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不要结婚!”
罗月蓉忙着修剪玫瑰枝叶的手略微一顿,斜眼睨着那个从医院到回到家里,不断重复着同一句说话的人,哼!冷冷地由鼻子里挤出一个鼻音,扭过头去继续未完的事情。前一阵子因为过于担心她的病情,她根本没心思理店里的事情,现在女儿终于没事了,她打算收拾收拾,明天好开店。
“妈,我不要结婚!”本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的顽强精神,姚莎莎继续努力放送自己的心声。大有母亲一天不改变主意,她就绝不罢休的架势。
只是这种坚持也挨不了多久吧,因为等会儿她就要被人“接”去婚纱店试婚纱了,说“接”还真是婉转的说法,在姚莎莎心目中恐怕没有比“押”字来得更适合了。没错,就是“押”啦,因为由始至终,出声抗议的人只有她一个而已。那个被结婚两字冲昏头的男人除了整天乐呵呵地傻笑外,更像全心气她般,不时在她耳边哼上两段走调的结婚进行曲,气得她浑身怒气无处可发,唯有拼命借吃东西来泄愤。人家常说孤掌难鸣嘛,一个巴掌当然是拍不响了!
想当然尔,事情到最后是一切照原计划进行;意外的收获就是——每天吃着、吃着,不知不觉她比原来胖了好几斤。对于这种出人意表的结果,那几位一向稍嫌她清瘦的妈级长辈乐得当场笑眯了眼,眉开眼笑地拍着凌哲的肩膀说,看在他帮助她增肥成功的份上,她们一致通过决定原谅他之前的不智行为。
凌伯父更幽默地发出慨叹:原不他儿子的歌声不止动听,还能增进食欲,使人致肥啊。敢怒而不敢言的姚莎莎瞪着脸上乐开了花的凌哲,只觉欲哭无泪。这是否有点本末倒置了?胖了的人明明是她呀,为什么受到称赞的人反倒变成他了?呜,这世界一点都不公平嘛!
如果她母亲听到她此刻的心声,恐怕会很不屑地白她一眼顺带即时回她一句:这世界本来就不公平!哇,先不要想这些有的没的,姚莎莎甩甩头,眼前首先要解决的是——努力打消母亲要将她嫁出去的念头!
姚莎莎死心不息地转到母亲面前,睁大可怜巴巴的眼睛,口气哀怨的很。“妈,我不要结婚!”
“你不要什么?”罗月蓉讶异地挑了挑眉,抿紧的嘴角微翘,要笑不笑地瞅着她。
呜……母亲发火的前兆啊!姚莎莎很没用地缩了缩脖子,嘴巴一瘪,小小声地说出她的坚持。“妈,我不要结婚啦!”
“你不要?”罗月蓉扯扯嘴角,释出一抹冷笑,握着剪刀的手稍微一用力,“咔嚓!”一声过后,一朵娇艳欲滴红玫瑰“咚”的掉到地上,滚呀滚,滚呀滚……一路滚到她的脚边才停下来。
姚莎莎心惊胆战地瞪着那朵前一秒还惹人万分喜爱,此刻却惨……惨遭斩头的玫瑰花,不由用力把涌到嘴边的唾沫连同那声:妈,我不要结婚!速速吞回肚子里。呜,看来母亲还是余怒未消呀,不相信,看看那朵无辜被殃及的玫瑰花就知道了。
无可否认,她是喜欢……哦,不对,是爱……是爱凌哲啦!但是怎么办?人家、人家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心理准备嘛!
“妈……”胆怯地缩缩脖子,姚莎莎可怜兮兮地拉住母亲的手,人家都说虎毒不吃儿,想她母亲虽然对她生气,最多是请她吃几粒鲜炒暴粟罢了,断不会、断不会将她当成那朵……玫瑰花,“咔嚓!”一声把脑袋给剪掉!她咕噜一下,再吞了吞不断涌上来的唾沫,暗暗为自己壮胆,勇敢点,姚莎莎!大声说出你心底的诉求吧。没尝试过又怎么知道结果呢?说不定不胜其烦的母亲会临时改变主意呢。
“妈,我、我不要结婚!”
“哦?”眼睛眯了眯,罗月蓉终于停下手里的工作,开始认真思考这个在耳边响过不停的问题。“理由呢?你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能说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我或者可以考虑。”
哇,大好了,母亲松口说考虑耶。那是否表示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被兴奋冲昏头的姚莎莎完全忽略了母亲脸上甜蜜的笑容,还有那副充满算计的危险眼神,心心念念只想着用哪个理由更能说服母亲改变主意。
哈哈,有了。
“妈,我嫁了,你就不能常常看到我啰,而且我才25岁耶,年纪不算很大嘛,国家不是推行什么晚婚晚育吗?所以结婚的事再过两三年也不迟嘛!”嗯,这个理由够充足吧。
“女儿啊,你那张脸哪,妈我足足对了25年,已经有些腻味啦。”罗月蓉明板着一张脸,暗笑在心底,唉唉……她怎么生了个净做傻事女儿啊。现在为了不结婚,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听听,连晚婚晚育这句老旧台词都扯出来了。“25岁还小?真亏你说得出口,昨天我遇到你那个高中同学阿凤回娘家,人家儿子都快七岁了,你再过两三年才结,那什么时候要孩子啊?小莎,你以为生个孩子如同去街市买菜啊,随便你什么时候去买都行?人家街市也有定时间的啦,过了那个时辰,人家也会收摊回家哦。难道你想你妈我老到走不动了才有外孙抱啊?”
