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一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

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

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三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三十四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五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三十六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三十七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本章完)

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九章 党 组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六章 宗教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七章 办公用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四章 民主推荐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六章 公文办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_第七章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七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七章 附 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章 交流、回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四章 审计评价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关于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九章 附 则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三章 选拔任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七章 附 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五章 审计报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_第六章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三章 动 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_第四章 公务接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三章 选拔任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七章 党的纪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_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八章 考核与评估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七章 附 则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培训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九章 党 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二章 规划与计划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五章 民族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公文拟制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_第五章 工作程序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_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三章 起 草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_第二章 组织和成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_第二章 审计对象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四章 培训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二编 分 则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八章 考核与评估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_第七章 公文管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十章 附 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_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_第一章 总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_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一编 总 则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_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_第二编 分 则中国共产党章程_总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_第四章 教育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