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缆案将补偿2.3亿元 速送三读

北投缆车BOT案争议许久,今年5月仲裁判断结果出炉,认为市府应补偿厂商约2.2亿元,北市新工处在明年预算编列本金加利息约2.3亿元,议会工务委员会21日决议通过,将送议会大会二、三读。(蔡宗颖摄)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任内宣布北投缆车BOT案停建,全案经仲裁后作成市府应补偿约2.2亿元判断。北市新工处因此于明年编列补偿加上利息费用约2.3亿元预算,议会工务委员会21日初审认为仲裁具法律效力,无异议通过,将送议会大会二、三读,让争议许久的北缆案有望告结。

前总统李登辉1979年担任台北市长时,提出兴建北缆构想,希望振兴当时没落的温泉产业,1993年在前台北市长黄大洲任期内决定兴建,并于前台北市长陈水扁任内拍板同意以BOT方式开发,2005年在前台北市长马英九任内与厂商签约。

不过,在2006年爆出时任内政部次长颜万进收贿,使工程停摆,前台北市长郝龙斌任内也引发环评争论,原环评结果遭判决撤销。柯文哲2015年宣布停建,遭厂商求偿开发成本8.7亿元,并于去年声请仲裁,仲裁判断今年5月出炉,认为市府应补偿约2.2亿元,加计利息共2亿3371万3000元。

工务委员会昨审查新工处明年预算,新工处长林昆虎说明,北缆开发案签约后,历经环评及环保等争议停摆,厂商也曾于2015年、2021年提出支出凭证要求市府支付已花费的8.7亿元费用,后经北缆履约管理工作小组检视相关收据、单据及发票后,建议提付仲裁费用约2.5亿元。

新工处指出,北缆案仲裁判断5月出炉,仲裁庭认为厂商已自行承受约6.2亿元、约占7成多投资损失,市府应补偿约2.2亿元,加上利息后补偿金则约为2.3亿元,因此于明年编列预算。

委员会第一召集人、议员陈政忠表示,北缆争议延宕已久应尽快决定,补偿金额也从原本8.7亿元降为2.3亿元,且本案既经仲裁判断,具有法律效力,应让预算通过。最终委员会无异议通过初审,将送大会二、三读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