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女摩铁战3男!她喊:随便都可以 无套4P盖棉被拍性爱片

▲台中15岁少女激战3男,其中一名未成年的少年挨告,连带其母亲要赔15万元。(示意图/翻摄自图库pakutaso)

记者郭玗洁/台中报导

台中15岁少女小诗(化名)受邀,和3名男性友人进旅馆轮番激战,其中陈姓少年还拿手机拍摄过程,被小诗母亲发现后告上法院,对陈姓少年和其母亲求偿20万。台中地院审理,判陈和陈母需连带赔偿小诗10万元、赔小诗母亲5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姓少年于2022年10月23、24日间,伙同江、黄姓男友人,约15岁少女小诗上旅馆,进房后她1人轮番激战3人,陈还拿手机在一旁摄影,被小诗母亲发现后报警提告,对陈姓少年和陈母求偿共20万抚慰金。

全案审理时,陈辩称「我没有做,为何要赔偿」,而陈母则未出庭也未表示意见。不过江姓友人在警询时证称,当天他原本和陈、黄3人聊天,后来陈要他去载小诗过来后,又提议上旅馆,小诗也表示「随便都可以」,4人便骑着两台机车到一处旅馆,进房后各脱各的衣服,小诗先和他无套发生关系,都还没结束,中途小诗就转而找黄、陈两人发生关系。黄姓友人则证称,3人和小诗激战时都没戴套,后来他们还加时间,共花费900元房钱。

陈在少年法庭也自承当时在一旁拍摄,表示「我有拍照,但拍照的影像中,他们是在棉被里面生性行为」,影片中也仅见棉被鼓起的画面。

法官认为,江、黄两人在警询时,虽对3人与小诗发生关系的顺序描述不同,但对其他主要情节描述一致,判定陈和小诗合意性交,并拍摄小诗和其他人在棉被里激战的画面,已侵害小诗的性自主权和隐私权,也让小诗母亲对女儿的遭遇感到心疼焦虑,要费更多的心力辅导、教养,侵害了她的监护权,审酌陈案发时未满18岁,目前接受感化教育,之前在工地工作,每月收入2、3万元,陈母无工作在家照顾小孩,判母子俩要连带赔偿小诗10万元、赔小诗母亲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