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我,放开我。”阳天宫的角落里,墨含情急速地推搡着笔灵渊。
“师妹。”
“不要叫我师妹,这是阳天宫,不是她的家,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把这当成旅馆不是吗?”墨含情激烈地喊着,冲着笔灵渊,身后的其他几位师兄弟都是站着,幽怨地看着笔灵渊,也不近前。
“师妹。”
“不要叫我,就这么任着她的性子,早晚有一天她还不把我们阳天宫给掀了。一个疯丫头,我不怕,就是跑到钧天宫去我也不怕。”人说着,已经往前走去三丈有余。
笔灵渊默默一沉思,挥挥手道:“你们先去吧!”随后飞一般飘去,拉住了墨含情的手,“师妹,你听我说。”
“啪”,一个响亮是声音传来,笔灵渊落魄地站着,摸着火辣辣的脸庞,依旧温柔地喊着。
众师兄弟看看这样子,也是摇摇头离去了。
“笔灵渊,你个窝囊废,师尊把阳天宫交给你,你就是这样管理的吗?我偏不这样,我偏要和她计较个明白。”
挣脱手,还是往前走去,孰料脚下一滑,整个人都是向后仰去。
风儿吹过,满山的翠竹都是温柔地看着,连同骄阳都是羞怯地躲在了云朵中。
墨含情轻啊一声,如若无骨的身躯便是向后飘去,静静的一个温暖的怀抱就是将他融入其间。
“师妹。”
又是一声的轻喊,墨含情此时眯着眼睛扫了一眼抱着自己的人,不禁满脸通红,接着身子也是颤巍巍的,唯有眼睛充满着温柔,脸上丝丝的红晕布满着,显然往日的那些个暴力和恣睢此时已经荡然无存。
缓缓中,她闭上了眼睛,嘴唇紧紧的撅着,脸上更是一片的绯红,仿佛是早上盛开的鲜花。
娇嫩欲滴。
“师妹,你没事吧!”这声音极为的响亮和粗狂,犹如一阵野兽的嘶鸣。
沉浸在温柔怀抱中的墨含情微微中一睁眼,却是见一个额头有三个大包的人抱着她,极为渺小的双眼此时脉脉含情地看着她,胡子拉碴地嘴巴往下撅着,似乎要去亲吻她那柔滑的嘴唇。
“啪”。
急躁中的墨含情甩手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接着愤愤地道:“你个破打鱼的,不去老老实实的打鱼,到这里来干什么?”说着时,人已经站立起来,眼睛扫过,却是那个笔灵渊稳稳地站在自己的三丈有余的地方。
“你是个猪啊?笔灵渊。”墨含情对着他就是愤愤地喊着,随后手一摸眼泪向着远方跑去。
“猪,我属猪吗?不是啊?”渔天网摸着自己的脑门,顺手在一摸自己的额头,急速的疼痛却是袭上心来,“哎呦”一声双手抱着头便是蹲下来。
“师妹,师妹,你听我解释。”笔灵渊急速地闪过身影,直直地追去不提。
太霄峰,阳光肆意的撒播着温情,将整个守印太霄峰都包裹得严严实实,不留一丝的空档。
阳天宫内,一个女孩正四平八稳的坐着,争分夺秒地吃着,狼吞虎咽却是难以形容,只是连一点女孩子的仪容都没了。
这个女孩自然就是方雨泽。
她边吃着,边看着桌上的食物,渐渐地她的身后一道黑色的影子往前急速的倒映着,一步步,缓慢地将她娇嫩的身躯都给掩盖了起来。
黑影越来越近,越来越长,可是方雨泽却是丝毫不当回事,依旧吃着喝着,仿佛是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似的。
自来她便是淘气无边,连九天九峰钧天宫和苍天宫两个宫主都被他戏耍过,不知当今世上,她还会惧怕谁?
她不惹别人,就是别人的福气了,谁还敢无事去招惹她呢?
黑影终于停止了移动,接着却是黑影中一个小小的手指头伸出来,默默地就是指着她,随后便是一阵的狂风暴雨,“方雨泽,你也太嚣张了,刚来阳天宫,便是把我们这里弄得乌烟瘴气不说,师兄们都还没吃饭呢?”
