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五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有关人民团体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

(二)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三)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四)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五)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六)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

(七)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参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统一

战线工作职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第七条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四)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六)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

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七)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八)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级党委统战部部长,负责下级统战部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九)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第八条 统战部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统一战线工作。统战部应当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和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支持配合外事、对台、侨务、港澳等工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条 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第十条 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对统一战线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本章完)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四章 教育培训内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章 交流、回避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三章 住宿费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六章 讨论决定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三章 审计内容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三章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三章 起 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二章 审计对象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五章 考 察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四章 民主推荐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八章 附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培训组织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四章 行文规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培训组织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一章 总 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八章 考核与评估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八章 附 则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七章 附 则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五章 议事决策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七章 监督约束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五章 报销结算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八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_总纲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三章 起 草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五章 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六章 讨论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二章 审计对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八章 资源节约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解决党政机关党建方面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五章 公务用车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八章 退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八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六章 备案、清理与评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七章 附 则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九章 附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八章 附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六章 备案、清理与评估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四章 审批与发布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七章 监督约束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十章 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八章 资源节约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九章 附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八章 资源节约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三章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