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同前鄰長罵里長「垃圾里長」 公然侮辱遭判罰

台北市大同区某前邻长柯姓男子去年对同区里长杨秀龙骂「垃圾里长」,杨报案提告,案经起诉,士林地院近日审结,依公然侮辱罪判柯男罚金2000元,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

检警调查,柯男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许在大同区遇上至圣里里长杨秀龙,以台语脱口「垃圾里长」,杨不甘受辱,向警方报案提告。

侦查时,柯男坦承犯行,杨男则指出,柯男从前是他的邻长,但因服务太差,杨拒绝让柯继任邻长,柯男先前也曾控告杨伪造文书罪;案发前2人没有其他对谈,只是对到眼,柯男就突然辱骂「垃圾里长」。

法院审理后认为,柯男因与杨男因先前嫌隙恩怨辱骂对方,以「垃圾里长」等情绪性言语谩骂杨男,以属人身攻击,使用此贬抑性言词,主观上确实有妨害杨男名誉的犯意,柯男虽坦承犯行,但未获杨男谅解,审结依公然侮辱罪盼柯男罚金2000元。

士林地方法院。记者李隆揆/摄影