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可協商延後退休…工友盼繼續服務 校長建議:建立回聘制度
立法院三读通过「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公家单位技工工友虽适用「劳基法」,但65岁仍需强制退休,有届龄工友反映,身体状况仍很好,盼能继续服务。示意图。图/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三读通过「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放宽65岁强制退休规定,可经劳资协商后延后退休,但公家单位技工工友虽适用「劳基法」,但尚未有对应措施,至65岁仍需强制退休。校长建议,若校方和工友都有意愿教育局可建立回聘制度,让优秀工友继续为校园服务。教育局表示,目前行政院正在修正相关条文,确定后会配合执行。
「劳基法」54条原规范劳方不得对未满65岁强制退休,不过随着高龄化世代来临,国人平均寿命增加,为让资方鼓励高龄劳工续留职场,也保障高龄工作者权益,劳动部新增部分文字,明定劳雇双方得协商延后强制退休年龄,打开65岁强制退休的天花板,今年7月正式通过。
不过公家机关目前仍有技工工友,协助环境整洁、水电修缮、发送公文等,但退休必须依行政院订定「工友管理要点」办理,由于尚未修正条文,65岁年龄一到仍须退休。有学校工友陈情,虽然届龄退休,但身体仍跟得上,希望能继续为学校服务。
议员徐立信表示,公家机关现在大多数工友都遇缺不补,学校工友更规画10年内全数退出改以业务外包取代,但大环境变迁,各产业都缺工却料,技术性人才更是相当抢手,学校工友包办校园大小事,帮校内行政减轻负担,若工友有意愿继续为学校服务,学校也肯定工友办事能力,可以适当延后退休年龄。
中华民国中小学协会理事长、延平国小校长陈清义说,现在工友多是遇缺不补,认同教育部政策规画,但有些工友非常优秀,体力上也还可以负担工作,即使届龄退休后还是会志愿回来学校帮忙。或许可以适用劳基法,协商后给予延后退休。
陈清义说,目前制度加上业务外包,劳工普遍要被包商抽成薪资偏低、人力上较不稳定,若优秀工友有意愿、学校也觉得可行,政府应建立延聘制度,帮助延长聘任稳定校务。
教育局表示,目前北市学校适用劳基法约还有338人,预计至明年度有16人将届龄退休,针对空缺人力先征询各机关学校现有职工移拨,非超额事务技工、事务工友退休后所遗职缺,可用业务委外方式增聘外包人力;超额职工退休后学校可增编业务费4万元,以利相关庶务外包工作。
针对学校工友延后退休讨论,教育局说,日前有函文询问人事行政总处,目前正针对「工友管理要点」讨论修正,待修正后确认相关措施后,却配合中央机关执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