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卡管」? 立委:教育部真要插管治疗
台大校长遴选案风波至今尚未止息,台大至今已开学两周,教育部仍未核定新校长管中闵,引发争议。教育部长潘文忠上午列席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员会提出施政报告,国民党立委柯志恩质询时批评,教育部的说法反反复复,倘若官员的脑袋只有「卡管」,则教育部真要「插管」治疗了。
柯志恩表示,大学法第9条明确指出校长遴选是遴选委员会的权责!如今部长要等临时校务会议实质审查管中闵的遴选结果,岂非带头违反大学法?而今部长说希望台大开临时校务会议「厘清疑义」,请问根据为何?且不论校务会议有推荐权和参与权,请问根据哪一条校务会议可以决定校长人选?
柯志恩指出,「反管」人士说根据遴委会运作要点第21条:「本要点如有窒碍难行之处,得由临时校务会议补正之」,根本完全错误引用21条。此条文完整内容:「本要点如有未尽事宜或疑义时,由遴选委员会议决补充或解释之。本要点如有窒碍难行之处时,得由临时校务会议补正之」。
柯志恩说,这是指万一本要点没有规定的争议,由遴选会议决补充或解释,如果本要点未规定到,或窒碍难行,例如遴选进行一半,候选人退出,此要点中没有规范,遴选无法进行下去,才「得由临时校务会议补正之」。1月5日已选出管中闵、已产生人选、哪有「本要点」窒碍难行之处?
柯志恩说,如果教部真的认为有利益回避的问题,为何在遴选时不提出来讨论?教育部官方代表在遴选时为何不发一语?既然遴选时都没意见,遴选办法也没规定候选人不得担任独董,管中闵是被推荐,学经历也非他自填,独董又是市场公开讯息,请问何来隐匿?
柯志恩加码爆料,去年7月10日,台大遴委会修定「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作业细则」,其中第九条有关利益回避载明:「… 4.有具体事实足认其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者。本会委员有前项不得担任委员之事由而继续担任,候选人得向本会举其原因及事实,"或由本会委员主动提议",经本会议决后,解除委员职务。」
柯志恩说,但教育部在106年9月要求删除「或由本会委员主动提议」,如此做法不仅违反遴委会独立自主的运作,更限缩了遴委会自决利益回避的机制。致使遴选委员缺乏明确法规为凭,而不足以主动提议要求特定委员利益回避。如果教育部不要求删除,在遴选进行时,任何遴选委员,包括学生代表、若认为遴选委员和候选人之间必须利益回避就可主动提议,经议决后解除遴选委员职务。这不是更能积极面对利益回避的问题吗?但教育部为何要删除呢?教育部破坏此美意,难道故意掩护特定人选?
柯志恩说,教育部对管案的说法反复,先说不要求台大开遴选会,之后又说要台大开遴委会,之后台大也开会了,却又说遴委会不算,要等台大临时校务会议,教育部讲话颠三倒四,一路赖皮。倘若官员的脑袋只有「卡管」,则教育部真要「插管」治疗了!因为官僚的颟顸与愚蠢,已在催毁高教的根基。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