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万人网上蹭他的课 刑法学教授靠硬菜和浓汤火出圈
直到发现那些和法律圈八竿子打不着的朋友,也在看自己的刑法课,罗翔才觉得自己火了。
43岁的罗翔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3月9日,他受邀把自己的刑法课“搬”上B站(视频网站),两天之后涨粉百万,如今粉丝数量已超532万。
这532万里既有法学专业的学生,也有土木工程、师范、历史、哲学、化学、畜牧兽医、金融等五花八门的非法学专业学生,甚至小学生、中学生和大学毕业生也来“蹭课”。
对于自己的迅速蹿红,罗翔最开始是开心,但转身又反思自己太虚荣。他想起外公的遗言“你当自卑视己,切勿狂妄自大”,提醒自己只是一个普通老师,别飘飘然。
听到外公这句话时,罗翔还在上小学,直到33岁以后,他才算真正听懂。
女干部遭人强暴时,急中生智将不法之徒推入粪坑并连踩三脚,这种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
张三对他人怀恨在心,给对方买了一百张蹦极票,结果第九十九次的时候对方摔死了,赠票算不算危害行为?
张三儿子考上985,就在颐和园里放了985条毒蛇,应该认定为什么罪?
……
罗翔把上课比喻成做菜,这些曲折离奇的案例就是他的食材。由于举的案例大多以张三为主角,张三也被网友戏称为“法外狂徒”,有热心网友还专门拼接出这个虚拟张三的“传奇一生”。
张三的故事大部分来自真实案例,有些是经他加工改造而成的。干货满满的食材,配上罗翔剥洋葱一样的讲解和单口相声式的风格,一道刑法课“硬菜”出炉。
除了“硬菜”,罗翔的法学课堂上还有“浓汤”。这些“汤”就是案例背后夹带的“思政课”。比如,讲到性犯罪,他解释为什么不对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处以酷刑时说:“法律归根到底是人的法律,我们惩罚犯罪分子,也要把他当作人来尊重。如果那些性犯罪者真的被物理阉割了,那么我们就没有把他们当作人,而是当成了一个随意拆卸的物件。如果随随便便给绑架案、拐卖案、强奸案一律判死刑,那强奸犯或许会在作案时毫不犹豫地杀死受害人,因为反正被抓到了都是死刑。”
这些“汤”并不是简单的“心灵鸡汤”。有毕业“回炉”的法学生说:“学了几年法律,很多时候都是机械地学、为了考试而学。但从罗翔老师身上,感受到了对生命的敬畏、对常识的尊重、对正义的向往和对法治的追求,这些让我感动。”
网友评价罗翔的“饭菜”实在“上头”。等腰酸背痛时,很多人才发现已经过了一两个小时,而自己原本只打算看一会儿。很多人留言:“津津有味”“根本停不下来”“奇怪的知识增加了”。
质疑也紧随人气而来。有人说他的教法是“教学娱乐化”,网友是来看段子、听相声的,没多少是真正想学刑法的。
“如果法律能像相声那样深入人心,普及法治观点,那很让人欣慰。”罗翔说,“新奇案例背后是一些抽象的观念,希望这些‘段子’能调动更多思考。”
事实上,从“沸腾”的弹幕和留言不难发现,很多人是在分析案例,讨论罪名。
曾逐字写下课上要讲的话
其实在成为“网红”之前,罗翔已经是“校红”。他蝉联“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大老师”多年,被学生称为“刑法小王子”。
在中国政法大学,罗翔的课一座难求,能容纳200人的阶梯大教室里连走廊都坐满了旁听生。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许奕圣回忆,为了抢座,早上六点半教学楼一开门他就去座位上贴条,写明何时占有此座。
再后来,为了避免选上课的学生没座位,罗翔只能通过提前抽签固定选课学生的座位。而抽到了前排的学生,“开心得像中了奖”。
罗翔的线下课堂风格与线上并无二致。“就像我们湖南人做菜,肯定都得葱姜蒜爆锅。不同的课堂就像炒不同的菜,不一样的只是食材,但都得爆锅。”
罗翔说,这种“香爆入味”的风格并非自己刻意雕琢的结果,而是学生鼓励出来的。
“学习是很辛苦、枯燥的,如果有一种趣味性引导,能够让人坚持,那也未尝不可。”罗翔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学生越喜欢这种教学风格,越能教学相长,也就越能鼓励自己坚持这种风格。这是一种正向循环的关系。”
