我与她的关系也变得很微妙,亲近又疏远。

“你吃饭的时候很严肃,”祸害笑眯眯的望着我,“吃饭是享受的过程,为什么不面带微笑呢?”

我看他一眼,想说对谁微笑也轮不到你。

祸害对我的不搭茬很习惯了也不见太大的反应,接着自顾自的说:“你对着男朋友也这么严肃?他高兴吗?男人都喜欢女朋友乖一些、温柔一些,愿意女朋友对自己甜甜的笑。你这副表情会把他吓跑的。”

如果不用行动制止这种无休止的废话,估计他要一直说下去,我放下汤勺,“你错了,我什么样子他都喜欢。”

论起谎话没有人象我这样在行,不用打腹稿没有一丝磕巴。我给他讲我们是大学同学,在某次上大课时对我一见钟情。其实这段是真的,小武那时对我耍尽手段,他说经过了几次红军长征才得到安可的芳心,够写一部书了。我们象很多恋人经过了最甜蜜的阶段,只是后来被我的无理取闹磨得面目全非。

我描述男友在国外如何挂念我,何等一往情深,隔着万水千山怎么惦记我的一举一动,很多段子是圈里聚会听别人聊天时说的,七拼八凑的浪漫事都按到一个人头上,整个是《知音》上的煽情故事,简直肉麻死了,但我脸上挂足了幸福的微笑。我说:“你这种人是不会理解的,你游戏花丛怎么理解爱情,你是动物性本能没有真挚感情,你们那是各取所需的享乐,很低级,我们才是心心相印,超越了人性和空间的爱情。”

祸害被郁闷坏了,脸色变得很难看,服务生过来上菜,摆盘时不小心碰翻他的茶水杯,他马上气呼呼的瞪眼。我烦这副不尊重人的态度,茶水没洒你身上,不过弄湿了桌布而已,仗着来消费真把自己当上帝了,于是高声对服务生说:“不用道歉,你不是故意的,他态度不好你不要计较。”

他转头瞪着我,似乎嫌我多事。

我哼了一声,埋头吃饭。被教训过的祸害老实了,直到结账时再没有进犯。

“你下午想去哪里?”他收起钱夹闷声问道。

我问:“什么时间安排捐款人与我们见面?”

他马上拿电话联系,然后告诉我,今天晚上那对夫妇有空一起吃饭,在饭桌上可以谈这件事。

“我们晚上在吃饭的地方见吧,我下午想在酒店休息了。”

他没料到这答案,大概是想表现表现,“我带你去四处看看吧,现在过圣诞,街上很热闹,你喜欢看什么?喜欢购物吗还是看电影?”

我站起身,“我知道吃饭的地方,晚上见。”

祸害追过来,想送我回酒店,被我严词拒绝了,他有点惋惜,“来香港不出去玩,很可惜,我陪你随便看看吧?”

我懒得再说,一摆手自己走了。原计划回酒店看电视,可走出几步发现方向反了,这条路不是回酒店的,不想再折回去瞅见他,干脆向下走去。街上到处是购物的人流,每个人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走到一个巴士站,我停下来,脑子里鬼使神差想去弥敦老道。那里象块磁石,勾得脚步不听使唤,我翻找包里,给自己一个借口:如果八达通在就去,没有的话马上回酒店。

它在夹层里妥帖的睡着,我捏在手里,默念说:不是我要去的,是想把里面的钱花完,反正以后再也不来这,留着钱是浪费。

看到那栋二十层高的大厦时,内心的喧嚣传染到了脑子,一个声音不停的喊:去吧去吧,直接上去。

店铺口一个妆扮的圣诞老人伸出手,递过来个小布袋靴子。姑姑家有个柜子放着我的衣服和很多物品,里面摞了厚厚一层这样的靴子,里面是各种礼品,从开始的糖果到后来的化妆品、女孩喜欢的小饰品,都是她每年送的。

长大后我妈很少买东西给我,她买的衣服我嫌傻,放在柜子里碰也不碰,再往后她总是不动声色的帮我洗衣服。有时,我想我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像南北极和赤道,彼此间隔着那么远。也许她们两人心里都是期望与我建立亲密的关系,可靠近哪个于我都是痛苦不堪的事。

咖啡店的老伴娘正在忙着,老板也在,里面坐满购物累了歇脚的人,我环顾一圈终于在角落找到个位置,它是死角没法看到对面大厦的门口,不想计较那些一屁股坐了下来。我是个言而无信的人,明明已经发誓再也不会来看她了,可偏要重复这种无意义的行为,似乎能离她近些也是种安慰。

“呀,”老板娘看到我象见了鬼,“你又来了,不是告诉过你不要再来了吗?没人看住的吗?再发疯谁负责的?快走快走,不要再来了。”

她的大嗓门引得其它人纷纷看过来,我像个被人观赏的怪物缩在椅子上,我很想对她嚷:你才是疯子,你开的是店凭什么不让进,我就要坐怎么样。

可我不敢,我怕,怕丛阿姨恰巧在门口经过或者走进来买东西,如果被她看到自己无赖的一面,不如直接弄死我。我仓促起身,低头逃出来。老板娘的大嗓门还是不休不止,她对着旁人介绍这女孩精神不正常,总是来这里发疯,上次保安几乎要报警了,不用回头也能想象大家惊愕的眼神。

我慌着混进门口的人流向一侧走去,可没出多远还是停了脚步,大厦象有魔法,能勾住脚步,我又一步一步退了回来。大厦的门开着,因为进出的人太多,有人将它敞开了,不需要输入任何门牌数字可以直接进去。我迟疑的看着它,想到底要不要进去。她的门牌号我知道,迈开步子五分钟后跨进她家,马上就能真相大白,这事象是蛊惑的音符引着我慢慢向前走。

穿梭而过的车子在眼前虚幻起来,满街满眼的人流也没了一丝声息,我变得深一脚浅一脚,可内心的亟不可待越来越清晰,终于,不锈钢大门横在眼前,我提紧一口气,去,别怕安可。

轻轻拍肩的动作使脚步发生了停滞,我回头,是两个穿蓝色制服的阿Sir,老板娘站在他们身后缩着脖子,低声说:“就是她,上次就是这样的,她神经不正常,总是在这附近走,你们去问,让她家人来领走。”

我没来由的紧张起来,这个位置是楼里住户的必经之地,如果她下来,我躲无可躲,比咖啡店还要显眼,她若是见到我被两个警察盘问……来不及再想我撒丫子向旁边跑去。仓惶之际我忘记了一个常识:在警察面前逃跑无异于自寻死路。

尖锐的哨音响彻了整条街,我成了街头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