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到哪报到哪 侦查大公开
(图/本报系资料照)
柯文哲卷入京华城案高潮迭起,可笑的是「侦查大公开」!这个案子将来就算起诉,也无法赢得公信,检方办案泄露侦查秘密,与特定媒体共舞堪称典范,连串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作为,不仅将检察官的角色「做小了」,也有失国家法律守护人之职。
法务部长郑铭谦2个月前才为了郑文灿案到立法院备询,他说「证据到哪,就办到哪」,对照今日北检侦办柯文哲卷入的京华城案,根本是「办到哪,就报到哪」,连证据不够明确,检方办案也与特定媒体报导同步,媒体记者甚至狂称「经营这条路线7年」、「200%正确」。立法院实在有必要请法务部长说明清楚,北检谁泄密?
检媒一家亲,到底有多亲?从监察委员高涌诚接受媒体访问可以得到证明。高涌诚说从他当民间司改会执行长起,研究侦查不公开20多年,确实发现检警调与媒体有着共生关系。高涌诚话说得谨慎,其实检媒的共生关系,早就演进成如同黑社会的「喂养关系」,检察官建立信得过的记者班底,检察官老大不时照顾小弟媒体,只要老大一撂话,小弟就出来捧场报导,双方都可交作业。司改国是会议决议后订出的《侦查不公开办法》早就被抛到脑后。
《刑事诉讼法》规范「侦查不公开」原则,目的在于保障被告和嫌疑人的隐私,维护公平审判的权利,同时也维护司法程序,避免串供灭证。然而几十年来侦查不公开成为笑话,每当检方侦办重大瞩目案件,媒体报导紧追办案节奏,充斥侦查资讯与犯罪情节,却从未见过检察官被依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侦办。
据统计,过去5年,法务部有7255件侦查不公开检讨案,却没有检察官被起诉,仅有15位检察官遭行政处分,这个数据仅5年,不知过去几十年又有多少件?没有立案的黑数绝对更多。实务上,对侦查机关而言,基于公共利益的维护、塑造战功形象的需求,甚至是营造特定舆论氛围的目的,检察官相当程度上,往往乐于将犯罪侦查资讯提供给媒体。
柯文哲与京华城案,屡见特定媒体报导侦查资讯,各界不断质疑,逼得北检发出义正词严的新闻稿,强调严守侦查不公开,盼各界「给予检察官办案的纯净空间」,还做势分案办泄密罪,但隔天媒体就大篇幅报导被告的工作簿注记、查扣的帐册资料、被告line的对话等,这些内容皆为侦查机密,被告甚至未必知道,媒体却能详情报导,明显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对照北检9月连发两次新闻稿澄清,无疑为一大讽刺,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代言人充为内鬼,传递讯息给特定媒体,如同诈骗集团车手,哪管侦查不公开。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