罗翔在讲台上收放自如,妙语连珠,很少人知道他从小就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话。1999年,罗翔还在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时,就开始外出兼职讲课。曾经每次课前,他都把要讲的每个例子、每句话写下来,甚至包括“下课了”三个字。
再后来,熟能生巧,脑子里有个提纲就够了,“就像菜谱一样,菜做得多了菜谱自然可以放到一边了”。
把刑法课搬上网之后,罗翔的“食客”猛增。他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的关注,这让他觉得责任更大,有点压力。
尽管被网友称为法律“段子手”、法律界的“郭德纲”,罗翔在生活中却是“很闷”的人。他没什么爱好,除了读书、讲课、组织读书会就是做饭,平时也不会给身边的人讲段子。
课堂上的“爆”与课堂外的“闷”,罗翔并不觉得矛盾。他说:“毕竟生活不是段子。君子慎独,也要走入人群。”
走红之后,罗翔拒绝了多家媒体的采访,依然过着“很闷”的生活。对“网红”这个标签,他不飘飘然,也不着急撕掉。
“网红本身就是昙花一现。走红只是人生剧本里的小插曲。不论是在云端之上,还是在低处,我都只是一个普通人,有普通人的虚荣和虚伪。但是要尽量去克服它。”罗翔说。
努力画好“圆圈”的人
承认自己是个普通人并不容易。
在北京上大学时,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同窗,他总觉得“惟楚有材,于斯为盛”“大江东去,无非湘水余波”,为自己的湖南人身份而骄傲。学校组织湖南老乡会,他和老乡们一起,专夸湖南人的好。再后来,一次老乡会活动没叫他,原来他们开的是长沙老乡会,而他是湖南耒阳人。
这件事并没让他反思。相反地,他当时想的是,“你不带我就不带我,我还不跟你玩呢!”
后来在学校教书时,罗翔觉得世人皆醉我独醒,不大瞧得上身边“平庸”的人。
改变发生在33岁那年。对于这个转折,罗翔不愿意多谈。他只说,“年少总是轻狂,总是喜欢抽象的概念,总把人设想得很完美,用理想的标准要求别人,才会觉得别人如此平庸。可事实上,你每天都在与一个平庸的人共处,那就是你自己。你每天不断原谅自己,却不愿接纳别人的不足。”
在《圆圈正义》一书中,罗翔写道:“对抽象人类的爱只需投入脑力,但对具体的人的爱则需投入真实的感情。每一个具体的人都不完美,都有可鄙之处。一个人越是陷入对抽象人类的爱,就越是厌恶真正具体的人。”
面对记者对那次转折的追问,罗翔说,“你身边的人就像一面镜子,他们会提醒你,你也会在他们身上看到自己的问题”。
33岁之后,他才真正明白祖父当年的话。他反思自己不够勇敢、反思“法律技术主义”、反思自己的自恋和偏见。自我反思后来也成为罗翔在课堂上对学生的告诫。例如,他经常在讲完新奇的案例之后,一本正经地告诉学生们,法律学习千万不要陷入技术主义,法律永远不能超过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其实只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
罗翔希望学生能培育出真正的法治理念,比他走得更远更好。一门课结束时,常有学生找他留言,他总是写“愿你成为法治之光”。“法治之光”,在罗翔看来意味着一方面要追求良善,另一方面也要自觉遵守规则,不要觉得自己在规则之外。
“这些学生们是中国法治未来的中坚力量。如果他们能够成为法治之光,就能够照亮周围的人,也照亮他们自己。”罗翔说,“其实,那句留言也是写给自己的。”
罗翔在《圆圈正义》中把正义比成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的,但客观存在的完美的圆圈。他觉得心中所希望成为的那个“理想人”也是类似的圆圈,而自己只能继续追求画得更圆些,同时也不要随意去论断别人画得不够圆,因为自己画得也不太圆。
他强调:“但这并不意味着圆圈不存在。”
本文部分资料参考《圆圈正义》
本报记者张典标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