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士师(四)

“诸君,请坐。”我沉声道,“冯实。”

“仆在。”

“录名。”

冯实手持毛笔竹简,上前一一录名,让到场的理士签名密押。那些理士显然有些不情愿,不过人都到这里了,还能犟什么呢?我猜他们最多就是准备消极怠工,看我出糗罢了。

等在场十八人都录完了名字,我道:“时辰已到,咱们不等了。”见他们微微点头,我继续道:“某受王命,忝为士师,职责所在,不敢徇私。所谓国有国法,邦有邦规,我等司寇本是维护法纪,抵御盗寇,岂能自身不正?”

见底下众人唯唯诺诺,我就知道他们果然是想非暴力不合作,这能难得到我么?多少自以为是的精英在我手里折戟沉沙含泪而走!

“某以为,辰时开署理事,应该没问题吧。”辰时都差不多七点了,一般人晚上七八点就上床睡觉了,所以并不算早。而且现在上班时间是卯时,夏天还好,冬天就有些恼火了,早上五点又冷又黑,是人都不愿意赶早上班。能够晚两个小时上班,底下那帮理士们也都放松了些,纷纷点头。

“大家食王薪俸,敢不竭忠尽力?每日视事四个时辰,间以小休,申时去署,如何?”下午三点就下班了,这是多少小白领梦寐以求的事啊!

众理士点了点头,就连贾政都没有反对的意思。我心中冷笑:你们还不知道有一种神器叫加班吧?

“从今开始,我等当同舟共济,祸福与共。所以啊,我以为,咱们在这里鞠躬尽瘁,岂能不自白,让人视作蠹虫硕鼠?”我语调一遍,“从本月起,每月月底各人交一卷本月总结,注明自己断了多少案件,平了多少讼争,视事多少桩,说服者几人。我将代为整理,呈报王上。”

众人眼前一亮,纷纷附和。贾政的目光都变了,道:“士师此言真切中我心,虽然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然我等夙夜在公,却被人误解罔视,实在寒心。”

我点头道:“然则我等也当为王宣命,不可轻动大刑。”

“长官见闻,”一个四十多岁的理士拱手道,“世风日下,愚民刁顽,不用刑恐不能摄宵小。”

哼哼,让你们刑讯逼供,那破案率不是全都上去了?怎么显出哥的高超法学素养和审理水平?

我朝他点了点头,道:“以后凡是民诉案件,一概不得动刑。公诉案件,可以适当动刑,然不可以口供定罪。”

所有理士面面相觑,终于有人问:什么是民诉,什么是公诉。

这个问题真的难住我了。该从何说起呢?简单来说,就从汉语的构词法开始吧。作为一个中国人是很幸运的,因为我们看到一个词的时候已经通过组成词的字,知道了这个词的大概意思,哪怕你对这个领域完全没有了解。尤其在法学中,你看到“不可抗力”,即便没上过民法课,也知道这是一种自己抵御不了的力量,就这么简单——虽然不可抗力要讲一到两堂课。

我现在碰到的问题就是,按照当前的构词法,他们无法了解我用的法律术语。让我去熟读周礼,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折磨。

“民民相争为民诉,官告民为公诉。”我简单道,“因为官者,公室之管也!”

“也就是听讼不能动刑,听狱可以动刑?”有人追问。

“是……非也!”我差点被你绕进去。争罪曰狱、争财曰讼,看起来西周时民刑就区别了,实际上这个概念是很混淆的。因为普遍存在民事诉讼之中的定罪情况,所以息讼、耻讼、避讼成为儒家蛊惑世人的美好口号。

“不问对象,只论主客。”我道,“以后我们要分成民庭和刑庭,各理一摊。”此言一出,下面的理士们纷纷喧哗起来,谁都不知道自己该分在哪里。原本工作了十多年二十多年的地方,遽然变化,对于这些生活很少有变动的人来说更是了不得的大事。

就在他们争论的时候,门外传来更响的喧哗声。

“不是新任士师让我们来的么?我们来了怎么反倒不让我们进去。”门口一个傲慢的声音传到堂上。

“冯实。”我道。

“仆在。”

“去告诉他们,他们因玩忽职守,擅离岗位,闻命不遵,已经被褫夺公职。司寇重地,闲人免入。”我随口道。

不得不说,冯实的记忆力真的很好。我这段话并没有太强的逻辑顺序,他居然重复得一字不错。

“我等受的王命为大赵刑官,你凭什么褫夺!”另有人喊道。

“冯实。”我道。

“仆在。”

“以五数为限,不散去者,杖三十!”我厉声道。

“一!”冯实高声报道。

“我乃中尉门下,你敢动手!”