“呵呵呵”。
先是一阵银铃般的笑声,随后方雨泽一转头,拿着一块肉返转身来,秦明月正说着话,嘴巴张的大大的,冷不防一个东西就是死命地塞来。
不容分说,那东西就是塞到了口中,很硬却又是很软,但是一入嘴,便是挡住了所有的呼吸,眼睛干瞪着就是说不出一个字来。
对面,方雨泽滕地一下,半蹲在凳子上,拍着双手嬉笑道:“还让你说,还让你说,怎么样?这一刻知道大小姐我的厉害了吧!告诉你,秦明月,一日为奴,终身为奴,你就是我今生唯一的奴隶。”
明月口中有东西,无暇反驳,左手捶着胸口,右手挤着喉咙,试图想要把进到那个喉咙的东西给吐出来。
孰料方雨泽一见明月这模样,更是眉开眼笑,身子一跳,立在了明月的眼前,手却时轻轻地拍着明月的头,讥笑着道:“乖,明月,要把它吃下去,吃下去,不准吐出来,你是本小姐第一个服侍过的人,要知道你的身份,更要知道你的地位。”
疼痛中明月双眼暴增,面容上满是皱褶,都是那里显现着,喉咙中那块肉已经卡在了那里,唯有双手卡着脖子使劲地啊着,额头上不住地有汗珠子往外冒着。
“我已经说过,不准吐,你没听到吗?”雨泽娇妾地说着,邪乎乎的眼神看着他。
明月用手指着她,嘴中嗷嗷着,发着不连续的声音,自始至终都是吐不出一个字来。
方雨泽看他的模样更是娇笑着,双手急速的拍着他的后背,可是在明月看来,她就是一个妖女,一个妖怪,一个妖精。
那有一个女孩子这样的。
那有一个女孩子这般不成体统的。
苦痛时,一道温柔的感觉从指间缓缓而入,却是方雨泽的手开始握住他的手,脸上更是一片娇媚的笑容,如同一个盛开的火鹤花。
明月一见这样,知道事情有些不妙,立时便是往后挣脱着。
还未动,之间雨泽的右手急速翻转而起,对着他的喉咙就是往下压去,随后对着他的心口又是一掌。
“噗嗤”一下,那块肉终于落到了胃中,喉咙立时回到了原来的状态,好舒服,明月大声地喘着气,脸上原本的霜白此时也缓慢地变成了红色,汗珠子却是死命地滴下,不屈的双眼却是紧紧地盯着她,如同守护着一尊猎物。
“秦明月,你是我的奴隶,一日为奴,终身为奴。”方雨泽缓慢地坐下,缓缓地抬起手,看着自己的秀美的皮肤就是命令道。
这种感觉就是一主一仆的对话,哪有什么可以回旋的余地,哪有什么可以狡辩的理由。
明月站在那里,看着她,看着她的面容,如同审视着一个妖魔。
许久后,明月终于爆发了,“方雨泽,你个妖人,你把我五师哥的九天渔网都给铰坏了,还这样对付我,看我怎样收拾你。”
恨恨地说着,嘴角一片的冰冷,身子怅然一动,人已经急速的飘出,原本方雨泽以为,这个秦明月就是个脓包,戏弄一番就可以了,此时一见他攻击来,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单手一伸,似乎漫不经意间就可以化解一切,孰料秦明月此时罡风扫来,阵阵的力量透过他的手臂蜿蜒而下。
方雨泽掌心一伸,包住了明月的拳头,刷地一下后,明月往后退了几步,而方雨泽坐的凳子却是断裂了,人重重地跌落在地。
秦明月也是纳闷,以他的修为,也就是刚刚通过了凝气境界,何来和一个堪比具有斗气境界的人动手呢?