“妈……”快要招架不住的姚莎莎连忙大声求饶,她老妈真是越来越能扯了,她这边还在努力游说她支持她暂时不结婚的事情呢。那边母亲居然天马行空地联想到当外婆抱外孙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
至于母亲说到那位高中同学,妈真爱说笑!想当年是谁极力阻止她跟隔壁又隔壁的阿凤来往啊?说什么怕年少无知的她受到不良影响,学习跟她既是同班又是好友的阿凤一样,才升高中就火速与高三一名学长恋上,事情的结局是好友高中未毕业就偷偷带“球”跑,无奈之下唯有退学——当妈。
声誉攸关啊,学校哪敢提声张,当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总之一句——息事宁人。至于阿凤的父母,面对既成的事实,再多的泪水跟责骂也换不回时光倒流吧。俗语有云:好茶不怕细品,好事不怕细论。女儿未成婚就提早当人家母亲,这不是什么好事,当然不想别人拿来一一“细论”,只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母亲知道后,第一时间就给她下达一道不准与阿凤来往的命令。现在又是什么状况,难道是天要下红雨了吗?当日那个叫母亲避之唯恐不及的好友现在倒成值得羡慕,值得学习的榜样?!
“妈什么,这个理由不成立!”罗月蓉很有威严地一瞪眼,成功叫欲言又止的她乖乖闭嘴。
一点都不公平嘛,每次都这样,就会拿高压手段来压人!悻悻然的姚莎莎心有不甘地合起嘴巴。哼,这个理由不成,她不会再想另一个理由啊?反正理由也是人想出来的好不好?如果这时候你问姚莎莎,脑子是用来做什么的?她绝对会毫不犹豫大声且响亮地告诉你:脑子当然是用来想理由的!这不,脑瓜子快速转着,啊,好笨好笨!这么好的理由,她怎么就忘了拿出来用呢?
“妈,人家不是常说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吗?我跟哲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嘛,为了彼此的将来设想,我想还是再等等,看清楚好了。”至于要等到何时,那就说不定啰。
“嗯,经过这段时间的观测与研究所得,我觉得凌哲绝对是一个值得任何一个女人付托终身的好、男、人。”说到这儿,罗月蓉重点点出好男人这三个字。“对于这点,绝对是不容置疑的。小莎,对一个愿意为你以死殉情的男人,难道到现在你还怀疑他对的真心吗?”
姚莎莎的脸登时火辣辣地烧至耳根,呜,拜那个男人的鲁莽行径所赐,她现在成了医院的……全民公敌,说全民公敌可能有点夸大其词,不过大概离事实也不远了。现在医院里的那些单身女医生、护士们(凡是认识凌家大医生的)皆把她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了。
现在她所到之处除了惹来好奇忖测的目光,还有那些耳朵没聋的人大概都能听到的“窃窃私语”——说什么她这个女人自己不知道爱惜性命也罢了,凭什么把她们可爱至极的凌医生也拖下水?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前看后看……总之就是无论怎样看,皆看不出这个女人有哪点值得聪明的凌医生不顾一切狂吞药丸为爱殉情……反正话题来来去去逃不过遣责她,为凌哲感到不值诸如此类的说话。
仿佛怕她负罪感不够深似的,雅儿姐跟大哥这次没有跳出来为她仗义执言,反倒在一旁落井下石、煽风点火,极力怂恿那群正为某个打算为爱殉情的家伙忿忿不平的热血护士采取人盯人技术,深怕那个放着可爱的凌医生不爱,偏偏爱跑去吞药丸寻死的蠢女人哪天又看不开,打算重施故技,那她们那个被爱冲昏头的凌医生说不定又笨笨的跑去给人家陪葬了。
人家都说医院是休养生息的好地方,姚莎莎呆那儿却如芒刺在背坐卧不安,恨不能包袱款款立即逃回家。试问如果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让人虎视眈眈的紧盯着,是何种滋味?
这种滋味姚莎莎亲身“享受”过,那些非常尽责尽力的护士小姐们三不五时就借故在她面前晃悠一下,谈天说地间又喜欢小小地指桑骂槐一下,最糟糕是就连她最敬爱的大哥跟未来大嫂也学会含沙射影那一套……令百口莫辩的她又羞又愤又气又恼却又无可奈何,因为她大哥也就是她的主治医生龙飞凤舞地在她的病历上写下:病人情绪极不稳定,血压时高时低,建议多留院两天以便观察。呜呜……什么观察嘛,真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分明是大哥怒她之前的不智行为,所以……所以借此机会公报私仇啦!
从一开始她就没怀疑过他的真心,但是爱他是一回事,嫁他又是一回事啊!两者又怎能混为一谈?
“笨女儿!”罗月蓉不知是好笑还又好气,她屈指在女儿光洁的额头上弹了一记。“爱他和嫁他当然能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