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健全法治是国家治理之维_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进展和蓝图

健全法治是国家治理之维

法治属于国家上层建筑,是国家治理之维。自古以来,“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维系着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强盛,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问题。2014年10月20日到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党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诸多新理念、新举措。它标志着中国的依法治国进入了新阶段,开始了法治建设新时代。

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进展和蓝图

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邓小平就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国家治理思想。1978年12月,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通过对“文革”教训的总结明确指出:“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里讲的制度化、法律化,实际就是否定人治,实行法治。邓小平同时说道:“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 “应该集中力量制定”, “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1978年开始强调法制,依法治国在我国已有了30多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酝酿,即从法制到法治的认识转变。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我国思想界和学术界讨论了“法制”与“法治”的区别:第一,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而言;法治则是与人治相对立的,只有法治才能否定人治,而法制不足以否定人治。回顾中国两千多年来,从古代封建社会、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新中国成立后直至“文革

”期间,其中虽也不乏有法律条文的制定、法制机构的设置和法律制度的执行,但都是清一色的依人治国、实行人治。第二,法制是指法律的制定和法律具体制度;法治是治国理论和治国方略以及治国原则。第三,法制(Rule by Law),就是法律条文和“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法治(Rule of Law),也包含法制,但更与民主政治密切相关,主张人的民主权利,实行权力的相互制约,实行司法独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法律的正当程序原则。法治更是一种文化、精神、理念、信仰。由此,确定了用“法治”而不是“法制”与“人治”相对立,“法制”用来指具体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

立题,即确立依法治国的命题。199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五大,迎来了依法治国确立的伟大时刻。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我国步上了法治化轨道。

发展,即依法治国得到强化。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依法治国被确认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七大报告更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成为“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

提升,即依法治国得到新的升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了创新发展,体现在更加着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绘制了全新的依法治国蓝图。这张新蓝图可以用“六句话”概括:

“一条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已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在又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都是道路,但不是两条路,实际上还是一条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它的具体化。打个比方,总道路好比是一条

宽广的大路,其中有好几条车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其中的一条车道。

“两个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实现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这个总目标就是“两个建设”。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

“三个依法和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实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只有“三个依法”和“三个法治”共同推进和一体建设,才能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格局。

“四法并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构成推行法治的全过程,四个环节的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少。

“五大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五大体系。

“六项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以上就是为中国国家治理绘制的依法治国全新蓝图,正是这张全新的蓝图,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新阶段。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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