只是明月还不知道,这个方雨泽修炼的根本就不是他们九天九峰的道法。
她本是巫族的人,更是他太师公,也就是王奈何的师父,玄黄祖师的师弟神魔傲苍穹,仙魔冷云禅,血魔易水寒的弟子。
原来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天地之间本分阴阳:阳者为天,阴者为地,故有九天十八地之说。
天地之间,视为莽荒,当中有飞禽,有走兽,各种生灵杂然相居,林立其中。
天地混元一气尊者是天地之间的一位修道高人,他手下有五大弟子:
大弟子天仙之祖,人称玄黄祖师——赤玄黄,居住在九天云霄峰的钧天神宫,也就是九天九峰;
二弟子兽族祖师,人称洪荒老祖——天洪荒,居住在九地虚无乾坤殿;
三弟子神魔傲苍穹,四弟子仙魔冷云禅,五弟子血魔易水寒,三人居住在长风山不死神庙的神庙圣崖。
天地混元一气尊者仙逝以前,悔恨三族祸乱不已,于是冥思苦想后,便留下悬念,期待一位新人能够化解三族恩怨,于是将手中的仙器诛杀剑一分为二,一部分赠与了神族;又将自己毕生的道法封印在了长生奥诀中,留于巫族;身体则是化成了三界城,有魔族守卫。
只有拥有诛杀剑,才能找到长生诀,只有找到长生诀,才能开启三界城,统领莽荒。
此后五百年,有度人飞仙之能的神族,便是掌管了仙界,居住在九天九峰,拥有天方十大神器,更拥有“诛杀神剑”,诛杀剑传言可以诛杀天地万物。
魔族能驱使百兽的,统治了幽冥,居住在离恨天乾坤地,拥有地方十大神器,更是守卫着三界魔城,三界城拥有至多法宝。
巫族坐镇南方烈焰大陆,居住在长风山不死神庙,研制神药,长生不老,更是拥有长生奥诀,长生诀可以长生不老。
因此寻得诛杀剑,拥有长生诀开启三界城,,统治莽荒,就成为了修炼之人的终极目标。
神族拥有诛杀剑,可是无法窥测其中秘密;魔族虽然占据三界城,可是无法开启三界城;巫族虽然拥有长生诀,可是无法催动长生诀。三族各怀鬼胎,各有所长,同出一门,为了长生,貌合神离,相互角逐,厮杀千万年。
莽荒历5010年,魔族祖师洪荒老祖天洪荒修炼时不慎走火入魔,后被九尾狐族的九天白虎圣尊用白狐血施救,施救后便被收为唯一的一个入门弟子。
莽荒历6724年,三族大战,魔族战败,魔尊大帝被巫族囚禁在三界城的八百里万魔地宫。
天洪荒被封印之后,神族和巫族便是有些往来,但是和魔族已经深深地决裂,魔族自此战之后,化五个宗门,随后淹没在滚滚红尘之中。
这次浩劫之后,三族旧恨未消,新仇又添,故此相互争斗,厮杀数百年。
相比其他物种,神族掌管之下的人族更是脆弱,风吹雨打,劳其体肤;种族弱小,饿其筋骨。可是人族自来视自己为万物之灵,以其睿智,分种族,割土地,聚集而居,或生存,或追逐,或厮杀。
可是到头以来,难免还是黄土一丘。
生与死,就成为了他们难以参透和逾越的一道屏障。
正是如此,多少人开始了狂热的修真练道,梦想成仙成神,追求长生,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成功者始终是寥寥无几。
虽然刻意的修为之中,夹杂着难以掩盖的苦难,但是迸发出山崩地裂的傲气,幻化出的诸般仙器,更是激发了他们的勇气。
前仆后继,不可阻挡。
可是长生真的得到了吗?
但是,越是遥远和不可触及的事情,越是带有无尽的吸引力,同时修炼中所带来的震撼天地的力量和长生不死的追求,还是成为了人族终极的坐标。
只因如此,莽荒世界,各色人等为了本来有序的生活,打乱了一切的安宁,对他们而言,修仙练道,获取力量,拥有长生,那只有一种途径:拥有诛杀剑,开启三界城,得到长生奥诀。
而寻找的起源,那只有三个地方:神族的九天九峰,去魔族的九地虚无,去巫族的不死神庙。
为此神巫结盟,对抗魔族,就成了交换弟子的最先源头。
是利益的盘剥,还是名利的驱使,长生真的得到了吗?
世间分为神巫魔,可是什么是神,什么是魔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