“二!”冯实不为所动,我喜欢。

门外突然安静了些,依旧有些许聒噪

“三!”冯实喊道。

“他真敢杖某家么!别拉我,让他杖毙试试!”最先那个声音喊道。中尉门下就这么牛?我对那位中尉的感观也变得糟糕起来。不过人家相当于中央组织部部长,不是我一个小小士师能摆平的。当然,以我的性格,摆不平的人,直接拍平!

“四!”

“我见过那个士师,”门口有人道,“是相邦门下上宾,好像一直是个二愣子!说不定真敢杖我们……”

“你想逃?”那人厉声喝问道。

“五!”我替冯实喊道,同时对许历道,“统统抓起来,剥去衣冠,脊杖三十!”

许历猛然站起,走过我身边的时候我一把拉住他的手,压低声音道:“有两个杖毙了的也无妨。”

许历朝我咧嘴一笑,大步流星走了出去。没听清他吼了一声什么,左右侍卫如狼似虎就扑向了那些聚在正堂门口喧闹的理士,一个个被押到堂下,三两下剥光了衣服,顿时哭泣哀嚎求饶之声传了进来。

我清了清喉咙,示意左右侍从去给在座的理士倒水润喉。喝了口水之后,我面带微笑,继续道:“此事并非大事。”

“长官,那些人颇有几个是权贵门下,怎的还不是大事?”贾政面带焦虑。

这小子虽然有点不顺毛,不过还是个忠厚人呢。我笑道:“我说的是分立刑民并非大事。日后若是觉得做得不习惯,还能互调的。”

众理士看着我,似乎很期待我继续讲下去。

我一时涌上了谈性,在门外噼里啪啦木肉击打声中悠然道:“民为邦本,法乃公器。立国之道,安民,严法也!”如何安民?自五代以降,民心不古,多有讼争。我们要的不是掩盖问题,而是解决问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民众感化,最终达到和谐社会。所以在民事问题上,动刑就让人不敢进来说理,看似没问题,实则是最大的问题。

至于刑事案件,它的客体不是人、物、财、名,而是一种社会关系。商鞅把律制定得那么严苛,就是为了保护社会关系。不过本官认为,如果倒一盆灰就要刖足,那么人民很可能在倒了灰之后索性去抢劫,抢劫之后索性杀人,杀人之后索性造反,反正都活不下去了。

为什么陈胜吴广刘邦要起兵造反?因为他们迟到了。明明只需要扣工资就行的事,按照秦律却要砍头,都是一死,不如造反。当然,这个典故我就不说了,免得他们以为我穿越。

“所以,一要罪刑法定,二要罪刑相适。”我道。

理士们上了这么高端的法理课后,脸上露出迷茫和惊惶的神色。迷茫是因为这些思想他们没想过,惊惶是因为他们觉得失去了自己的立身之本。一个一辈子拉车为生的车夫,让他去开火车,能不惊惶么?

看到他们这样,我要是再推出成文法典,恐怕赵国的司法体制就彻底崩溃了。于是我只能退而求其次,道:“今日午时起,本官坐堂断案,你们先旁听,十日之后再做出决定。”我转头问侍从:“什么时辰了?”

“回长官,刚报过巳牌。”

“诸君请一边稍待,”我道,“让佐府、令史、胥徒进来。”

佐府等于是书记官,同时掌管文书资料。令史在权责上更偏向刑侦人员和法医,同时又要编写爰书。狭义上的爰书是验尸报告,广义上的爰书可以包括庭审笔录。从级别上说,佐府要比令史高一级。胥徒包括门房大爷,打扫庭院的健妇,执勤的法警,反正只要在司寇署里的工勤人员全都算胥徒。

赵国司寇应当有八佐府,十二令史,二十四胥徒。实际上在我面前的,一共是三个佐府,四个令史,六个胥徒——不算我刚提拔的冯实和从赵雍那儿要来的十个。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叫来冯实一一让他们录名花押,宣布没来的通通革职不用。这些人颤颤巍巍地埋着头,随着门外脊杖声的节奏打着哆嗦。我慰劳了他们几句,让他们放下心理包袱,只要忠实勤勉,就有升任理士的机会。同时赐予了提交月度工作总结的权利。

看到他们因为能写工作总结而感激得泪流满面,我想起以前每逢述职报告前夜的忐忑,心中五味杂陈。

“回长官,行刑毕。”许历进门道,“有两个体弱的,不堪重刑,已经断气了。”

“卷张草席扔到门口,让他们家人来领尸首。”我道,“对了,顺便收他们草席钱,还有每人一斗米作为行刑费,不缴纳行刑费的留下为司寇。”嗯,我拽了一下行内黑话,免得他们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司寇非但可以称署,称官,也可以称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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